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學生處

蘭州交通大學學生處

蘭州交通大學學生處是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學生招生、就業、教育管理、資助、軍訓、國防教育、社區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交通大學學生工作處
  • 隸屬單位:蘭州交通大學
  • 成立時間:1958年
  • 校訓:尚德、勵志、博學、篤行
工作職責,學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職責,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日常事務管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中心工作職責,武裝科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學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職責

1.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督促、檢查。
2.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建立健全學生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饋機制。
3.做好校風、學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政治素質、思想覺悟和精神文明水平。
4.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學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5.負責發布學生安全預警,做好節假日及特殊時段的值班安排、事件處置等維穩工作。
6.完成學生學年綜合測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等的年度評優評先和表彰工作。
7.完成學生各類獎學金的評定和管理工作。
8.負責做好學生行為規範的監督管理和違紀行為的查處。
9.參與並落實學生競賽活動的組織和獎勵工作。
10.完成新生入學教育和畢業生離校教育工作。
11.負責建立和完善處工作網站,做好“學工線上”的信息上傳、意見反饋與日常維護。
12.建立、健全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13.會同馬克思主義學院做好《形勢與政策》課程建設工作。
14.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做好輔導員、班主任隊伍的建設、管理、教育、培訓、表彰工作。
15.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幹部的選拔工作,並負責做好學生幹部的學習、培訓和管理工作。
16.配合後勤集團做好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17.配合保衛處做好學生區及學生的安全和治安工作。
18.負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19.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全校本、專科學生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各項獎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各項助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與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範圍是:
1、負責宣傳、執行國家和甘肅省的各項資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學校各項大學生資助政策。
2、建立並完善獎、貸、助、補、減、免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3、組織各學院(部)開展經濟困難學生基本情況調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並對受助學生進行跟蹤調查。
4、監督各學院(部)有關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擬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金的分配方案。
5、做好各項獎學金、助學金審批及發放工作;負責全校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審批發放及學生“綠色通道”的管理。
6、負責做好各類社會助學項目的管理、協調及發放工作。
7、積極開拓社會資助新渠道,協助學校基金會做好各類獎助基金的管理工作。
8、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協調做好在校生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工作。
9、負責做好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工作,通過不同形式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建立和完善大學生誠信檔案。
10、做好對學生的誠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勵志教育工作。
11、做好本校應徵入伍大學生的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工作。配合財務處做好學生學費的催繳工作。
12、負責各類涉及學生資助工作的檔案、資料的分類與存檔工作。
13、定期向上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報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進展與落實情況。
14、辦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甘肅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交辦的其它事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日常事務管理

1、負責處理部(處)的各類內勤事務,包括內務管理和協助部(處)長做好經費的管理。
2、協助部(處)長落實各項工作計畫的實施和完善。
3、負責做好各種檔案的存檔工作。
4、負責做好部(處)的來文收發登記工作。
5、負責做好部(處)的各種會議記錄。
6、負責做好部(處)的對外聯繫與接待工作。
7、負責做好部(處)設備的管理工作。
8、負責做好與各院(部)及學校各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工作。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 負責大學生的心理輔導和諮詢工作。
  2. 負責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選修課,組織心理健康教育的講座和報告,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大學生中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3. 負責心理委員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工作。
  4. 開展心理健康普查、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工作。
  5. 負責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的建立和管理,掌握有心理問題學生的基本情況,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6. 辦好大學生心理諮詢網站。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武裝科工作職責

1、負責落實校人民武裝部武裝工作部署與安排。
2、負責完成學生的國防教育工作,完成學生軍訓、軍事理論課教學工作。
3、負責完成年度擁軍優屬、雙擁共建及烈軍屬工作。
4、負責完成人防設施、人防工程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5、配合地方武裝部門做好年度徵兵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學生士兵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復學等相關工作。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工作。
8、配合地方武裝部門做好民兵工作,配合人防部門做好人防分隊工作。
9、配合地方做好預備役工作。
10、完成部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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