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司法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關於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公布及數據統計工作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西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藏政辦發[2015]64號)要求,現將我廳2016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建設
     司法廳黨委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法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系列意見和通知精神,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司法廳整體工作中來安排部署,組織廳辦公室、政治部和法宣處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大力配合,確保了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加強信息報送、信息審核等相關制度建設,嚴格按照《條例》、《法務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和《西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藏政辦發[2015]64號)要求,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制、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實現了司法廳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信息公開內容
司法行政系統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主要包括律師公證管理處、國家司法考試處、基層工作處和法制處,同時適用於受委託和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包括監獄管理局、戒毒局、社區矯正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廳嚴格執行《條例》,按照《法務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和《西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藏政辦發[2015]64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審定、更新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編制、修訂信息公開目錄,對上述機構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依據、程式和時限,運用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形式予以公開,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及時有效,做到了公開內容全面真實、準確、權威。
據統計,在西藏司法行政網,公布信息251條,其中:司法行政動態148條、政務公開68條、業務信息30條、專題專欄5條,累計訪問6699餘人次;
在西藏司法微信公眾號,公布信息1144條,其中: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91條、“兩學一做”學習資料及圖片331條、法務部工作部署類23條、政務公開367條、政策法規103條、其他新聞229條,累計推送22萬餘人次;
     電視台《西藏新聞聯播》播放新聞14條;同時,在西藏日報民主法治版面用三個整版分別報導了我區律師隊伍發展、法律援助、全區普法工作情況,在頭版報導了兩次司法廳系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在其他版面報導了區司法廳深化司法改革等工作。據統計,一年來,在西藏日報見報稿件總計30餘篇(包括圖片)。同時,在西藏法制報也進行了全面報導。在西藏法制報就全區司法系統工作總計報導稿件100餘篇(包括圖片)。
     對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司法廳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司法廳依據申請,按照掌握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以保證信息內容的完整性。2016年度司法廳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於司法廳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及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執行。
     自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司法廳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而造成的事故、公眾投訴、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司法廳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為社會、公眾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務,較初期有了一定的進步,但由於開展信息化建設起步晚,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信息公開總量不夠多、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主動公開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受信息化建設滯後等因素的影響,信息化公開渠道建設遲緩;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和監督保障機制,尚待進一步健全完善;四是專業人員少,信息公開工作知識培訓工作力度還有待加強。
三、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政府部門的一項法定職責,也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為社會、為公眾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針對自查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還需大力改進。一是認真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西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感;二是創造條件開展公務員政府信息公開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政府門戶網路信息主平台建設,進一步為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和利用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拓展渠道;四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廳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評議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和責任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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