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西藏自治區公路路產保護獎懲辦法》的決定

1997年9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西藏自治區公路路產保護獎懲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西藏自治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09.18
  • 實施時間:1997.09.18
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1979年11月12日頒布實施的《西藏自治區公路路產保護獎懲辦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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