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實業公司

西北實業公司

西北實業公司是蔣、閻“捐棄前嫌,團結禦侮”、閻錫山復出後在《山西省政十年建設計畫案》和“造產救國”、“建設西北”口號下的實際產物。它和同蒲鐵路管理局、山西省銀行、晉綏地方鐵路銀號、綏西墾業銀號、晉北鹽業銀號等一樣,均為“山西省人民公營事業董事會”所屬,是山西創設的各項工礦企業的總管理機構和工業方面的總樞紐,也是山西最大的官僚資本之一。董事會稱“人民公營事業”(簡稱“民營事業”),不叫“國營”或“省有”而稱之為“民營”,是閻錫山為防止蔣介石官僚資本吞併的獨出心裁之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西北實業公司
  • 總部地點:太原市北肖牆一號
  • 成立時間:1932年1月
  • 經營範圍鋼鐵煤炭
  • 公司性質:山西官僚資本
  • 公司口號:捐棄前嫌,團結禦侮
  • 員工數:最多時21000餘人
介紹,時期,

介紹

所謂山西省人民公營事業之“公營事業”的業務範圍至為廣泛。大至鋼鐵煤炭,小至火柴香菸,而且軍需民用交叉,無所不包。民營事業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督理委員會,由閻錫山賈景德溫壽泉三人組成,閻為首席管理委員。下設董事會監事會,由董事會負責掌管全部事業之責。董事會由七人組成,並由首席督理參員指定其中一人為董事長;其間共設有兩屆董事會,抗日戰爭前為陸近禮,抗戰勝利後為張耀庭,分別擔任兩屆的董事長。西北實業公司的創建及其發展演變,大致可分為如下的幾個階段:

