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鄂爾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伊金霍洛旗機構改革方案》和伊金霍洛旗印發的《伊金霍洛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伊金霍洛旗商務局牌子。

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創業大廈C座10樓、13樓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馮玉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戰略、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及商貿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全旗工業和商業經濟、市場、產品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和商業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根據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工作的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商業布局調整,推進工業、商貿領域項目建設。
(三)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及商務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區、市和旗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和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負責工業領域和商務領域的行業管理,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
(五)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和商貿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履行全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商貿服務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工業綠色發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產業集約化布局、資源高效化利用、產品高端化延伸、技術示範化引領,擬訂全旗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資源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產業發展與生態環保互促共贏。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商業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促進城鄉市場發展。參與國家、自治區、市、旗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和商務領域的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規劃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
(八)組織協調全旗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負責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程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九)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全旗國防信息動員的組織實施、協調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針對旗級商務領域,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
(十一)落實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二)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四)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及商務領域政府服務企業體系建設。
(十五)負責全旗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牽頭擬定全旗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計畫、方案,並監督落實。監督指導全旗性招商活動。負責會展業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各類展(博)覽會。
(十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及商貿服務領域旗本級職能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查處全旗性、跨旗區違法行為,辦理大案要案。
(十七)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工信、商務部門的其他相關政策,履行上級工信、商務部門的其他相關職能職責。
(十八)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1)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擬定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2)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2.與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具體分工。
(1)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
(2)旗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3)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3.與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
(1)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2)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旗信息化推進工作。
4.與旗能源局有關職責分工。
旗工業和信息化局商旗能源局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及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並督促實施;負責綜合協調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財務、資產管理、年度考核、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局對內對外的上傳下達及平行協調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1.負責全旗工業和商業經濟運行日常監測、統計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2.負責擬訂全旗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全旗電力市場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電力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維護電力市場秩序。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與電力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3.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資源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4.組織實施並建立健全全旗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儲備管理。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推進全旗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入統工作。
5.承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市、旗相關政策,研究擬訂鹽業管理制度,負責擬訂全旗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食鹽的行業監管。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
(三)企業服務股
1.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及商貿流通領域政府服務企業體系建設,提出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的建議和意見。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協調解決制約全旗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重點骨幹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2.對投資企業和項目提供政策諮詢、手續領辦代辦、蒐集和發布對外招商信息等全過程跟蹤服務。全面掌握分管行業領域招商引資項目和重點項目的實施進度,協調解決跨部門跨行業的困難及問題、督促項目順利實施。
3.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培訓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旗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承擔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4.負責全旗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監督全旗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工作計畫及方案的落實。負責全旗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落實工作。指導各鎮、有關單位對招商項目進行篩選。負責伊金霍洛旗招商引資項目進展情況的調度和通報。監督指導全旗性招商活動,協調指導旗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統籌推進全旗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會展業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各類展(博)覽會。
5.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負責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四)安全運行股
1.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負責全旗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
2.負責全旗商場、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星級飯店除外)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商超、批發市場和餐飲住宿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負責成品油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工作;督促檢查物流產業、物流園區、大型商務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五)信息化和電子商務股
1.統籌全旗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全旗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承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推進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2.負責擬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商貿物流產業結構調整,推動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發展;負責加強冷鏈物流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3.負責全旗國防信息動員的組織實施、協調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國防信息動員體系和運行機制。
(六)發展規劃股
1.組織擬訂全旗工業和商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市級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旗本級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和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管理工作。針對旗級商務領域,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
2.負責協調旗級工業園區相關工作,監督、指導工業園區規劃、建設、運行、考評等工作。
3.承擔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依託國家、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和全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程的實施,擬訂全旗裝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自主創新和國產化。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承擔電子製造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運行分析。負責軍民結合推進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
4.承擔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技術規範及標準。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以及商務領域改革相關工作。
(七)商貿流通股
1.負責重要商品(成品油)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加強家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家政服務業發展。
2.負責推進商貿物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對全旗單用途卡的發行和使用進行監管;按許可權對典當、拍賣、再生資源、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直銷的監督管理。
3.牽頭貫徹落實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和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負責上級商務部門授權的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工作。牽頭推動全旗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工作。負責擬訂全旗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並組織實施。受委託辦理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負責全旗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依法負責伊金霍洛旗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登記。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落實全旗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援助資質的上報。

人員編制

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兼任旗商務局局長),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伊金霍洛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領導信息

局長:馮玉剛
伊金霍洛旗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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