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據《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襄樊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鄂編髮[2009]38號)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襄樊市市級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襄發[2009]23號)精神,設立襄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組織性質: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襄樊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鄂編髮[2009]38號)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襄樊市市級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襄發[2009]23號)精神,設立襄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房產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體劃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加強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職責。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監管、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承擔市住房保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適合市情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銷售工作。
(三)負責深化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全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城市和工礦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城中村”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市區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發展規劃;依照政策規章對房地產開發實行資質管理,核定資質等級,組織實施資質年檢工作;核准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畫、房地產開發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管理工作,核准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和契約備案登記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市場經營行為、交易行為管理工作。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市場監測、市場分析和定期發布市場信息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估價)行業監督、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管理工作。確認襄城區、樊城區、高新區及所轄鄉鎮房屋產權,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市區房屋測繪和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解決房產辦證歷史遺留問題。
(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核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指導、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和物業管理承接驗收制度。監管商品住宅、全市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工作。審核拆遷安置方案,審批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處裁決房屋拆遷糾紛。
(九)負責危險房屋安全鑑定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危舊房屋的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市區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白蟻防治工作。
(十)指導全市房地產業協會、房地產中介協會、房地產估價師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物業管理協會的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行政公文、會務、機要、信息、安全、保密、宣傳和信訪等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和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襄樊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編制各類保障性住房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銷售、管理等方面的監管。指導市轄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
(三)房改指導科。
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市區棚戶區改造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市轄縣(市)區房改工作。
(四)房地產開發管理科(市房地產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參與制定我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房地產開發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房地產行業統計分析預測預報工作;核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推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核准項目資本金,負責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等級評定和年檢工作;承擔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市房地產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市房地產業協會的工作。
(五)房產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登記、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屋測繪管理、政策諮詢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維修養護和分配使用工作,承擔落實私房政策和房產糾紛仲裁工作;負責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和房地產中介(估價)行業監管;指導房地產中介(估價)協會工作。
(六)物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物業行業管理;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負責危險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指導、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工作。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監督管理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歸集與使用;指導市物業管理協會的工作。
(七)房屋拆遷管理科(襄樊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承擔城鎮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對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八)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選拔、培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人才資源規劃及局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直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科。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3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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