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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更加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以需求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依託、以監督為支撐”總體原則,努力實現職業培訓的探索性、創新性和,滿足勞動者多樣化、個性化和專業化需求,充分發揮職業技能培訓在化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中的基礎支撐作用,以最佳化就業結構助推經濟轉型發展、促進富民增收,為爭當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先行軍排頭兵再作新貢獻。
(二)主要目標。
——職業技能培訓實現量質齊升。職業技能培訓的規模要在全省名列前茅,到2020年底,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以上,高技能人才總量超過60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35%,每萬人擁有高技能人才數達到850人。
——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制度逐步完善。重點群體人員培訓、企業職工培訓、就業創業培訓等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進一步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勞動者自主選擇、政府購買服務和依法監管的職業培訓工作機制進一步最佳化,政府購買職業技能培訓成果的補貼範圍進一步擴大,以企業技能人才評價為重點、社會化技能鑑定為基礎、院校學生職業技能認證為補充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逐步健全。
——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底,新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2個、省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個、市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0家、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60個、省級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15個、省重點技師學院1所,全市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載體300家以上,覆蓋市、縣(市、區)的職業技能培訓網路基本建成。
二、以扶持重點對象為重心,實施就業技能提升行動
(一)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技能提升行動。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不同特點和培訓需求,創新培訓方式,加強與用工單位合作,開展訂單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加強實際操作技能訓練,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切實增強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能力。確保新進入
人力資源市場有培訓意願的新生代農民工都有機會接受一次就業技能培訓或崗前培訓。(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
(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行動。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每年開發公布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項目,凡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意願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均可在公布的培訓項目中自主選擇一個職業(工種)參加培訓,經培訓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經行業認可職業能力證書的,可按規定享受培訓和鑑定補貼,確保培訓合格率和培訓後就業率達90%。(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
(三)重點群體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行動。落實低收入農戶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登記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員等重點群體免費接受職業培訓的有關政策,促進重點群體實現技能就業,確保有培訓需求的重點群體都能接受一次免費培訓。為低保、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提供免費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訓,優先安排其在訂單定向培養班或企業冠名班,優先落實免學費、助學金、獎學金等助學政策,優先安排實習、推薦就業,確保每個貧困家庭都能免費接受技工教育或技能培訓。(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扶貧辦、總工會、殘聯)
三、以企業市場為主體,實施崗位技能提升行動
(四)實施高技能人才引育計畫。組織對企業用工需求的調查分析,結合我市重點產業、緊缺工種和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需求,每年一季度發布培訓指導目錄和高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擴大政府購買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範圍,對參加職業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給予一定的培訓經費獎勵。鼓勵各類企業、機構、行業組織參與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對參與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的單位,根據有關規定按照高級工及以上人才培養數量給予獎勵。依託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現代服務企業和技工院校等引進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引才單位最高50萬元獎勵,給予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本人100萬元安家補貼,公積金貸款總額可提高至限額的4倍。依託公共實訓基地、高校、國內外知名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採取集中培訓與崗位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技師、高級技師崗研修項目,每年遴選100名左右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的高技能人才開展繼續教育。(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
(五)實施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計畫。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身資源建立企業培訓中心、企業大學、技能大師工作室,或通過自辦培訓機構、校企合作在職業(技工)院校建立企業學院等方式,自主開展在崗職工培訓。鼓勵企業採用學徒培訓、集中培訓等形式開展崗前培訓,增強新招用員工的上崗能力,通過實施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技能練兵等措施,提升職工崗位技能水平,逐步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的補貼政策,鼓勵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將補貼用於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通過政府購買培訓成果、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等措施,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培訓。(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經信委、國資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總工會)
(六)實施企業首席技師培育計畫。發揮行業、企業和科研生產型單位培養高技能人才的積極性,鼓勵新興產業和重點優勢產業企業,根據企業實際和發展需要,在關鍵崗位設立“首席技師”職位,充分發揮企業首席技師等在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領軍作用,3年內新增企業首席技師60名。(責任部門:人社局、經信委、國資委)
四、以名師名匠,實施技能大師培育行動
