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監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垣縣監察局
  • 地址:襄垣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營利組織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領導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省紀委、省監委、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縣轄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主要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檔和微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檢查和處理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櫃龍頁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縣轄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主要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決定或建議對他們做出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審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凶連整的教育工作;對全縣紀檢系統幹部進行業務培訓。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政勤政。
(七)調查全縣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依據上級的有關規定,擬定具體的黨紀意見和政策規定。
(八)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九)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組霸狼蜜地織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鄉(鎮)紀委、監委和縣直派駐紀檢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任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整理、分析全縣紀檢、行政監察工作和黨紀、政紀案件的管理工作情況;負責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領導講話、重要檔案的起草,編寫有關信息、簡報、通報;負責文書材料和案卷的立卷、歸檔保管;負責檔案印刷、收發和機要檔案送閱;負責印章使用和管理;負責接待、會務和領導日常活動的安排等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二)信訪室(掛舉報滲頁乎艱中心的牌子)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請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它重要的信訪問題;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反映信訪渠道提供的重要信息。
(三)紀檢檢查室
負責縣直各單位、各鄉鎮紀檢監察和違紀違法案件的核實、了解和調查工作。
(四)執法監察室
負責陵員乎監督、檢查縣直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情況;負責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計畫和建議,以及執法監察情況的綜合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負責具體組織本委開展的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並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及時進行查處。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綜合分析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科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報告;負責具體組織全縣性的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
(六)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本機關檢查處理和鄉(科)級黨組織、政府報批和備案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紀檢組)報送的重大複雜案件和徵求意見案件;負責受理黨員、幹部對本機關給予的黨紀、行政處分的申訴和其他黨員、幹部對鄉(科)級榆甩黨組織、政府批准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縣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訟事宜;擬定有關違紀案件審理、複查、複審工作規範化規定。
(七)幹部室
負責本機關幹部和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以及鄉科級紀委、領導幹部的考察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調查研究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組織、思想建設情況;負責本委機關工資審批和幹部、工人的考察、任免、錄用、交流、獎懲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宣傳教育室
負責對全縣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教育;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紀檢、監察工作中重大案件的宣傳報導工作;開展案例分析和理論研討;實施對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和業務指導。
(九)政策法規研究室
負責組織起草、修訂紀檢、監察的有關規章制度,協同有關部門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指導紀檢、監察系統法規業務建設。
(十)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掛襄垣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
履行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和縣紀委有關反腐敗糾風工作的職責;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糾正帶有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主抓、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各級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糾風工作的活動;接受民眾對糾風方面的舉報,查處糾風方面的違紀案件;承辦縣政府和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行政效能監察室
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行為、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交辦的效能監察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國有企業的效能監察工作;承擔全縣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工作,以及效能監察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綜合和案件查辦。
(十二)案管室
1、全面掌握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查辦案件情況,定期統計、分析案件的查處情況,定期統計、分析案件的查處情況;2、制定辦案計畫,確定辦案重點,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查辦案件工作;3、對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進行跟蹤、督促、檢查;4、研究查辦案件的特點、規律,為領導指導全市查辦案件工作提供決策依據;5、負責涉及縣管幹部信訪的受理、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工作;5、負責涉及縣管幹部信訪的受理、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工作;6、加強“三庫”建設:成立辦案能手、攻關好手、取證高手的人才庫;成立“兩規”、“兩指”陪護人員資源庫;建立全縣領導幹部廉政信息庫;7、負責“兩規”、“兩指”措施的實施;8、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案件檢查幹部的培訓工作;9、負責與檢察、公安、審計等機關在案件查辦工作中的協調。
(十三)機關黨總支
(十四)幹部培訓中心
負責對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教育和業務培訓。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綜合分析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科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報告;負責具體組織全縣性的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
(六)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本機關檢查處理和鄉(科)級黨組織、政府報批和備案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紀檢組)報送的重大複雜案件和徵求意見案件;負責受理黨員、幹部對本機關給予的黨紀、行政處分的申訴和其他黨員、幹部對鄉(科)級黨組織、政府批准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縣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訟事宜;擬定有關違紀案件審理、複查、複審工作規範化規定。
(七)幹部室
負責本機關幹部和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以及鄉科級紀委、領導幹部的考察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調查研究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組織、思想建設情況;負責本委機關工資審批和幹部、工人的考察、任免、錄用、交流、獎懲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宣傳教育室
負責對全縣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教育;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紀檢、監察工作中重大案件的宣傳報導工作;開展案例分析和理論研討;實施對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和業務指導。
(九)政策法規研究室
負責組織起草、修訂紀檢、監察的有關規章制度,協同有關部門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指導紀檢、監察系統法規業務建設。
(十)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掛襄垣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
履行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和縣紀委有關反腐敗糾風工作的職責;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糾正帶有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主抓、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各級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糾風工作的活動;接受民眾對糾風方面的舉報,查處糾風方面的違紀案件;承辦縣政府和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行政效能監察室
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行為、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交辦的效能監察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國有企業的效能監察工作;承擔全縣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工作,以及效能監察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綜合和案件查辦。
(十二)案管室
1、全面掌握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查辦案件情況,定期統計、分析案件的查處情況,定期統計、分析案件的查處情況;2、制定辦案計畫,確定辦案重點,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查辦案件工作;3、對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進行跟蹤、督促、檢查;4、研究查辦案件的特點、規律,為領導指導全市查辦案件工作提供決策依據;5、負責涉及縣管幹部信訪的受理、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工作;5、負責涉及縣管幹部信訪的受理、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工作;6、加強“三庫”建設:成立辦案能手、攻關好手、取證高手的人才庫;成立“兩規”、“兩指”陪護人員資源庫;建立全縣領導幹部廉政信息庫;7、負責“兩規”、“兩指”措施的實施;8、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案件檢查幹部的培訓工作;9、負責與檢察、公安、審計等機關在案件查辦工作中的協調。
(十三)機關黨總支
(十四)幹部培訓中心
負責對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教育和業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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