時期

籌備處時期
西北實業公司於1932年 1月開始籌備,成立了籌備處。由民營事業董事會董事邊遷淦為召集人,聘請籌備委員10人。
籌備處擬定了特產水利畜牧交通商業礦產冶金化學肥料紡織銀行農業等共12個工作小組。主要工作為調查計畫,也就是由各小組分工負責,在山西各縣、西北各省、華北各地,作資源調查工作,經過一年多的考察與研究,依其研究的結果,作為各類工廠礦山的設計與實施建設的依據。
分組負責的建廠時期
1933年8月1日,西北實業公司正式成立,設在太原城內北肖牆一號,開始建廠工作。因委員制不適於營業機關,故改為分組制,組設組長,組長之上設總理協理。又因籌備處時期所設之組太多。乃減少組數;且因交通方面已成立兵工築路局,畜牧、農業、水利方面在綏遠省設立屯墾督辦公署,銀行方面成立了綏西墾業銀號,均獨立辦理,脫離了西北實業公司範圍,放西北實業公司成立之初,只設了四個組:特產組、礦業組、紡織組、化工組。
公司創業伊始,正在籌劃資本和羅致人才之際,論錢尚無著落,論人則僅有幾個技術人員。困難諸多,於是。閻錫山採取了兩條措施:一是將責任放在組長身上,組長可以放手用人,選薦廠長,廠長對組長負責;各廠獨立經營,自計盈虧,廠長的許可權很大,積極性也大。二是定了一條獎罰制度,如果某一個組達不到預期目的,或者領導的工廠半數以上虧損,則年終組長應向總理自動辭職;反之如果達到預期目的或有盈利時,組長則可以受到獎勵。因此,各工廠的建設都能按計畫實現,建廠速度很快。到1935年 8月改為總管理處時的兩年間,便創設建成大量的經濟事業。
時至1935年,雖然有的工廠仍然在建設中,但多數工廠已開工生產,西北各廠的職工也成百上千地增加,原料購進,成品銷出,經營業務日益擴大,加上兵工的11個工廠,使公司的實力大增,作為指揮和管理工廠的公司各組,也隨之膨脹擴大。西北實業公司在僅僅短暫的二年中,其發展的規模也相應宏大。
設總管理處時期
西北實業公司經過籌備階段、建廠階段,又把兵工各工廠劃入,至1935年,多數工廠已建成投產。是年8月1日,在公司內設定了總管理處。是時,閻錫山對技術人員掌握大權不大放心,便派出曾充任他行營主任的梁航標(汝舟、巨川),來西北實業公司任經理,代他全面主持其事。閻錫山仍自任總理,彭士弘仍任協理。為削弱各組長許可權,取消了各組,代之以總管理處。凡是兼任西北各廠廠長者,均須脫離工廠回總管理處工作,各廠統由經理親自領導。公司總管理處下設三部、二處、一室、四課。西北實業公司在1933年成立時,規定資本為 500萬銀元,到1935年10月時增改為1600萬銀元,時有職員 992人、工人6505人,職工總數達7497人。
集權經營時期
設立總管理處之後,公司內部發生了諸多矛盾,廣大技術人員情緒低落,對新興工企事業的拓展開創,受影響很大,阻礙了山西工業的發展。
1936年夏
取消了公司總管理處及其下設的機器廠管理處。改為公司本部。公司將所屬的全部工廠,劃分為集中經營和獨立經營兩大部分。屬於集中經營的各廠,由公司統一計算盈虧,各廠只負製造之責,原材料採購和產成品推銷均由公司本部統一辦理,這—部分的經營,由公司協理彭士弘負責;屬於獨立經營的各廠,一切均歸各廠自行辦理。盈虧責任由各廠自負,這一部分,由增聘的公司協理張書田負責。這時的公司總理仍為閻錫山,經理為梁航標。公司本部設定:工務、營業總務會計四部。此外,在天津上海西安設有辦事處,在北平綏遠寧夏石家莊陽泉等地設有駐在員。公司的資本總額,暫定為6000萬銀元。經過此次改組,削弱了技術領導部分,健全了經營管理部分。
1936年 9月
成立了太白鐵路管理所;在崞縣(今原平市軒崗鎮成立了西北煤礦第二廠。同年十月,依照軍火生產的要求,將機器廠管理處時期的11個軍火工廠,改組劃分為18個分廠。由新成立的西北製造廠統轄。由公司協理張書田任總辦,趙逢冬任會辦。1937年 2月,又在太原白家莊創設了西北機器修理廠。同年 3月,又接管了晉華捲菸廠。此時,不包括西北製造廠在內。公司有職員1398人,工人 11807人,總計職工 13205人;加上西北製造廠,職工總數為 21000餘人。
1937年 9月
日軍進攻山西,飛機轟炸太原,生產無法維持。閻錫山著總辦張書田策劃搬遷,張立即行動,一面派技正馬開衍飛重慶香港,將由德國訂購的25萬噸鋼材由香港轉運重慶存放;一面召開緊急會議部署行動方案,然而由於日軍進逼,截至11月 4日,只運走精小工具機1000餘部,動力電機 200餘部,機車兩部,武器半成品一萬多箱(約1000餘噸),高檔的辦公用具1000餘件,原材料30萬噸。所有運走的器材,還不足全廠財產的2%。11且 8日,日軍占領太原,強行掠奪全市的工礦企業,不論公營、私營,一律實行軍事占領,開始在經濟上大肆掠奪。西北實實業公司所屬各廠,除西北製造廠僅搬走不足2%的財產外,全部工廠便悉數落入敵手。西北製造廠的18個分廠,由日軍華北派遣軍駐天律的大木少將轄下的山野部接管,其較好的設備全部拆卸裝箱,運住東京大阪東北、平、津,總計掠走切削設備、化工設備、冶煉設備、鍛壓設備、動力設備等4000餘部(台),幾乎拆卸一空。僅設備一項的損失,即達 220多萬銀元,各種器材則難以計數, 3900餘間廠房被炸平。