(七)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推進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改革工作,指導企業結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企業崗位要求開展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對在企業生產服務一線掌握高超技能、具有突出業績的企業職工,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允許破格或越級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到2020年底評估認定150家以上的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試點單位,以點帶面逐步擴大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加強高技能人才社會化鑑定工作,推進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示範性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結合新興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通道。深化職業(技工)院校職業資格認證改革工作,開展“一體化”教學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過程化考核辦法,實施“一體化”課程認證考核,不斷提高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比例,鼓勵普通高校學生參加職業資格認證,著力提高普通高校畢業生的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建立符合鄉土人才發展特點的評價體系,支持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的鄉土人才申報國家級工藝美術大師、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省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等重點人才項目。引進國際職業資格認證,開展國際職業評價標準引進比照,探索引進國際培訓機構,合理地將先進的國際職業評價標準引進融入我市職業評價的具體過程,不斷提升我市職業評價標準的國際化水平。(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農委、文廣新局)
(八)實施技能競賽引培計畫。精心組織世界技能大賽備戰工作,充分學習借鑑世界技能大賽,將競賽技術成果和技術方法轉化為職業培訓和人才評價標準,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選手,根據國家、省獎勵標準對獲獎選手、教練團隊給予適當獎勵。在全市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推進百項工種崗位技能比武活動,全市各類競賽項目每年不少於50項,其中市級一類競賽項目不少於10項並給予經費支持。在各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選手,可按有關規定直接晉升上一級職業資格或優先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符合條件的申報“蘇州市五一勞動獎章”,並授予“蘇州技能大獎”、“蘇州市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實施“青苗行動”計畫,對接世界技能大賽項目,從企業優秀技術工人、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以及職業(技工)院校在校生中,選拔一批形成年齡梯隊層次的青少年選手組成“青苗”班,科學組織“青苗”班選手進行集訓,同步培養省級技能大賽種子選手和行業領軍人才,力爭在各級各類技能競賽中取得佳績。(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總工會、經信委、國資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旅遊局、殘聯)
(九)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支持骨幹企業和特色行業選拔生產、服務一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充分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的作用,結合我市各類鄉土人才從業人員的具體情況,加快推進建設覆蓋重點產業和特色行業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網路,通過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活動,搭建“名師帶徒”平台,為技能大師開展技術技能創新和帶徒傳技等創造條件,不斷強化技能大師工作室技藝傳承、創新創業功能,大力支持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申報各類重點人才計畫,每年新增20家市級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對新認定的市級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給予5萬元成果獎勵。對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每兩年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1~5萬元獎勵,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10%,對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警告或摘牌。(責任部門:人社局、經信委、國資委、農委、文廣新局)
五、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實施創業能力培訓行動
(十)逐步建立創業培訓體系。以創業活動不同階段、不同業態的知識技能需求為導向,編制創業培訓大綱和技術標準,針對不同群體、不同項目的特點,開發創業培訓相關課程(服務)包。試點推廣“創業慕課”、“創業微課”等“網際網路+”創業培訓新形態、新模式。逐步建立起培訓主體多元化、培訓模式多樣化、培訓內容多層次,能夠有效覆蓋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的創業培訓體系。(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
(十一)引導優質資源投入創業培訓。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按照公開規範、保障質量、提升效益的原則,引導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投入創業培訓,經評估認定的專項創業培訓項目可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或培訓補貼範圍,對列入財政補貼範圍、創業培訓項目按購買服務的規定執行。(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
(十二)加強重點人群創業培訓。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等群體為重點,將企業家精神和素質培養、創辦企業和經營管理能力訓練作為創業培訓的主要內容,以組織實施專項培訓計畫為抓手,重點圍繞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模式和靈活就業新形態開展專項創業能力培訓。充分利用網際網路、信息化實訓平台等載體,大規模開展開放式線上培訓,推進網路創業培訓課程開發工作。探索以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組織開發新領域、新業態的創業培訓課程並實施創業培訓。使符合條件的有創業培訓意願、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等群體都能參加一次創業培訓,創業帶動就業比達1:4。(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扶貧辦、總工會、婦聯、殘聯)
(十三)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深入開展鄉土人才尋訪推薦活動,動態掌握人才數量、專業、特長等狀況,分類建立鄉土人才信息庫。充分發揮我市鄉土人才類廣量大的傳統優勢,實施鄉土人才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民眾致富的“三帶”行動,引導鄉土人才將傳統技藝技能與現代科技、工藝裝備相結合,推進鄉土人才創新創造成果與市場對接,創辦特色企業,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支持鄉土人才企業吸納下崗職工、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帶動民眾致富。支持鄉土人才牽頭成立各種形式的專業合作社、聯合會,培育一批人才集聚、產業集群的特色小鎮,開闢民眾增收致富的快速通道。積極落實財政、
稅收優惠政策,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對鄉土人才創辦的特色企業、合作社等給予重點扶持。以舉辦蘇州鄉土人才創意創客大賽為抓手,搭建鄉土人才展示交流、資源對接和項目孵化的平台,激發鄉土人才創新創業熱情,促進鄉土人才創新創業要素的集聚,增強鄉土人才創新創業能力。(責任部門:人社局、經信委、農委、文廣新局)
六、以提升效能為核心,實施載體平台建設行動
(十四)推動企業培訓平台建設。突出企業培訓主體作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按規定建立完善的職工培訓體系並組織實施的企業,符合補貼條件的可採取直補企業的方式進行補貼。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身資源建立企業培訓中心或企業大學,自主開展職工培訓。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具備一定條件和規模的企業培訓中心,優先推薦列入國家、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範圍,輻射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技能人才培養,在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開展跨企業培訓中心建設試點,提供行業新
