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垣縣公安局
- 隸屬:襄垣縣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負責區域:襄垣縣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襄垣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負責檢查、監督貫徹落實情況。
(二)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推進公安工作改革,不斷加強公安隊伍建設。
(三)負責收集掌握全縣公安情報信息,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制定相應對策。
(四)負責對全縣重特大事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重大行動,負責處理重大騷亂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指導並負淋灶提責各項治安管理和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
(七)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全縣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建設;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負責全縣預審和探艱擔墓監管工作,直接受理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普通刑事案件的提請逮捕、移送起訴工作,主管全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和警衛部門搞好黨和國家領導人來縣視察以及重要外賓來縣參觀、訪問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指導全縣公安科技工作,負責全縣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主管全縣有線、無線、機要通信及報警系統的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開展消防監督。
(十二)負責本局的現代裝備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
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的情況,收集、分析轄區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協助領導統一調度警力,處置緊急治安案件和重特大事故案件,審核起草重大檔案和報告;負責調研、檔案管理、史志研究及宣傳報導等工作;指導110報警服務台的管理工作;受理民眾報警求助和投訴舉報,指揮巡警快速反應分隊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置,對重大處警過程跟蹤檢查;負責機要通信系統的技術規劃、設計、保障公安工作信息快速傳遞、決策指揮暢通;對有(無)線設備,計算機網路、應急通信、總機值班、電視電話會議系統進行維護、管理。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收集、掌握、處理涉及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研究提出意見和對策;偵察、控制、防範、處置危害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活動、案件和事件;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督辦宗教、民族以及特殊領域的國內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邪教組織、非法組織、非法刊物活動,境外反動勢力的滲透活動,以宗教為掩護的犯罪活動,民族分裂活動等進行調查研究,組織指導專案偵破,以及布置防範、控制等工作;指導基層派出所的國內安全保衛業務建設。
(三)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暫住人口管理辯贈簽擊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治安、槍枝彈藥、民爆物品、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管理;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檢查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內部單位保衛工作、經濟民警的管理和建設;指導全縣的保全工作;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查處跨縣(區)治安案(事)件和重大事故;指導基層派出所治安管理業務和基層治保會的建設;負責全縣計算機的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安全保護工作;研究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特點規律,查處利用計算機進行企廈多的違法犯罪活動和案件;負責全縣居民身份證、重點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負責港澳同胞、華僑及外國人來縣定居、暫住、就業、旅行等事項管理工作;掌握本縣公民出國(境)及涉外單位數字、動態情況;負責全縣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工作和人口統計工作。
(四)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各類刑事案擔府件的偵查工喇乃槳作;配合上級部門偵辦跨縣(區)犯罪案件和涉外案件;負責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況及刑事案件資料、情況資料的收集建檔;負責有關特情的物建、管理等業務建設;負責犯罪現場的勘查、勘驗,音像等工作及槍彈建檔、警犬訓練等工作;負責刑事技術鑑定及刑事科研工作;配合上級刑技部門進行法醫檢驗和物證化驗等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六)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吸收錄用人民警察和機構編制、人員任免、調配、工資福利、考核培訓、警銜晉升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七)法制室
監督、檢查執熱恥諒法情況;建立、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提出法律意見建議;負責理賠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開展法制調研及法制宣傳教育;管理公安法律文書;接受、審查民眾的控告和申訴,對上訪人員做好教育疏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
(四)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偵辦跨縣(區)犯罪案件和涉外案件;負責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況及刑事案件資料、情況資料的收集建檔;負責有關特情的物建、管理等業務建設;負責犯罪現場的勘查、勘驗,音像等工作及槍彈建檔、警犬訓練等工作;負責刑事技術鑑定及刑事科研工作;配合上級刑技部門進行法醫檢驗和物證化驗等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六)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吸收錄用人民警察和機構編制、人員任免、調配、工資福利、考核培訓、警銜晉升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七)法制室
監督、檢查執法情況;建立、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提出法律意見建議;負責理賠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開展法制調研及法制宣傳教育;管理公安法律文書;接受、審查民眾的控告和申訴,對上訪人員做好教育疏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