新記西北實業公司時期
日軍占領太原後,西北實業公司經理梁航標和協理彭士弘,只率領少數職員,攜帶帳簿檔案及部分物資撤出太原,於1938年撤至四川成都。1939年春,閻錫山電召西北實業公司的技術人員,回陝西宜川籌辦小型工廠,彭士弘即帶部分人員趕赴宜川。1939年 7月初,在陝西省宜川縣官亭鎮設立了新記西北實業公司,由彭士弘任經理,曲憲治任協理。後因治安關係,乾1940年 2月初,將公司遷往陝西省涇陽縣魯橋鎮。及至1943年底,分散設立了五廠一所:機器廠、毛織廠、棉紡廠、火柴廠、化學研究所。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增至七廠二所:機器廠、毛織廠、紡織廠、秋林火柴廠、隰縣火柴廠、官莊復興紗廠、隰縣化學廠、化學研究所、孝義鋼鐵研究所;加上西安辦事處、隨部辦事處、前方購銷處、公司本部,總計13個單位,總計有職員 492人,工人2700人,其中公司本部 180人。
西北實業建設公司時期
1945年 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宣布無條件投降。在“九·三”勝利簽字前就已先期到達太原的彭士弘,根據閻錫山的旨意遂於9月1日前接收了“山西產業株式會社”中原西北實業公司各廠。並接收了淪陷期間被日軍占據的私營工廠,以及日軍在侵華期間所建的工廠。西北實業公司戰前原有的工廠,都是規模較大的,如煤礦、鐵礦、煉鋼機器、兵工、化學、機車、耐火洋灰、電化、發電造紙毛織皮革印刷捲菸、火柴等廠礦。日軍侵華期間,在“軍管理”的名義之下,無論公營或私營的工廠,一律全部強占,在山西全省編成了“軍管理”的46個工廠。1942年 4月,由“軍管理”移歸了由日本三菱住友等各財團組成的“山西產業株式會社”管理。西北實業公司在接管山西產業株式會社時,並未將日軍強占的私營工廠退還原主,而是原封不動地換為己有,如太原城內發電廠、太原麵粉廠、太原麵粉分廠、太原紡織廠、榆次紡織廠、榆次麵粉廠、平遙麵粉廠、臨汾麵粉廠、臨汾發電廠、運城發電廠、忻縣發電廠、太谷發電廠、大同興農酒精廠等13個工廠。此外,日軍曾把張家口大同作為其偽蒙疆自治聯合政府的基地,在大同新設了鋼鐵、機器、水泥火藥等一批重工業工廠,積極經營,同對太原的掠奪採取了完全不同的舉措,其目的是將偽“蒙疆自治區”作為第二個偽“滿洲國”而蠶食中國。日軍投降後,南京國民政府經濟部曾派員來到山西接收工業,閻錫山以“大同各廠是西北實業公司在戰前所建的”為由,瞞過了經濟部的這些不了解山西工業歷史的“接收大員”,西北實業公司便將日本人所建的這些工廠也接收過來,並把大同各廠都冠以“西北XX廠大同分廠”的名稱。如西北煉鋼廠大同分廠、西北育才煉鋼機器廠大同分廠、西北洋灰廠大同分廠、西北火柴廠大同分廠、大同黑鉛廠、大同玻璃廠、榆次棉織廠、榆次硭硝廠、太原棉織廠、太原織造廠、太原油脂廠、太原氧氣廠、靈石鐵礦所等13個廠礦。這樣,西北實業公司所轄的工廠,同抗戰前相比數目增多,共有54個工礦單位。其中。公司原有的工廠28個;強占私營的工廠13個;接收日軍的工廠13個。
西北實業公司抗戰前在太原北肖牆一號的地址,淪陷期間充作日本駐屯軍的倉庫,於是,公司便設在太原典膳所十號“山西產業株式會社”故址。不久,後方的人員相繼返回太原,恢復了西北實業公司的原有組織。西北實業公司雖然在抗戰前就已經營了若干年,但一直未向南京國民政府經濟部申請註冊;抗戰勝利後,以商營的辦法履行了註冊登記手續,經南京政府經濟部批准備了案。然而,因“西北實業公司”的名稱,已有人在天津申請備了案,幾經交涉後,才於1947年 8月,改稱“西北實業建設公司”了結。
西北實業建設公司全部職工總數 25896人,其中工人 23421人。公司本部職工 899人,其中職員 541人,工人 358人。
西北製造廠本部及設在川、陝廣元城固等縣的各分廠,抗戰勝利後,因路途遙遠,運輸困難,沒有遷回太原,於1948年移交了南京國民政府兵工署,僅有少數技術骨幹回晉。設在山西孝義的分廠遷往大同;設在臨汾蒲縣隰縣等地的分廠先後改為軍隊修械所,僅有部分人員和設備併入了鄉寧分廠。1946年,鄉寧分廠職工發展到3000餘人;1947年冬由李梅雨負責,遷回大原河西萬柏林,設備 200餘部,職工2000餘人,並在萬柏林設了兩個分廠:北廠設在日軍所建的窒素廠內,月產步槍千餘支;南廠設在窒素廠宿舍區,月產七九輕機槍16——20挺,仍沿用西北製造廠的廠名。1948年 6月,西北製造廠的設備增至 354台,職工增至3630人,後又將設備增至 596部,最高月產輕機槍 680挺,重機槍12挺,七九步槍 500枝,七五山炮彈 3萬發,手榴彈4000枚。這時的西北製造廠已同晉興機械工業有限公司、正興機器公司等一樣,均為山西民營事業董事會屬下的兵工或兼造軍火的工廠。已不是西北實業建設公司的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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