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蘇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蘇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蘇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4年4月2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4月28日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公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 4月2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條例的說明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七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質量管理,開展例行監測、監督檢查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商務、生態環境、糧食和儲備...
嚴格重點產品專項整治工作。針對性開展生產加工環節的食用油、桶裝飲用水、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專項整治,繼續開展乳製品每周抽檢工作,充分運用食品質量監督抽檢與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兩個平台,保證獲證地產食品質量安全抽檢監測全覆蓋,推動地產...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問題解讀是在2016年01月08日由60421發布的解讀檔案。為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頒布制定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8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辦法。為加強食用農產品進入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無公害農產品中漁產品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保、工商、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物價等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對無公害...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2月24日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規定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蘇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是一項為了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而制定的規定。第一條 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民民眾...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生產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食品小作坊,主要是指具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生產規模較小、從業人員較少、生產條件簡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但不包括食用農產品生產者。...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產地安全,是指農產品產地的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等符合生產質量安全農產品要求。第三條 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產地安全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產地的劃分和監督管理。...
生鮮乳依據《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執行。第三條縣級以上農業(含畜牧獸醫、漁業,下同)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合格證的推動、指導和服務工作。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轄區內開具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
第二章 監督檢查事權 第七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第八條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工作,重點組織和協調對產品風險高、...
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承擔食品經營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配合食品...
國務院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信息。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2003年5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6年12月6日福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7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
第十四條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90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程式,重新辦理。有效期滿後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視為自動撤銷認定。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無公害農...
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種植、養殖而形成的,未經加工或者經初級加工的,可供人類食用的產品,包括蔬菜、瓜果、牛奶、畜禽及其產品和水產品等。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監管,是指政府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及其...
《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進一步規範市場監管部門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
第二條 全省範圍內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具體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批發市場開辦者...
《瀋陽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意在為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舌尖上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新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化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
為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食用農...
《貴陽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13.01.15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初級加工和經營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維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