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項目按管理系統分組

基本建設項目按管理系統分組是基本建設項目按其所在建設單位在行政上 (或業務上) 的歸口管理系統所進行的分組。如冶金工業部直屬鋼鐵聯合公司和某省冶金局所屬鋼鐵學校兩個基本建設項目,因均由冶金工業部歸口管理,它們均劃入冶金工業部系統。所以,在冶金工業部系統中,既包括該部直屬的基本建設項目,也包括由它歸口管理的地方項目,既包括該系統內的冶金、礦山、選礦等建設項目,也包括該系統所屬的其他工業和非工業建設項目,但不包括其他系統所屬的冶金工業建設項目。

現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規定,基本建設項目分為九大管理系統,即工業系統、農林水利氣象系統、運輸郵電系統、商業外貿系統、金融系統、科學研究系統、文教衛生系統、建設部系統 (城建部分) 和其他系統。各大系統再按國務院部委一級機構的設定進一步分為若干小系統,為了保證分組的一致,國家統計局編有《管理系統目錄》 隨統計制度頒發,以作為這種分組的根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