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1、在
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計提時機
1、在
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四項計提
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是指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應將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短期投資的市價低於成本的
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並
計入當期損益 。
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
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
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簡單的說就是由於存貨的
可變現價值低於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
計提減值準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
賬面價值,並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
差額作為長期投資的減值準備,並沖抵投資收益。
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估計
壞賬損失,形成壞賬準備,記入
管理費用。待實際發生
壞賬時沖銷壞賬準備和應收賬款金額,使
資產負債表的應收賬款反映扣減壞賬後的淨值。
四大計提的作用
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在一定程度上能如實反映公司存貨的真正價值,避免了存貨中潛在的虧損因素。
通過對
短期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對長期投資
計提減值準備,對
存貨計提跌價準備,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公司投資、經營方面的正確性;另一方面不至於導致公司利潤虛增。投資者還可通過不同時期的比較,看公司的發展前景,調整投資結構。
八項計提
計提2001年初,在財政部最新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中,企業要計提的會計準備從四項擴大到了八項。因此,過去的"四項計提"就將會被"八項計提"所取代。(這"八項計提"也將在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中反映出來。)新增的四項計提包括委託貸款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和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具體來講,
1.委託貸款
減值準備就是,企業在期末應按照委託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於本金的
差額,計提委託貸款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後的淨額,併入
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2.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就是,企業應在期末對固定資產按照
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是指,企業應當在期末因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閒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無形資產,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4.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是指,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並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可見,新增的四項計提,同樣是遵循了
謹慎性原則所做的會計處理,而且準備的計提也能較為真實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
單相減值
計提是一種會計計算金融工具的方法。
200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了新的企業
會計準則,與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較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為了規範
資產減值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新準則增加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準則,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本文就
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與核算方面新舊準則的不同點談一點見解。
比較
(一)根據現行
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應
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終了時檢查各項資產,合理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然而,對於“定期”,會計制度沒有說明,這使企業在操作時有一定的隨意性,同時企業之間缺乏可比性。而新的
會計準則對計提時間作了明確說明,規定在“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對於發生了減值的應當計提
減值準備。
(二)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新準則明確了
資產可收回金額的
計量方法,使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為了計算確定資產減值損失,現行
會計制度及準則中使用的計量基礎包括:
公允價值、
可收回金額、未來現金流量的
現值、銷售淨價、市價等多個標準,在不同的準則中又各有表述,對未來現金流量的計量方法沒有明確的規定,計算現值時折現率的選取沒有規定明確的標準,企業計算有關指標時難以掌握,因而可操作性差,存在較大的調節空間。
新準則明確規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只要有一項超過了資產的
賬面價值,就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不需再估計另一項金額。同時,對
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以及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提供了較為詳細的套用指南,使一些較為抽象的概念易於理解,且具有較強的實務操作性。
計提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應當根據公平交易中銷售協定價格減去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處置費用的金額確定。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
直接費用等。不存在銷售協定但存在資產活躍市場的,應當按照該
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金額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通常應當根據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
在不存在銷售協定和資產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當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為基礎,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該
淨額可以參考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或者結果進行估計。企業按照上述規定仍然無法可靠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的,應當以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
現值作為其
可收回金額。
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當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後的金額加以確定。
1.資產持續使用過程中預計產生的現金流入。
2.為實現資產持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流入所必需的預計現金流出(包括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現金流出)。該現金流出應當是可直接歸屬於或者可通過合理和一致的基礎分配到資產中的現金流出。
3.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資產所收到或者支付的淨
