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已經過市政府第136次常務會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管理辦法
- 檔案編碼:蘇府規字〔2021〕12號
- 實施日期: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蘇州市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已經過市政府第136次常務會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蘇州市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已經過市政府第136次常務會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第一條為加強歷史建築的保護利用,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更好地展示城市歷史風貌,提升城市品質和文化特色,依據《中...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蘇州歷史城區內古城牆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本條例所稱古城牆,是指始建於1949年前現存的磚石城牆(含城門)、土城牆及其遺址、遺蹟。古城牆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控制保護建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
是蘇州市為加強對本市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更好地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的一項管理辦法。內容簡介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更好地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
《蘇州市古建築保護條例》, 是為了加強對古建築的保護,維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風貌,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古建築的保護,維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風貌,繼承優秀歷史...
古村落風貌整治和古建築搶救修繕工作完成後,由規劃、文化部門分別組織驗收。第二十二條古建築保護管理責任人自籌資金修繕古建築的,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參照市區古建築搶修貸款貼息和獎勵辦法給予貸款貼息、獎勵,或者按照文物維修和...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內的文物、蘇州園林、古建築、古城牆、古樹名木、吳文化地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保護,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合理利用、協調發展的...
《蘇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辦法》是蘇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3年3月25日蘇州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4月1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3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
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就《辦法》主要內容中的具體問題作如下說明:一、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行政責任主體 鑒於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應當明確各級政府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起主導作用。為此,根據大法規定,《辦法》第二條第...
《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是2023年蘇州市出台的條例,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布信息 2023年4月28日,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訊息,《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展歷程 2022年...
在保護古城區、延續古城歷史文脈的旗幟引導下,蘇州市於2002年5月24日開始對蘇州環古城河沿岸的景觀設計予以施工,三期工程已經竣工,環古城河景觀已煥然一新。蘇州市環古城河文化旅遊景觀帶管理辦法,是蘇州市政府頒發的一項旅遊檔案。第...
(三)保護利用收入;(四)社會資金;(五)國際援助、捐贈;(六)其他合法來源。第九條 江南水鄉古鎮保護資金主要用於下列方面:(一)修繕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古建築、傳統民居;(二)對單位和個人自籌資金修繕文物保護單位、...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蘇州市石湖和上方山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
(一)歷史沿革、地方特色和歷史文化價值的說明;(二)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現狀;(三)不可移動文物、傳統建築、傳統特色製作技藝或者製造工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清單和相應圖文資料;(四)保護工作情況、保護目標和保護要求;(...
為了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維護蘇州歷史文化名城風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維護蘇州歷史文化名城風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軍隊房屋、宗教活動場所房屋、文物保護建築、古建築的使用安全管理,作為生產經營單位設施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房屋消防、抗震、防雷安全和電梯、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設備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
《蘇州市風景名勝區條例》於2009年6月26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制定,2009年7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
19.關於蘇州市西氣東輸天然氣管網工程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的通知(蘇府辦〔2002〕69號)20.關於加強對古舊建築構件保護管理的通知(蘇府辦〔2002〕71號)21.轉發市文廣局等部門關於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機構場所重新審核登記的...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市容市政和歷史街區景區管理局成立於2015年8月,是在整合了蘇州古城即姑蘇區原來歷史街區景區管理與市容市政管理職能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在2015年新一輪的機構改革調整中,市容市政管理職能併入到原來的蘇州國家歷...
《蘇州市建築工地容貌管理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蘇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工地容貌管理,進一步提高市容環境質量和品位,塑造整潔、優美、...
1.3 蘇州古城的規劃特色 1.4 蘇州古城的建築特色 1.5 蘇州古城的地位與價值 2 蘇州古城現狀與潛在發展的需求 2.1 蘇州古城改造與更新的基礎狀態 2.2 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對古城保護與更新的影響 2.3 蘇州古城保護與更新的歷史與...
《蘇州市石湖和上方山保護管理辦法》意在為了加強石湖和上方山風景名勝資源的統一管理和永續利用,有效維護石湖和上方山區域環境,促進區域內遊覽活動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太湖風景名勝區條例》和《蘇州市風景...
第二十二條 歷史文化名城(鎮)應當保護傳統風貌、古典園林、文物古蹟和古建築。歷史文化名城(鎮)內與傳統風貌不相協調的建(構)築物,應當根據規劃要求逐步改造。第二十三條 蘇州市區應當保護古城風貌。保護範圍為護城河內的蘇州古城,山塘街...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市政府決定修改《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3件規章。具體如下:一、對《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作出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的...
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鎮村、歷史建築等的規劃管理及相關工作。發展與改革、建設、國土、公安、房管、工商、園林、旅遊等...
第二十二條 歷史文化名城(鎮)應當保護傳統風貌、古典園林、文物古蹟和古建築。歷史文化名城(鎮)內與傳統風貌不相協調的建(構)築物,應當根據規劃要求逐步改造。第二十三條 蘇州市區應當保護古城風貌。保護範圍為護城河內的蘇州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