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融資租賃信託
- 目的: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行為
- 定價存在問題:一是巨觀層面的系統性問題
- 簡介: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
交易結構,定價存在的問題,
百科名片
融資租賃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行為。
交易結構
現將流程具體說明如下:
①投資人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通過銀行購買融資租賃信託計畫,成為信託資產的所有權人;
④根據承租人的要求,信託公司向指定的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物;
⑤設備供應商將租賃物發運到承租人所在地,經過安裝、調試、操作培訓等環節,保證租賃物能正常運行。保修、維修等售後服務以及可能的回購是設備供應商應長期履行的責任;
⑧銀行將信託專戶的收益分配通過轉賬的方式轉入投資人賬戶;
⑨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將租賃物以名義貨價轉讓給承租人,完成一筆租賃交易.
定價存在的問題
一是巨觀層面的系統性問題,即國內一般金融資產定價系統基礎沒有完善;
二是微觀層面的定價思路和方法問題。
上述定價思路與方法存在的問題是:
(1)本末倒置。價值決定價格,風險和收益的協調性決定金融品的內在價值。金融品尤其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定價,應以證券化所依託的資產或資產池本身的收益和風險為出發點,然後再綜合考慮外部市場的影響。以發行為目的的逆向定價思路,將人為割裂資產本身收益和風險的協調性,有重收益而輕風險的傾向,從而在項目的收益設計和風險控制方面產生偏差,增加了項目的不確定性。
(2)為發行而發行的衝動是一種短期行為,它會模糊資產所處行業之間的差異,容易忽略投資人的風險和收益偏好,不利於信託公司對行業進行深入研究和自身業務水平的提高,因而不利於信託公司自身定位,對投資人而言,這意味著無法通過發行人本身來全面、客觀地了解信託資金的經營風險,信息不對稱將最終影響投資人信託計畫的認購意願。
(3)逆向定價同樣容易引發道德風險,反過來對信託公司的健康發展不利。信託產品的設計是依賴信託機制而創建,而信託機制的根本原理在於財產隔離,收益和風險完全來源於信託財產本身,與發行人的整體信用無關,這一點與其他金融產品是根本差異的。因此,信託公司在定價的時候若不能充分評估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容易導致定價偏高或偏低的情況。定價偏高,若到期無法兌現預期收益,導致投資人對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產生懷疑,將極大影響信託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和市場信譽;定價偏低,在信託公司超額分配信託收益的情況下,若投資人獲得的收益大大少於信託公司,也會讓投資人不滿,引發信託公司的道德風險和信任危機,不利於信託發行人的發展,長遠來看即不利於信託業的穩定。
長遠來看,定價思路的科學與否和定價能力的高低,將最終反映在這個行業的發展規模和發展質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