現金流量。該現金流量應當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交易時,企業預期可從
資產的處置中獲取或者支付的、減去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時,企業管理層應當在合理和有依據的基礎上對資產剩餘使用壽命內整個經濟狀況進行最佳估計。
預計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應當以經企業管理層批准的最近
財務預算或者預測數據,以及該預算或者預測期之後年份穩定的或者遞減的增長率為基礎。企業管理層如能證明遞增的增長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遞增的增長率為基礎。建立在預算或者預測基礎上的預計現金流量最多涵蓋5 年,企業管理層如能證明更長的期間是合理的,可以涵蓋更長的期間。
在對預算或者預測期之後年份的現金流量進行預計時,所使用的增長率除了企業能夠證明更高的增長率是合理的之外,不應當超過企業經營的產品、市場、所處的行業或者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長期平均
增長率,或者該資產所處市場的長期平均增長率。預計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應當以資產的當前狀況為基礎,不應當包括與將來可能會發生的、尚未作出承諾的重組事項或者與資產改良有關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
新準則規定,如果某項
資產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難以獨立於
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的,則不應按照該單項資產為基礎確定其可收回金額,而應當按照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然後,據以確定資產的減值損失。資產組的認定,應當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同時,在認定
資產組時,應當考慮企業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方式(如是按照
生產線、業務種類還是按照地區或者區域等)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置的決策方式等。
幾項資產的組合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存在
活躍市場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這些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均供內部使用,也應當在符合前款規定的情況下,將這幾項資產的組合認定為一個資產組。資產組一經確定,各個
會計期間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企業管理層應當證明該變更是合理的,並應當披露變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當期資產組組成情況。
(四)新準則引入了
總部資產的概念。企業總部資產包括企業集團或其事業部的辦公樓、
電子數據處理設備等資產。總部資產的顯著特徵是難以脫離
其他資產或者
資產組產生獨立的現金流入,而且其
賬面價值難以完全歸屬於某一資產組。有跡象表明某項總部資產可能發生
減值的,企業應當計算確定該總部資產所歸屬的資產組或者
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然後將其與相應的賬面價值相比較,據以判斷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五)現有
會計制度沒有涉及
商譽的減值問題,新準則規定,對於
企業合併所形成的商譽,企業至少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而且商譽必須分攤到相關資產組組合後才能確定是否應當確認減值損失。企業進行
資產減值測試,對於因企業合併形成的商譽的
賬面價值,應當自購買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攤至相關的
資產組;難以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的,應當將其分攤至相關的
資產組組合。在對包含商譽的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如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並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再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
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確認商譽的減值損失。
區別
在會計核算方面的最大區別在於現有
會計制度規定,已經
計提減值損失的
資產,如果資產價值恢復,則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新
準則規定,大多數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
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條規定將對
上市公司經營
業績有
重大影響,尤其是對暫停
上市的公司及ST公司。目前,很多暫停上市的公司得以恢復上市,就是採用“巨額計提,大額轉回”的方法以實現扭虧為盈的。因此,本準則實施後將有效地遏止利用
減值準備調節利潤。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難度將加大。具體到各種資產的減值損失核算在新舊準則下其核算有以下的不同點:
新舊準則下,核算的不同點在於按舊準則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和
應收賬款計提
壞賬準備時記入“
管理費用”科目,按新準則記入“
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資產負債表日通過計算若需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或“壞賬準備”金額範圍內調整時,舊準則應為借記“存貨跌價準備”或“
壞賬準備”,貸記“管理費用”,新準則應為借記“存貨跌價準備”或“壞賬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另新準則明確說明領用存貨時,應一併結轉領用材料應負擔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該科目是新準則新增的
會計科目,其核算方法為: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確定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的,按應
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價值以後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
資產減值或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確定
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以後的
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舊準則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
營業外支出”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而且,若減值的跡象消失可在原計提的範圍內恢復;新準則規定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無形資產
減值準備”科目。 處置無形資產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以後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舊準則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且,若減值的跡象消失可在原計提的範圍內恢復;新準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固定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處置固定資產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以後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舊準則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而且,若減值的跡象消失可在原計提的範圍內恢復;新準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在建工程—— 減值準備”科目。在建工程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以後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該科目是新準則新增的會計科目,其核算方法為: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商譽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商譽——減值準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