技術培訓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承擔社會培訓任務,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人員提供實訓實習條件。(責任部門:人社局、經信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財政局、總工會)
(十五)加強職業(技工)院校建設。增強職業(技工)院校培訓基礎作用,堅持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按照國家職業分類和職業標準,最佳化專業結構,調整課程設定,提升辦學質量。創新公辦技工院校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開展技工院校教師備案制試點,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參照高職院校標準核定人員編制,改進技工院校教師招聘方式,面向具有一線工作經驗的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自主公開招聘專業課和生產實習指導教師。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制度,技工院校從企業招聘具有相應
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資格人員,可按職稱評聘有關規定參加技工院校相應專業教師系列職稱評聘。鼓勵職業(技工)院校探索校內教學與社會化培訓相結合,利用師資、實訓場地以及設備資源優勢,面向城鄉勞動者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服務,建設集教育、實訓、研修和評價為一體的職業訓練院。支持職業(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和
現代學徒制培訓。支持具備條件的職業(技工)院校開設傳統工藝技能相關專業和課程,推行特色技藝定向招生,強化傳統技藝技能教育。探索中外合作興辦技師學院,鼓勵職業(技工)院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鼓勵推行雙語教學模式,提升我市職業(技工)教育的國際化水平。探索技工院校與職業院校融合發展,鼓勵優質資源投資技工教育,支持技師學院舉辦分校(院),支持民辦職業(技工)院校發展。(責任部門: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編辦、經信委、國資委、財政局)
(十六)推進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研究制定我市公共實訓基地考核評估實施辦法,加強對各類實訓基地建設的指導,充分發揮的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的培訓輻射作用,根據基地實訓情況進行“以獎代補”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公共實訓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每年對市級公共實訓基地進行積分制績效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公共實訓基地給予20萬元獎勵,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10%。對獲評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的單位按上級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到2020年底,新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2個、省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個、市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0家。(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經信委、國資委、財政局)
(十七)促進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建設發展。發揮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補充作用,規範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鼓勵發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土地劃撥或出讓、規劃建設、金融扶持、設定審批、項目申報和獎勵評定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並按規定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公共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稅收優惠等方式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支持。嚴格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師資、設備、場地等基本條件,規範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打造一批具有蘇州地方特色和市場品牌效應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可推薦上報轉為技工院校。(責任部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行政審批局)
七、強化組織實施和保障
(一)構建齊抓共管格局,形成整體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的重要意義,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擺上重要位置,與就業創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同部署、同推進。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宣傳、發展改革、教育、財政、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扶貧等部門各司其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整合培訓資源,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形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強財政資金保障。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整合力度,逐步提高職業技能培訓支出在就業補助資金中的比重。各地用於職業教育的城市教育附加費中,要有不少於20%用於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企業應按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並將其中的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技能培訓。企業在依法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後,職工技能培訓經費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部門在其繳納的地方教育費附加額度內予以補助。鼓勵企業、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個人對職業培訓提供資助和捐贈,符合規定的準予在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三)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推進市場化培訓服務。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形成職業培訓項目由市場需求確定、培訓機構由市場選擇確定、培訓成果由市場定價付費的運行機制。鼓勵社會投資,放寬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機構外資準入限制。吸引國際知名職業培訓機構落戶我市或與我市職業(技工)院校開展合作辦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開展技術培訓交流活動。尊重勞動者培訓意願,由勞動者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信息,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和培訓機構。建立公共管理服務信息化平台,建設職業培訓大數據系統,及時為市場提供政策信息服務。
(四)加強培訓質量監管,引入第三方監督評價。加強市場監管,嚴格承擔政府培訓任務培訓機構資質的審核認定,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加強對培訓過程的監督,嚴格執行開班申請、過程檢查和結業審核三項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對承擔政府培訓任務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對培訓質量低劣尤其是存在騙取、套取培訓資金的培訓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及程式追回被騙取、套取的補貼資金,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強化績效監督與績效評價,加大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套用。
