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訴訟是日本行政法用語。法院審理、裁斷行政案件的程式。在日本,解決行政爭議可由行政機關進行,也可由普通司法法院解決,由行政機關解決爭議的稱行政爭訟或行政訴訟,由法院解決爭議的稱行政案件訴訟。行政案件指關於行政法規的解釋與適用的訴訟案件。在明治憲法下,由行政法院處理行政案件,區別行政案件與民事案件在裁判管轄上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案件訴訟
- 類型:日本行政法用語
行政案件訴訟是日本行政法用語。法院審理、裁斷行政案件的程式。在日本,解決行政爭議可由行政機關進行,也可由普通司法法院解決,由行政機關解決爭議的稱行政爭訟或行政訴訟,由法院解決爭議的稱行政案件訴訟。行政案件指關於行政法規的解釋與適用的訴訟案件。在明治憲法下,由行政法院處理行政案件,區別行政案件與民事案件在裁判管轄上具有重要意義。
行政案件訴訟是日本行政法用語。法院審理、裁斷行政案件的程式。在日本,解決行政爭議可由行政機關進行,也可由普通司法法院解決,由行政機關解決爭議的稱行政爭訟或行政訴訟,由法院解決爭議的稱行政案件訴訟。行政案件指關於行政法規的...
第二條 【訴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1987年1月1日起生效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治安行政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訴。1989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進一步使行政訴訟制度化。行政淵源 行政訴訟法是規範行政訴訟活動和訴訟法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規定...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爭議的全部屬性。與行政爭議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項程式,即由國家審判機關立案的程式。其具體表現為:當事人與國家行政機關產生行政爭議,向國家審判機關提出起訴,請示解決該項爭議,經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審查,認為符合受案條件者,決定立案處理。故此,原行政爭議轉化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構成,是行政...
系列行政案件是指基於同一執法活動產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同一行政行為或同類行政行為起訴,起訴人一方累計人數為五人以上並分別起訴的訴訟案件。平行案件是指系列行政案件中與示範案件有共通的基礎事實和法律適用爭議的其他案件。第二條【適用範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示範性訴訟:(一)分別起訴同一...
環境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根據對具體環境行政行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環境行政相對人)的請求,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式,審理並裁決環境行政爭議案件的司法執法活動。特點介紹 環境行政訴訟具有以下特點。(1)環境行政訴訟是以行政相對人為原告,以環境行政管理機關為被告的訴訟。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89年4月4日通過,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現行版本為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
根據中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實行1審終審外,其他行政案件的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即一個行政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而告終結的制度。第二審程式是繼第一審程式之後的又一個獨立的訴訟程式,與第一審程式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第二審程式是為了保證當事人依法行使抗訴...
稅務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稅務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具體稅務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司法活動。其目的是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稅務行政案件,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
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是行政訴訟過程中關於能夠證明行政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的基本準則。根據中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各種證據只有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做為定案的根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人民...
行政訴訟管轄是人民法院系統內同級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行政訴訟管轄的確定,既要考慮到便於人民法院審判,又要有利於人民法院排除各種·干擾,公正辦案;既要考慮到便於行政機關應訴,又要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訴訟權,便於原告起訴;既要考慮到各人民法院承擔審理行政案件的合理性與...
行政訴訟中審判監督程式是簡稱“行政訴訟的再審程式”。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再次進行審理的程式。不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必經程式,只是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而且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才能採用的一種特殊程式,不同於第二審程式。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行政案件的...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二)被告 被告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海關。當原告未申請行政複議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被告應當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海關。經海關複議後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海關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
廣義的行政訴訟法也稱實質意義的行政訴訟法,是指凡是在內容上屬於規定行政訴訟問題的法律規範,無論其形式如何均屬於行政訴訟法的範圍。內容介紹 今日說法社區普法叢書。訴訟法是我國重要的法律部門之一,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遵循的法律規範,也是人們打官司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本書從真實、生動的案例入手,採用通俗...
1.價格行政訴訟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解決價格行政爭議的活動;2.價格行政訴訟的被告是作出有關價格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價格主管部門;原告是價格管理相對人;3.價格行政訴訟只有經過行政管理相對人一方的起訴,人民法院才有權受理;4.人民法院審理價格行政案件,要對價格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和適當,進行審查並作出...
行政訴訟費用是行政訴訟當事人進行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由當事人負擔的、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包括二類:一是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時當事人應當交納的費用,如一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和申請執行費;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如鑑定費、勘驗費、證人補貼和差旅費、公告費、訴訟資料副本製作費、...
①審判獨立原則;②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③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④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原則;⑤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2)特有原則 特有原則是行政訴訟特有的不同於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特殊原則。①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有審查權原則(即人民...
對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證明標準處於最高層次,對涉及當事人重大財產利益案件的證明標準處於第二層次,對涉及當事人微小財產利益案件的證明標準處於第三層次。(三)靈活性 包含兩方面的含義: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選擇適用適當的證明標準;2.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所選擇證明標準的寬嚴程度進行適當的把握。(四)審查性 行政訴訟...
第六條 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和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專門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審理行政案件,也不審查和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第七條 複議決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 ...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於2013年11月19日立案,並移送行政庭進行非訴案件合法性審查。2015年11月22日,該院裁定:準予執行申請執行人市林業局2013年6月18日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第一項和第二項。但裁定作出後,五宗執行案件至檢察機關調查之日一直未移送執行機構。二、監督情況及結果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檢察...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正文要求 正文內容包括三項: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正文的第一項內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根據行政案件的特點,原告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
在英、美等非成文法傳統的國家,雖然沒有成文法明確規定行政訴訟的類型,但判例和學說均認可行政訴訟的分類。從發展趨勢上看,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行政訴訟類型化呈現出明顯的多樣化、複雜化特點,如日本2004年公布的《行政案件訴訟法修正案》即增加了“課予義務訴訟”和“禁止訴訟”等兩類新型的抗告訴訟。相比之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裁定或判決,解決行政爭議,並通過行政案件的審判,向當事人及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和行政機關進行遵紀守法和依法行政的宣傳教育。行政訴訟第一審程式從原告起訴、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審理前準備、開庭審理到最後判決等,都有全面系統的規定,完整地體現了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遵循的...
行政訴訟判決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行政審判權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的集中體現,是人民法院處理解決爭議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和當事人參加訴訟的結果的表現形式。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對行政訴訟判決作出不同的劃分。按照審級標準可將判決分為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按照判決是否發生法律效力可將判決分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通知(200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7年4月24日)二、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地方人民政府規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行政案件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87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受理問題的復函(...
[法院跨區域管轄案件]第十九條【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轄】[原告所在地]第二十條【不動產行政案件的管轄】[不動產行政案件管轄]第二十一條【選擇管轄】第二十二條【移送管轄】[移送管轄][移送案件的裁定程式法上的效力]第二十三條【指定管轄】[指定管轄]第二十四條【管轄權轉移】第四章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