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虛擬股權激勵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
股權形式的虛擬化。
虛擬股權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企業
股權。公司為了很好地激勵
核心員工,在公司內部無償地派發一定數量的
虛擬股份給公司核心員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虛擬
股權的數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稅後利潤的分配。 第二,
股東權益的不完整性。虛擬股權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紅收益權,即按照持有虛擬股權的數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稅後
利潤分配的權利,而不能享受
普通股股東的權益(如表決權、分配權等) 所以虛擬股權的持有者會更多地關注企業經營狀況及
企業利潤的情況。
第三,與購買實有股權或股票不同,虛擬股權由公司無償贈送或以獎勵的方式發放給特定員工,不需員工出資。
作為股權激勵的一種方式,虛擬股權激勵既可以看作是
物質激勵,也可以看作是
精神激勵。
虛擬股權激勵作為物質激勵的一面,體現在享有一定股權的員工可以獲得相應的
剩餘索取權,他們會以
分紅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
稅後利潤的分配。 虛擬股權激勵作為精神激勵的一面,體現在持股的員工因為享有特定公司"產權以一種"股東"的身份去工作,從而會減少
道德風險和
逆向選擇的可能性。同時,因為
虛擬股權的激勵對象僅限於公司
核心員工,所以持股員工可以感覺到企業對其自身價值的充分肯定,產生巨大的
榮譽感。
優點
(1)它實質上是一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權利,因此,虛擬股票的發放不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
股本結構。
(2)虛擬股票具有內在的激勵作用。
虛擬股票的持有人通過自身的努力去經營管理好企業,使企業不斷地盈利,進而取得更多的
分紅收益,公司的業績越好,其收益越多;同時,虛擬股票激勵模式還可以避免因
股票市場不可確定因素造成公司
股票價格異常下跌對虛擬股票持有人收益的影響。
(3)虛擬股票激勵模式 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因為獲得
分紅收益的前提是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並且收益是在未來實現的。
缺點
虛擬股票
激勵模式的缺點是:激勵對象可能因考慮分紅,減少甚至於不實行企業
資本公積金的積累,而過分地關注企業的短期利益。另外,在這種模式下的企業分紅意願強烈,導致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比較大。因此,虛擬股票激勵模式比較適合
現金流量比較充裕的
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特殊性
虛擬股票和
股票期權有一些類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如激勵對象和公司在計畫施行前簽訂契約,約定給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兌現時間表、兌現條件等。
虛擬股票與股票期權的差別在於:
(1)相對於
股票期權,虛擬股票並不是實質上認購了公司的股票,它實際上是獲取企業的未來分紅的憑證或權利。
(2)在虛擬股票的
激勵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現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業實施股票期權條件下,企業不用支付現金,但個人在
行權時則要通過支付現金獲得股票。
(3)報酬風險不同。只要企業在正常盈利條件下,虛擬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而
股票期權只有在行權之時
股票價格高於
行權價,持有人才能獲得股票市價和
行權價的價差帶來的收益。
虛擬股
虛擬股(Phantom Stocks)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
分紅權和
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虛擬股,又稱“
發起人股”或“遞延股”或“
紅利股”,指無代價獲取的
股份。 其持有與
普通股持有人擁有的權利不同,其持有人沒有表決權,
乾股的
盈餘分配和清償
