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

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

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虎林市糧食局牌子。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虎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61號),市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市政府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徐太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Huli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徐太民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

機構調整

中共虎林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局,接受市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具體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運行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價格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土地、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擬訂涉及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規範性檔案。
(五)承擔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規劃職責,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國家、省、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域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六)推進全市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協調推進鐵路、民航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承擔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七)牽頭組織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有關任務。承擔統籌協調利用外資和走出去有關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對俄合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綜合協調、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擬訂振興老工業基地、區域協調發展及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擬訂和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
(八)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跟蹤研判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要商品市級儲備計畫建議。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負責全市節約能源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省關於能源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職責許可權內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
(十二)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全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定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我市價格政策。擬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區域內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根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協調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好市轄區域內國家、省管的商品價格;制定市管商品作價原則和辦法,對擬調整的商品價格依法進行審核、審批。
(十五)負責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制定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全市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落實糧食進出口計畫,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制度和法規草案;擬訂全市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網點布局規劃;提出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計畫,擬訂全市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管理國家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
(十六)落實國家和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實施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負責救災糧和軍隊用糧的管理和供應;擬訂並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提出收購、儲存、動用儲備糧的建議;對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對全市糧食經營者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准;加強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糧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監管糧食質量和市場糧價監控,落實執行地方糧食質量標準和檢測制度;協調建立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保障糧食有序流通;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組織開展糧食產銷合作,為農民提供市場信息、科學儲糧的技術指導與服務,促進農民餘糧順暢流通。提出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指導糧食產業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組織開展行業的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轉隸的工作職能。
2、劃入市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能。
3、劃入市糧食局職能。
4、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電力、交通運輸和市場經濟運行調節職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及公務接待和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機關黨群、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價格監測、分析,預測價格走勢,提出價格調控對策和建議;負責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價格(收費)實施成本監審;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好轄區內國家和省管價格(收費),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市管價格(收費)調定價方案;承擔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二)財經綜合股。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相互銜接;監測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變化,對我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預警,提出相應對策建議及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沿邊開放帶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社會事業、老工業基地振興、現代物流、糧食流通基礎設施、農產品批發市場、口岸邊貿基礎設施建設等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三)投資監管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全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負責國家、省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市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承擔社會事業、環境資源、工業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及呈報工作;提出規定許可權內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的審查意見;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節能執法檢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核呈報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項目、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四)重點產業項目辦公室。承擔省、雞西市重點產業項目工作部署,編制全市重點產業項目前期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點產業項目前期工作計畫督辦落實和考評工作,負責全市確定的重點產業項目檢查工作。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提出流通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安排意見;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提出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並協調實施;對接落實省電力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畫並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建設與保護;負責推動實施創新創業驅動發展戰略,擬訂相關規劃和政策;負責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五)糧食調控股。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的建議,擬訂全市糧食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糧食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糧食進出口計畫;指導管理糧食儲備;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糧食流通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糧食產銷合作;負責救災糧、軍糧等政策性用糧的管理和供應。研究分析、預測糧食生產情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指導農民適時出售糧食;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並組織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預案;貫徹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地方糧食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質量、原糧衛生和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和糧食質量檢驗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協調農村糧政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倉儲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的網點布局規劃,提出全市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計畫,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做好糧食接收、乾燥、儲存和安全生產等工作;為農民糧食產後減損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擬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科技工作和糧食產業化經營;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工作;組織糧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糧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聯繫糧食行業社團組織。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徐太民
虎林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李小虎、王春玲、劉松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建設西街301號。
辦公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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