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獎勵工作條例(徵求意見稿)》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4月28日發布的一項徵求意見。
為了規範表彰獎勵工作,褒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全國各族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根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表彰獎勵工作條例(徵求意見稿)
- 發文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意見發布日期:2016年4月28日
- 反饋截止日期:2016年5月28日
《表彰獎勵工作條例(徵求意見稿)》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4月28日發布的一項徵求意見。
為了規範表彰獎勵工作,褒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全國各族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根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表彰獎勵工作條例(徵求意見稿)》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4月28日發布的一項徵求意見。為了規範表彰獎勵工作,褒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全國各族人民...
(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了表彰獎勵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激發公民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表彰獎勵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體現先進性、代表性和時代性;(...
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根據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和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對《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後,寄送到50多個市、州、縣人大常委會徵求意見,並在省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發布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意見,還專程...
《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作了規定;1982年,天津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制定了《天津市表彰社會治安英雄模範暫行條例》。這些規定比較原則,或者沒有同災害事故做鬥爭的內容,實際工作中缺乏操作性。對...
第十四條 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應當將擬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的事跡予以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七個工作日。但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除外。第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確認申請或者舉薦...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是公安部為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規範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制定的條例。意見徵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在條例(草案)初稿和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我區見義勇為表彰工作,學習借鑑兄弟省區地方立法的經驗,寫出了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並發往人大各盟工委和各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廣泛徵求了修改意見。5月份,由自治區人大...
關於《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一、修訂背景和必要性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獎勵工作,要求構建結構合理、導向鮮明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省部級科技獎勵作為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的...
條例內容 山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
《江蘇省見義勇為人員撫恤優待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了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加強對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保護,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國家、省有關撫恤優待法規、政策,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
第三十一條 負有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二條 現役軍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其表彰獎勵按照本條例執行,其他...
學生被解除教育懲戒或者處分的,其獲得表彰、獎勵的權益應當予以恢復。第十七條 (校內申訴)學生及其家長對教師實施的第七條、第八條教育懲戒或者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訴。學校應當成立由學校相關負責人、教師、學生以及...
(一)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的獎金;(二)補助見義勇為死亡和傷殘人員的撫慰費用;(三)其他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需要支付的費用。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從事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的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軍人獲得功勳榮譽表彰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發放獎勵金。第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武裝部組織落實本行政區域內軍人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的家庭懸掛光榮牌的具體工作。村(居)民委員會...
同時,規定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明確了具體的執法部門,以增強法規可操作性。二是將文明行為納入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規定將受到表彰的文明行為信息和受到處罰的不文明行為信息都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應當予以表彰或者獎勵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的監督與管理。第四十三條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2023年6月,《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2023年11月28日至30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2024年1月1日起,《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施行...
2021年12月17日,退役軍人事務部會同軍地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軍人,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第六十一條 【鼓勵機制】鼓勵電力企業、科研單位和電力用戶等根據電力規劃、建設、生產、供應、使用和設備製造等工作需要,研究、開發和採用先進的可靠性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六十二條 【違法責任...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制度,鼓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創業能力。第三條 勞動者有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參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自治區工信廳積極開展立法相關工作,會同司法廳深入基層召開立法調研座談會6次,赴安徽、廣東、福建三省學習借鑑先進經驗和做法,起草形成《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先後向自治...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和安全保護;(二)依法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福利、休息休假和社會保險待遇;(三)獲得表彰獎勵,享受撫恤優待;(四)參加業務技能和理論知識培訓;(五)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契約約定的其他權利。第...
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解讀一 按照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擬提交2019年11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草案徵求意見稿共六章64條,由總則、文明行為...
第一條 為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見義勇為稱號評選表彰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稱號評定...
(五)保障教師潛心教書、靜心育人。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安排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場所開展相關工作,不得安排教師從事學校以外的執法、執勤或者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第七章 獎懲和申訴 第四十六條(表彰獎勵)教師或者教師團體...
殘疾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發放。第七章 褒揚激勵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退役軍人榮譽激勵機制,對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退役軍人予以表彰、獎勵。退役軍人服現役期間獲得表彰、獎勵的,退役後按照國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