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2014年度西藏自治區各地(市)及各委、辦、廳、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內容以及附表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西藏自治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自治區黨委八屆四次、五次全委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實加強制度機制建設,不斷規範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增強公開實效,確保了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妥有序開展。
(一)強化保障措施,切實提高信息公開水平。一是完善組織保障。根據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自治區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發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藏政辦發﹝2014﹞43號);各地(市)、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和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構,充實隊伍,健全規章制度,規範工作流程,促進工作穩妥運行,全區上下形成了協同聯動、統籌推進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制度保障。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藏政辦發﹝2014﹞42號),同時制定了《西藏自治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時間表》,對全年各項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工作要求和進度,並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具體化、規範化,使國務院相關工作要求細化落地。三是健全公開機制。完善《西藏自治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圖》,規範公開程式,提高公開政府信息的時效性。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程式,起草《西藏自治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將登記、審核、辦理及存檔等各個環節操作流程進行細化規範,為依申請公開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提供有力支撐。四是加強督導檢查。深入昌都市和區直20個部門通過實地查看、組織座談、摸底調查等方式就相關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全面系統地督導檢查,進一步推動了工作落實。
(二)圍繞公眾關切,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全區各級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明確重點內容,落實工作責任。一是推進權力運行信息公開。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決策部署,及時公開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逐步建立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認真開展了國務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工作,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積極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二是深化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推進自治區部門財政決算、“三公”經費使用、財政重點支出安排、專項資金安排與落實等信息公開。積極探索審計結果公開方式,繼續加大公開力度,擴大公告範圍。三是強化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公開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工程建設領域等方面信息。四是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公開高校招生錄取、科技計畫以及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相關信息,及時將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實施情況,通過多渠道進行公開。五是推動公共監管信息公開。著力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相關信息公開,進一步最佳化企業註冊登記、消費維權及業務諮詢服務。同時,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將2014年全區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進行匯總,以“成績單”形式在區政府入口網站首頁專欄作了公開展示。
(三)狠抓平台建設,拓展信息公開渠道。一是不斷提升網站建設管理水平。全區大部分地廳級單位都建有入口網站,74個縣級政府新聞網站全部建成上線,初步實現了政府網站集約建設、群集發展的目標。其中“藏文數據處理中心”專為滿足基層農牧民上網需求打造,並在移動傳播等領域進行了相應布局,逐步形成了覆蓋自治區、地(市)、縣三級的網站信息公開平台。二是全力提升新聞發布會質量。進一步提高新聞發言人的履職能力,認真做好熱點問題、突發敏感事件的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輿論關注。三是積極推動微博微信套用。部分單位率先開通了政務微博和微信,利用微博、微信發布各類權威政府信息,及時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四是努力拓展其他公開渠道。自治區圖書館依託中國政府信息整合服務平台—西藏分站,設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提供查詢服務。利用建成運行的48個縣以上政務(行政)服務大廳及類似機構,設定信息查詢點。繼續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手機簡訊公開渠道作用,完善了熱線回應解答機制,暢通民意訴求,得到了廣大民眾的認可。全區基本形成了傳統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政府信息公開體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區各級行政機關依法依規切實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4年,全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4597條,全文電子化率89.1%,涉及政策法規、規劃計畫、業務、機構設定等信息。其中,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151條,全文電子化率91.2%;各地(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4446條,全文電子化率87%。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量較大的部門主要有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住建廳、科技廳、環保廳、水利廳、教育廳、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等單位;各地(市)主動公開信息量排序為林芝地區、拉薩市、昌都市、日喀則市、那曲地區、山南地區、阿里地區。
1.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主要公開了《西藏自治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西藏自治區公益林管護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規定》、《西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試行)》,《關於我區最低工資標準意見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主要公開了《西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西藏自治區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草案報告》、《西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西藏自治區“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2014—2015年節能減排發展行動方案》等信息。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及時發布自治區年度、季度、月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全面公開《統計公報》、《西藏統計年鑑》及各地(市)有關統計報告等,解讀經濟形勢,宣傳和解釋統計數據。
4.行政許可(審批)相關信息。公開了自治區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16項、承接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48項;發布了《西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61項、政府性基金5項。
5.財政資金和社會公共性資金情況。主要公開了《西藏自治區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預算部門的決算和“三公經費”、一般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政重點支出安排情況、政府採購等信息。
6.公共衛生、醫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了衛生監督、疾病預防、婦幼保健、醫療收費標準、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等。公布了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藥品GMP認證審查、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公告以及食品藥品安全動態、投訴電話等。在重大節假日、食品安全事故多發期及時發布預警公告,通過多種渠道公開食品檢查抽查等信息。
