基建投資統計

基建投資統計是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組成部分。它從基本建設單位和建設部門實現固定資產再生產的角度,在質和量的密切聯繫中收集、整理和分析基本建設投資活動的統計資料,反映基本建設投資的數量特徵及其發展趨勢和規律性。其主要內容有基本建設項目統計、投資完成額統計、新增生產能力(或效益)統計、新增固定資產統計、房屋建築面積統計和投資經濟效果統計等。它反映一定時期基本建設投資的規模、結構、比例關係、發展速度,建設中的投入與產出的對比關係等等。

為了全面反映全社會基本建設的規模和成果,一定時期內進行過基本建設活動的全部建設單位,原則上均應納入基本建設投資統計範圍。但是,具體確定其統計範圍時,還要考慮國家基本建設管理的需要、統計工作的任務和實際條件的可能性。我國基本建設投資統計,過去曾長期局限於全民所有制單位和使用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目前,其統計範圍,則是根據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體制,按建設工程的性質並參照基本建設計畫範圍來確定。其中包括列入本年基本建設計畫和雖未列入當年基本建設計畫但使用上年計畫內結餘投資在本年繼續建設的全民所有制建設項目; 全民所有制單位由本年基本建設計畫投資和更新改造措施計畫內投資結合安排的新建項目,新增生產能力(或效益)達到大中型標準的擴建項目,以及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 全民所有制單位未列入基本建設計畫和更新改造措施計畫的總投資在五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恢復項目和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規定不占基本建設計畫指標但屬於基本建設性質的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行政單位增建生活福利設施的項目等。一項建設工程在不同年度內分別列入基本建設計畫和更新改造措施計畫者,按其已否列入當年基本建設計畫確定其應否列入當年基本建設投資統計範圍。城鎮和農村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基本建設和私人建房,則分別列入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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