剩餘財產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後,只有在普通股或
優先股持有人的權利履行後才享有對公司資產的擁有權。它也代表公司將一些
庫存股,有關股份是為獎勵
公司管理層而保存起來,但要待管理層有一定成績後才可獲得的
股份。
優勢與風險
優勢
虛擬股權激勵是有條件地、中長期地跟蹤
股東價值,而
非上市公司則是跟蹤
每股利潤。虛擬股票避免了以變化不定的
股票價格為標準去衡量公司業績和激勵員工,尤其是在這些波動不是由於公司業績變化造成,而是由於投機或其他巨觀變數等經理人員不可控因素引起時。
風險
虛擬股權操作方便,只要擬定一個內部協定就可以了,也不會影響
股權結構,也無需考慮激勵股票的來源問題,但由於企業用於激勵的現金支出較大,會影響企業的現金,畢竟並不是所有企業都能保證持續的高增長和高利潤。
另一方面,如何考核參與
虛擬期權計畫的人員也是風險之一。對於實施虛擬
股權激勵的企業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實現經營者報酬與其業績掛鈎的前提。
注意事項
虛擬股票模式需要關注幾個問題:
第一,
股票二級市場的風險。如果在
二級市場股票的波動幅度加大,公司將承擔很大的市場風險,可能發生兌付危機,給公司造成損失。最明顯的是,一旦今後股價大漲,其激勵基金可能無法支付到期應兌現的金額。長期執行也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處理比較複雜。
第二,
行權價如何確定。行權價定高了,則獲利空間小,不會有經營者去買;定低了則會使人感到不公平。其中存在一個
股票期權行權價激勵和約束的強度問題。國際上,行權價主要分為
現值有利法、
等現值法和
現值不利法,其參照系是該公司在股市上的現行
股價。我國當前的股市存在不合理性,股價偏離其實際價值,且波動較大,所以照此確定行權價很難。國內企業如要確定行權價,最合適的是實行現值有利法,即行權價低於當前股價,否則激勵的效果差。
第三,如何考核參與
虛擬期權計畫的人員。對經營者業績進行科學的考核,是實現經營者報酬與其業績掛鈎的前提。如果考核指標無需任何努力即可達到,或者並不是在期權與
期股的作用下實現的,那么,激勵契約並未實現其目標。以
淨資產收益率還是以
股價作為考核指標呢?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具體財務指標反映企業過去的表現,
股票二級市場的表現用來預期
上市公司未來現金流。一個有效的經營者
業績考核體系,應該將兩者結合起來。
虛擬股票模式避免了以變化不定的
股票價格為標準去衡量公司業績和激勵員工,從而避免了由於投機或其它巨觀變數等經理人員不可控因素引起公司股票非正常波動時對
期權價值的影響;同時,虛擬股票實質上是一種資金的延期支付,這種制度環境下這不失為一種避免違規操作的好方法。
股票類型
溢價型虛擬股票是指虛擬股票獲得者與企業
普通股股東一樣享有股票升值帶來的收益。即在期初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虛擬單位,並以授予時股票二級市場的價格作為基準價格。如果將來股票的市場價格高於基準價格,激勵對象可以獲得虛擬股票溢價帶來的收入;如果企業股價下跌至基準價格以下,則激勵對象分文不得。這種
激勵模式與
股票期權相比較,不同之處在於:(1)虛擬股票的激勵對象到期後獲得的只可能是企業股票的
溢價收益,而不可能獲得企業的股票;(2)虛擬股票的持有人只享有
溢價收益權,而不享有股權的其他權益;(3)虛擬股票的兌現機制為企業按股票的
二級市場價格的差價直接給予激勵對象,而股票期權是將股票以
行權價賣給激勵對象,然後由激勵對象自己去市場上兌現獲得收益。
股利收入型虛擬股票是指虛擬股票獲得者與企業
普通股股東一樣享有
股票分紅的權利,即在期初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虛擬股票單位,激勵對象的收入為到期後其持有的虛擬股票單位乘以企業每年派發的每股紅利。這種類型的虛擬股票
激勵模式與
股票期權相比較,不同之處在於激勵對象只可能享受到企業股票的分紅收益,而不可能實際獲得企業的股票或獲得企業股票的
溢價收益,因此激勵效果一般不是很理想。
內部價格型虛擬股票是指
非上市公司將虛擬的企業股權獎勵給企業的激勵對象,
股權由虛構的股票組成並以薄記的方式發給企業的激勵對象。這種虛擬股票的價格由企業或企業外部顧問性質的中介諮詢機構來確定,一般每年確定一次。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為持有購股權兌現的
股數乘以每股虛擬股票的價值升值。內部價格型虛擬股票與
股票期權相比較,不同之處在於:(1)激勵對象賴以獲得收益的基礎只是企業內部虛構的股票,並且只享有虛構股票的
溢價收益權;(2)虛擬股票的價值並不與企業股票的市場價相對應,而是由企業內部的財 務指標等予以確定,是市場中介機構的評估確認值。
套用公司
虛擬股票在高科技企業如IT業中採用較多。“
上海貝嶺”(600171)、“
銀河科技”(000806)等公司均採取了虛擬股票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