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複習法
- 外文名:Review method
- 要求:按照教學大綱的順序進行
- 條件:不斷地改進教學
正文
複習可以在上課中進行,也可以通過學生的課外獨立作業進行。按照教學過程各個階段的不同要求,複習可分為下列幾種類型:①學期、學年開始的複習。目的在於重溫過去學過的知識,給新學期、新學年開始的學習奠定良好基礎。②經常性複習。即在日常教學的各個環節中,採取各種方式複習,使學生以已有的知識為基礎,去了解和接受新知識,並增強新知識的鞏固性。③階段複習。在學習完某一單元後的複習,目的在於使學生把這一階段學習的內容連貫起來,使知識得到系統、鞏固、充實、提高。④總複習。即對學過的全部教材進行總結性複習,使學生對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繫,達到系統的牢固的掌握。總複習通常在學期或學年考試之前進行。
運用複習法,一般要求:按照教學大綱的順序進行,指導學生把教材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識系統地保持在記憶中;複習要含有新的學習因素,使學生每一次複習都有新的收穫和體會,提高他們複習的積極性,發展他們的思維能力;方式多樣化,使學生開展具有創造性的學習活動;複習要及時,使學生的學習情況能夠及時反饋、不斷地改進教學,提高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