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裕民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裕民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是裕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裕民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裕民縣巴爾魯克西路2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關於新型工業化、信息化、開展外引內聯、發展橫向經濟技術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政策和建議,擬訂推動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優惠政策、辦法等相關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二)擬訂工業經濟、信息化、商務的發展專項規劃、計畫,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產業政策;指導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促進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擬訂工業、商貿產業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地方配套政策;指導重點工業企業和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運行;貫徹落實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油地關係;協調解決油氣運輸等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各行業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行業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地區行業法規;擬訂行業規劃;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負責園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地區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指導石油化工、冶金、有色金屬、黃金、輕工、農副產品加工、紡織、機電、建材等行業管理。
(五)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技術改造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備案。
(六)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
(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對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建立健全服務體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指導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節能執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九)負責民爆行業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工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組織執行國家電力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制定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統籌指導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地區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正常,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商務領域發展戰略以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內外貿易管理、招商引資、外商投資管理、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積極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研究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檢測和分析;負責推動跨區域電子商務國際合作;商務系統信息化發展總體規劃;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進社區相關工作。
(十六)制定貿易發展規範,促進城鄉市場發展,執行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行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路。
(十七)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成新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業進行監督管理,促進城鄉市場健康發展。
(十八)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環節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組織實施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進出口貿易政策,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大宗進出口商品政策,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執行國家對外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一)執行自治區、地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參展工作;執行自治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邊境貿易的各項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邊境貿易有關經營資質的管理工作;負責邊民互市貿易的相關協調工作;推進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承擔有關周邊國家經貿合作地點協調機制的工作。推動協調企業同周邊國家及中東歐國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二十三)執行國家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執行自治區進出口公平貿易及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二十四)指導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外貿投資政策;依法核准國家、自治區、地區規定許可權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全縣內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契約、章程的變更事項;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經濟合作、跨境經貿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二十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業務管理;負責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金融企業除外)。
(二十六)制定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信息化及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牽頭推進電子商務支持服務體系發展。
(二十七)執行招商引資方針政策,編制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聯繫指導地區各行業及各類開發區的有關招商引資工作;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負責招商引資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統計工作。

領導分工

王曉軍:商工信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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