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項目是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調查單位。為了深入地研究建設項目的構成,為合理安排投資計畫提供依據,可按照各種標誌進行分組。
其主要分組有:
(1)按建設階段 可將建設項目分為籌建項目、施工項目,投產項目和竣工項目;
(2)按建設性質 將建設項目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遷建項目和恢復項目;
(3)按建設規模 可將建設項目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而非生產性則分為大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
(4)按隸屬關係 可將建設項目分為部直屬項目、地方項目和部直供項目;
(5)按管理系統,即按項目所在單位在行政上(或業務上)屬於國務院那個部歸口管理為標準,將建設項目區分為若干組;
(6)按國民經濟行業即按項目建成投產後的主要經濟、業務活動為標誌,將建設項目區分為若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