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企業權益保護辦法》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企業權益保護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企業權益保護辦法》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企業權益保護辦法》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和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保護企業權益,最佳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保障企業公平...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8月3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因履行...
由西藏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05年9月28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 2005年9月28日 制定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8月1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推動婦女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自治區主席 列確 二ΟΟ二年十月九日 西藏自治區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
13.天然飲用水、電力、燃氣的生產和供應等自治區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14.吸納我區農牧民、殘疾人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士兵五類人員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含本數)以上的;或吸納西藏常住人口...
第一條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結合西藏實際...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就最低工資發生爭議的,各級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西藏自治區企業勞動爭議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由所在地勞動保障...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區通信線路保護辦法》(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2號)同時廢止。解讀 記者日前從自治區通信管理局獲悉,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將於2月1...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5月26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和規範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
第一條 為了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深化西藏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治區制訂和頒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在2003.11.19由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民眾組織,是中國共產...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8月13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
各類企業的職工,均有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辦法,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報...
西藏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辦法 (1989年9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電力設施的保護範圍和保護區 第三章 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四章 對電力設施與其它設施互相妨礙的處理 第五...
第三十三條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殘疾人就業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由縣級以上...
開發區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經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者審計師驗證並出具證明。第十七條 開發區的企業應當依照國家和自治區及拉薩市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環境污染,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在安全、衛生的...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0號《西藏自治區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已經2011年9月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維護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對1990年...
第一條 為保障礦山生產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促進我區採礦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下簡稱《礦山安全法》)結合我區礦產資源開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在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
第二十條 開發區的企業應當把節能降耗工作納入計畫,採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節約資源。第二十一條 開發區的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國家、自治區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與勞動者訂立勞動...
環境保護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檔案發布 《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已經2003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