7.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信息。以水環境質量季度報告、聲環境質量季度報告、“重點城鎮昨日空氣品質日報”、環境評價質量報告等方式主要公開了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價等信息。定期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分析和有關統計數據,通報安全生產形勢。印發了《西藏自治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運輸領域“打非治違”聯合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等,強化對安全生產責任、監管責任的社會監督。加強對暴雨雪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預警,切實提高防範和應對惡劣天氣的能力。
8.教育、就業、科技信息。公開了2014—2015學年初全區教育基本數據、重要工作部署、高等教育資助政策宣傳簡介以及各級各類招生考試政策、成績查詢、錄取查詢等信息。全面推進各類就業考試、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崗位、援藏省市招錄信息公開,強化就業政策解讀,擴大就業信息公開面。進一步完善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根據科技工作實際,按照相關規定,對科技計畫項目組織、評審、立項,科技成果獎勵評選,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科技特派員選聘等信息,按程式進行公開,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9.重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建設公開制度,集中公示相關政策法規、工程招標中標、項目內容及實施情況,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建設、商貿流通等信息。
10.企業和價格監管信息。自全面執行企業信息公示制度以來,680餘戶市場主體在企業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主動公示了信息。定期公開糧食、蔬菜、水果價格監管情況信息。對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的商品價格調整均召開了聽證會,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確保價格合理調整。
(二)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堅持將各級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進一步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保障機制,提高發布時效和質量。2014年,各地(市)、各部門按照《條例》要求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各級政府網站積極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74342條,占公開政府信息數的59.7%。其中,自治區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信息5454條,自治區組成部門通過各自網站公開信息18457條,各地(市)通過網站公開信息50431條。
2.新聞發布會。全年共召開新聞發布會157場次,其中,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47場次,各地(市)及部門召開110場次。主要圍繞政府重大事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教育、就業、文化保護、扶貧開發等社會公眾普遍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包括“首屆中國西藏旅遊文化國際博覽會”、“西藏自治區環境狀況”、“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公開考錄工作情況”、“拉薩市城區建設情況”、“拉薩市教育城建設情況”等。
3.政務微博、微信。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回應公眾關切,為公眾了解西藏經濟、社會、文化等發展情況搭建了便捷渠道。拉薩市、林芝地區和自治區林業廳等部門通過微博、微信平台回應了大量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昌都市、那曲地區,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氣象局通過手機簡訊平台及時發布惠民政策、道路狀況、天氣情況等信息。2014年通過微博、微信、手機簡訊發布信息6849條。
4.公共查閱點。自治區圖書館、檔案館和各地(市)圖書館設定了政府信息查閱點,自治區圖書館依託中國政府信息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查詢系統,為公眾查閱和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全區48個縣以上政務(行政)服務大廳為公眾提供了政府信息查詢和事務辦理。
5.廣播電視和報刊。各地(市)、各部門利用中央駐藏媒體,西藏電視台、西藏人民廣播電台、西藏日報、西藏商報等新聞媒體發布政府信息。同時,各地(市)、縣(區)將轄區內的地方性電視台和報刊等媒體作為政府信息發布平台。
6.其他公開形式。一是通過“平安西藏宣傳日”、“科普一條街”、“防災減災日”等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現場諮詢和宣傳服務。二是自治區財政廳、人社廳等部門編制並發放《西藏自治區財政補貼政策明白卡》、《西藏自治區就業服務指導手冊》等政策宣傳資料,為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三是鄉鎮、村(居)結合各自實際,按照簡便易行、切實有效的原則,通過政務公開欄、政務公告欄、“大喇叭”等公開政府信息。同時,利用自治區派駐全區的“強基惠民”駐村(居)工作隊,通過制發藏漢雙語宣傳單、召開宣講會等方式宣傳講解各項惠民利民政策,使政府信息及時傳達到民眾中。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2014年,全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24件,其中,自治區政府部門受理103件、地(市)受理1621件。當面申請1355件,傳真申請43件,網路申請40件,信函申請286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財政資金、食品藥品、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受理的172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答覆1708件,正在辦理16件,答覆率99.1%。在答覆數中,“屬於主動開範圍”的1203件,“同意公開”的215件,“部分公開”的18件,“不同意公開”的94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信息” 的49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8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及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111件。
(三)收費情況。全區未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有關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的情況
自治區共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35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1件、被依法糾錯1件、其他情形數23件。投訴舉報3件,無行政訴訟情形。
五、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進展和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有待進一步完善,業務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政府機關對信息公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各地(市)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上而下的協調指導力度不夠,在工作落實上標準不一,進展不平衡;部分政府網站管理滯後,網站信息內容更新不夠及時,信息公開實效性、便捷性還需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廣度、深度不夠,公開內容不全面,重點不突出;使用新媒體發布信息、服務社會及與公眾互動交流的能力尚待增強。
2015年,我區將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夯實公開基礎,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加強機制建設,提升公開水平和質量,努力打造陽光、透明政府。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實現規範管理。立足區情實際,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切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行為,努力形成社會評議機制。二是繼續突出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推進行政審批、財政資金、保障性住房、教育就業、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招投標、公益事業、安全生產與價格收費等領域的信息公開。三是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堅持把各級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進一步調整充實入口網站內容,最佳化頁面布局和欄目設定,將入口網站打造成公眾及時了解各項方針政策的重要平台。繼續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發布各類政府信息。規範新聞發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重要政府信息及熱點問題及時有序發布機制,讓政府信息發布固化為制度。拓寬政府公報發放範圍,督促全區各級公共圖書館、檔案館和48個建成使用的政務(行政)服務大廳完善設定政府信息查詢點。四是加強隊伍建設。把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幹部配備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崗位。加強業務培訓,積極借鑑學習兄弟省(區、市)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五是加強督導檢查。組成專門督導檢查組深入地(市)、縣(區)及區直部門不定期開展檢查,通報有關情況,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增強各地(市)、各部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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