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錨定評價法

行為錨定評價法

行為錨定評價法,也稱為行為定位評分法,是比較典型的行為導向型評估法。它由美國學者史密斯與肯德爾在美國“全國護士聯合會”資助下研究提出的,蘭迪特和吉昂在1970年證明它可用於工作動機的評估,所以在20世紀70年代,得到廣泛的套用。

它側重是具體可衡量的工作行為,通過數值給各項評估項目打分,只不過評分項目是某個職務的具體行為事例,也就是對每一項職務指標做出評分量表,量表分段是實際的行為事例,然後給出等級對應行為,將工作中的行為與指標對比做出評估。它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明確的、可觀察到的、可測量到的工作行為。這種方法的優點是評估指標有較強獨立性,評估尺度較精確;對具體的行為進行評估,準確性高一些。它的缺點是評估對象一般是從事具體工作的員工,對其他工作適用性較差;另外一個員工的行為可能出現在量表的頂部或底部,科學設計有助於避免這種情況,但實際中難免出現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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