(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部門、各有關方面要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系列化、高質量的宣傳報導,廣泛宣傳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推動富民增收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舉措。積極參加和組織開展各類技能大獎評選活動,表彰各行業各業優秀高技能人才,促進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培訓和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宣傳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跡,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印發的通知
蘇府辦〔2017〕372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2017~2020年)的通知》(蘇政發〔2017〕41號)和《關於聚焦富民持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見》(蘇委發〔2017〕8號)等檔案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蘇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解讀
《蘇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於2017年12月20日由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隨著我市產業的轉型升級和經濟新常態發展,對廣大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的要求也與日俱增。大力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成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推進全民創業、增加民眾收入的關鍵舉措。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對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的總體部署,全面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2017-2020年)的通知》(蘇政發〔2017〕41號)和《關於聚焦富民持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見》(蘇委發〔2017〕8號)等檔案要求,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助推全市經濟社會更好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實施意見》。
二、起草依據及過程
根據黨的十九大對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的總體部署,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畫(2017-2020年)的通知》(蘇政發〔2017〕41號)和《關於聚焦富民持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見》(蘇委發〔2017〕8號)等檔案要求,市人社局牽頭開展了我市實施意見的研究起草工作,起草工作自今年7月啟動,經多方調研、召開座談會,10月份形成初稿,徵求局各處室、部門及各板塊相關部門意見,並徵求了市人才辦、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新局、工商局、行政審批局、旅遊局、農委、國資委、總工會、殘聯、編辦、扶貧辦等部門意見,充分聽取了企業、學校、部門意見,並根據反饋內容逐一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一致意見。
三、目標任務
一是職業技能培訓實現量質齊升。職業技能培訓的規模要在全省名列前茅,到2020年底,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以上,高技能人才總量超過60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35%,每萬人擁有高技能人才數達到850人。二是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制度逐步完善。重點群體人員培訓、企業職工培訓、就業創業培訓等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進一步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勞動者自主選擇、政府購買服務和依法監管的職業培訓工作機制進一步最佳化,政府購買職業技能培訓成果的補貼範圍進一步擴大,以企業技能人才評價為重點、社會化技能鑑定為基礎、院校學生職業技能認證為補充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逐步健全。三是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底,新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2個、省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個、市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30家、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60個、省級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15個、省重點技師學院1所,全市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載體300家以上,覆蓋市、縣(市、區)的職業技能培訓網路基本建成。
四、主要內容:
《意見》主要通過實施五大行動,落實17項主要措施。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扶持重點對象為重心,實施就業技能提升行動。主要以新生代農民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重點群體等人群為重點扶持對象,開展以實際操作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為主要內容的多樣化的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著力提升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
(二)以企業市場為主體,實施崗位技能提升行動。主要通過實施高技能人才引育計畫、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計畫、企業首席技師培育計畫等,擴大政府購買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範圍,同時引導企業市場發揮主體作用,組織、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技能培訓,著力提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
(三)以名師名匠為,實施技能大師培育行動。主要通過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實施技能競賽引培計畫、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推進建設覆蓋重點行業、特色行業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網路,培育重點行業、特色行業的技能大師,扶持民間工藝和
民族傳統文化技能傳承人,同步培養省級技能大賽種子選手和行業領軍人才。
(四)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實施創業能力培訓行動。以城鄉勞動者創業培訓需求為導向,逐步建立創業培訓體系,引導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投入創業培訓,著重加強重點人群創業培訓,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著力提升城鄉勞動者創業能力。
(五)以提升效能為核心,實施載體平台建設行動。主要通過推動企業培訓平台建設、加強職業(技工)院校建設、推進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促進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建設發展,著力提升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技能人才培養效能。
五、出台意義
《實施意見》既全面貫徹了國家和省有關職業技能提升的新要求、新政策,還結合蘇州實際,進行了一定的突破和創新,努力實現職業培訓的探索性、創新性,滿足勞動者多樣化、個性化和專業化需求,充分發揮職業技能培訓在化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中的基礎支撐作用,以最佳化就業結構助推經濟轉型發展、促進富民增收,主要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將貫徹省行動計畫與蘇州實際情況相結合,把省行動計畫的主要內容要求整合為具體實施的“五大行動”,每項行動的覆蓋對象明確,層次分明,操作性強;二是將落實省行動計畫與適當創新突破相結合,主要體現在實施高技能人才引育計畫、引進國際職業資格認證、借鑑世賽完善職業培訓和人才評價標準、逐步建立創業培訓體系、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探索中外合作興辦技師學院、引入第三方評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引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