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根據襄樊政辦發[2005]4號檔案的主要職責在以下方面: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制、修)定城市規劃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並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陽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 地點:襄陽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組織、協調編制和報批各類分區規劃、專項(業)規劃和詳細規劃。
(三)負責審查、報批各縣(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縣(市)所在地的城關鎮總體規劃。
(四)組織城市發展戰略研究;通過近期建設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五年計畫銜接,參與制訂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年度房地產開發計畫及規劃。
(五)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查辦理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手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審批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市政工程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組織城市戶外規劃方案的審批。
(八)依照《行政許可法》關於“誰許可、誰監督、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市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批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各縣(市)規劃編制工作,建立依法規範的規劃審批機制;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市城市規劃管理局襄規劃[2005]62號檔案: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協調、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草擬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文印、印鑑管理、機要、保密和檔案檔案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房產、車輛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通訊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的來文來函來訪分流、落實、督辦、反饋;負責督辦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紀檢監察室:協助黨組抓好黨紀政風教育。結合單位實際和行業特點進行經常性的黨紀、政紀、職業道德、行業規範和遵守教育,同時抓好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素質和紀律觀念,增強遵守紀律自覺性,提高拒腐防敗能力;在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檢查局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按照上級要求制定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書,並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局系統幹部、工作人員的擬提拔任聘評先除按黨組織部門嚴格審察把關或考察外,紀檢監察應對其嚴把“廉政鑑定”關。把黨紀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負責局對局系統內需要民主公開的重要活動的監督和行政效率監督,參與重大規劃測繪項目、評審招、投標工作,按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求列席應參與的局長辦公會。對依法行政情況以及時限服務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每季度抽檢一次)檢查,並形成文字報告,向局長辦公會匯報,同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促進行政效率的不斷提高;按受社會各界對局系統不作為、亂作為、不會作為、違規行政等行政投訴,做好相關的民眾信訪和投訴處理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組安排的有關違規違紀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並依據有關法規、政策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上級審批;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協助機關黨組織抓好局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學習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抓好各類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的申報、調整等具體工作;做好本系統二級單位領導班子、局機關中層幹部考核、調整、換屆的具體工作;做好優秀年輕幹部的選拔、培訓、任用工作,抓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抓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幹部考核、錄用、選聘、調配、任免、獎懲、工資、報表等工作,管理好分級管理的人事檔案;組織局系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評審、晉升、聘任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綜合科(行政審批科):對建設單位進行統一接待,核驗規划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復申請人;受理規划行政許可申請並分轉相關業務科室;負責業務會的召集、公布會議紀要;督辦各業務科室辦理進度,公布辦理結果;核算、收取城市基礎設施的配套費並負責修改起草徵收管理辦法;負責發放規划行政許可決定,負責頒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及附屬檔案、附圖;負責匯總、歸檔、保管各類技術資料,上報業務報表;負責規划行政許可實施程式及相關業務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的初審和報批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規劃編制科:制定並落實年度城市規劃編制計畫和規劃編制資金預算;組織城市規劃編制項目的招標、委託、商務談判與契約簽訂,並按契約申請撥付資金;組織對各類城市規劃編製成果的技術審查和評審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編製成果的報批、存檔和公示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審查各縣(市)城鎮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關鎮總體規劃,並組織報批;負責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規劃管理一科:負責襄城片區、魚梁洲、隆中風景區範圍內的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
(七)規劃管理二科:負責樊城片區、高新部分區域(漢江以北至小清河以西圍合區域)內的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以及重大項目的選址工作。
(八)規劃管理三科負:責襄陽片區、高新部分區域、東津片區(漢江以東、小清河以東圍合區域)內的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
(九)法規監督管理科: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及報批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放、驗線及規劃竣工驗收工作;調解各類建設糾紛;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設、違法用地,會同城市執法局對違法建設、違法用地進行查處;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工程使用期屆滿後的恢復、拆除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組織工作;負責聽證會的組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貫徹執行黨的離退休幹部方針、政策、認真落實離退休幹部“兩個待遇”,及時處理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組織指導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具體做好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會同機關黨支部抓好離退休人員支部建設,制定適應老同志特點的民主生活制度和組織生活制度;切實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負責抓好局“關心下一代”日常工作,充分發揮老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組織老幹部進行身體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喪事和善後事宜,並做好遺屬工作;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政治學習、閱讀檔案、聽重要報告、參加各項公益活動;辦好離退休人員活動室,開展多種有益的文體活動。辦理離退休幹部雜誌的征訂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走訪慰問工作,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為他們排憂解難;制定本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年度工作任務的完成。
(十一)襄樊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測繪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並指導縣(市)的測繪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的基礎測繪工作,會同市政府發展計畫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所轄各縣(市)的基礎測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會同土地管理部門編制全市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工作;負責對使用市政府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市政府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中的測繪項目在批准立項前的審核,提出立項意見;根據省測繪局委託,對申報測繪資質進行受理,參與測繪資質證書的年檢工作;負責測繪市場管理,依法監督測繪項目的招、投標。對在市域內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進行施測前的登記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測繪成果質量;依法監管市域內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登載,開展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負責全市基礎測繪成果的生產組織、管理和保密工作,依法做好測繪成果的提供服務;負責全市的測量標誌保護和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有關測繪行政複議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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