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應訴實務指南》是2018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富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機關應訴實務指南
- 作者:李富瑩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1月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99538
《行政機關應訴實務指南》是2018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富瑩。
《行政機關應訴實務指南》是2018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富瑩。內容簡介本書的作者們基於多年從事行政應訴工作的經驗和研究,對行政機關應訴的類型、規律進行了充分總結和歸納。從行政訴訟案件類型化的角度,分析...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實務指引》是2021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是2008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郜風濤、張越。本書主要講述了對於那些真正因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的行政相對人而言,打一場行政官司、將自己的“父母官”推上行政訴訟的被告席,...
行政訴訟就是“民告官”的訴訟。在我國,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並稱為三大訴訟 什麼叫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給予的制裁措施。行政處罰的主要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指南》是2016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耿寶建。內容簡介 亮點一 多元化、寬角度、高層次的內容剖析。新檔案:結合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和zui高人民法院zui新檔案,本書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進行了...
一、進一步提高對行政應訴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採取積極舉措,處理好訴訟過程中被訴行政機關同人民法院的關係 1.提高對行政應訴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必須充分認識行政訴訟的重要意義。行政訴訟不僅保護公民、法人和...
《實施辦法》通過對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細化明確,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出庭。根據規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原告10人以上的群體性案件,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一)對行政應訴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程式進行指導;(二)接受行政應訴機關行政應訴案件的備案,對行政應訴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向區政府匯報;(三)負責全區行政機關行政應訴工作的培訓;(四)定期組織行政機關參加行政...
各級人民政府作為行政應訴機關的,由承辦原行政行為有關事項的部門或者機構作為行政應訴承辦單位,原主管或主辦相關事項的負責人或者工作人員作為出庭人員。其他行政機關作為行政應訴機關的,由承辦原行政行為有關事項的機構作為行政應訴承辦單位...
第二十九條 縣政府應當將行政機關應訴辦案質量、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應訴能力建設等行政應訴工作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進行行政問責...
重慶市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共有二十條規章制度,本辦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是屬於行政法則。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
《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經2014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4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15號公布。該《辦法》共27條,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4〕第15號 ...
第二十一條行政機關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確認違法、無效或者責令履行法定職責,本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可向該行政機關出具意見書,督促改正。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應對出庭應訴情況進行...
第二條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工作,分為一般事項、較大事項和重大事項,一般事項授權市法制辦直接辦理,較大事項報常務副市長批准,重大事項報市長批准。市法制辦負責指導有關行政機關...
《海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則》已經海東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 好落實。全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糾紛的...
第十九條應訴行政機關可以委託一至二名代理人參加行政應訴活動。除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的情形外,委託代理人中應當至少有一名本行政機關的行政副職。對應訴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及行政副職確因特殊情況均不能出庭應訴的,應當在開庭3日...
(一)縣政府作為行政應訴機關的,由縣政府法制辦根據行政應訴事項提出行政應訴承辦機構的工作建議,報請縣政府審定。 (二)其他行政機關作為行政應訴機關的,由實施行政行為的機構和審核行政行為的機構共同作為行政應訴承辦機構。
2016年9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工商法字〔2016〕19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提高對行政應訴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採取積極舉措,處理好訴訟過程中被訴行政機關同人民法院的關係;進一步明確...
《和縣行政機關行政應訴工作辦法》是和縣施行的辦法。正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縣行政機關行政應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5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行政應訴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應訴行為,健全行政應訴制度,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
2022年1月28日,推動新的《珠海市行政機關行政應訴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出台。主要內容 《規則》結合實際,規定行政機關發生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數在10件(包括本數)以下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到100%;在10件以上...
第二條 本市行政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行政機關履行行政應訴職責,應當依法答辯舉證、出庭應訴,履行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監督。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領導是行政應訴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行政機關負責法治工作的...
行政機關負責法治工作的機構應當做好本機關行政應訴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第四條 (指導監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和本區的行政應訴工作。第五條 (工作保障)行政應訴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