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是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阿左旗財政綜合大樓(西城區)8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和盟、旗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定全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發展的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全旗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企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盟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
(四)根據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貫徹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自治區鹽業主管機構制定的鹽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全旗食鹽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旗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依託國家、自治區和盟、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和國產化。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盟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參照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提出全旗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負責工業企業兩化融合評估,推進工業企業登雲)。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七)組織實施促進全旗工業經濟關於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八)研究工業經濟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貫徹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和盟產業發展規劃,引導與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九)研究擬定全旗煤炭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履行煤炭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全旗煤礦災害綜合治理;承擔全旗煤炭行業的巨觀指導。
(十)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盟對中小工業企業制定的產業政策,組織實施中小工業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扶持政策;提出旗本級扶持中小工業企業發展政策的建議。
(十一)落實中小工業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調整;指導中小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監測中小工業企業經濟發展態勢;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監督中小工業企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技術進步貼息資金的使用。
(十二)落實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盟有關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十四)貫徹落實旗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五)指導商貿服務和社區商業發展,落實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落實執行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接入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政府牽頭組織的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承擔全旗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監測分析全旗消費品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肉類儲備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貫徹落實國家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管理全旗吸收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全旗對外經濟合作,協助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就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工作。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政策、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落實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八)負責做好本領域重大風險的防範、排查、化解,保密機要,意識形態等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責分工。
1.與宣傳部(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宣傳部(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旗信息化推進工作。
2.與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會同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3.與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接入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貫徹落實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全旗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4.與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旗供銷合作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肉類儲備。旗供銷合作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5.與旗政務服務局在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旗政務服務局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黨務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管理、檔案草擬和審核、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電子政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人才工作、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後勤保障、社會事務和目標實績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工業經濟運行室。承擔全旗工業經濟運行監測,組織協調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點企業的運行協調及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全旗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大宗物流中的重大問題。
(三)規劃投資與行業管理室。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盟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全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對旗級以上工業重點項目進行調度,協調工業項目建設中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加強重大前期項目的儲備和項目庫的更新建設。承擔對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化工、冶金、建材、裝備製造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工作,引導工業產業升級和創新,落實國家有關鼓勵政策,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開發和套用。根據國家行業準入條件、政策,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工作。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嚴格落實自治區鹽業主管機構制定的鹽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全旗食鹽的生產批發準入管理和行業監管。
(四)中小企業服務和信息化產業推進室。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中小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調整。推動中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盟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專項資金的審核監督。指導中小企業服務平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治理三亂”和企業減負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旗工業企業信息化工作,協助推進工業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進工業企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有關企業試點示範,提出項目資金安排建議。
(五)節能與綜合利用室。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自願性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民爆監管和電力室。負責落實國家、自治區、盟民爆行業發展規劃。承擔全旗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盟電力行業政策。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開展全旗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七)煤炭管理室。履行全旗煤炭行業管理職責,研究擬訂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煤炭生產秩序監管、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產業升級、淘汰落後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負責煤礦技改項目的開工備案、聯合試運轉審批及竣工驗收、生產要素備案公告材料的初審上報,推廣煤炭行業科技創新及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的套用。負責煤礦災害綜合治理總體規劃的擬定和項目的報批。負責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利用率監管,統籌和監管全旗煤礦採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的綜合治理;負責煤炭經營企業的備案登記及日常監管。負責煤礦煤層氣抽采的綜合利用工作。推進煤矸石等廢棄物的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參與協調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和應急預案備案等工作。
(八)國內貿易管理和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室。貫徹落實有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接入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協調與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配合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落實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按規定對汽車銷售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上級部門對口下達的市場體系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星級酒店除外)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旗商貿服務業地方性政策、規定,推進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和中小商貿企業發展項目管理工作。監測和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負責肉類儲備管理。配合相關部門按
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加快外貿發展、國家對外經濟合作、吸收外商投資和推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負責邊境貿易的協調和管理。

人員編制

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1正4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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