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肌病

藥物性肌病指在藥物使用過程中,如預防、診斷或治療中,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後干擾骨骼肌的正常結構和功能,引起肌肉疼痛、觸痛、肌肉無力、行動困難、不安腿綜合徵和扭轉性肌痙攣等典型的臨床症狀。肌痛和肌痙攣是藥物影響骨骼肌正常功能和結構的一種早期症狀,進而可發展成為肌病。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骨科
  • 常見發病部位:肌肉
  • 常見病因:藥物對肌纖維、肌細胞膜、神經肌肉接頭作用導致
  • 常見症狀:肌肉疼痛、觸痛、肌肉無力、行動困難、不安腿綜合徵和扭轉性肌痙攣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治療,預防,

病因

多種藥物可引起肌痛、肌無力及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常見的藥物包括他汀類、貝特類
降脂藥,秋水仙鹼、青黴胺、胺碘酮、阿司匹林、西咪替丁、環孢素、達那哇、依那普利、青黴素和利福平等。藥物造成肌病是通過以下多個方面而發生的。
1.藥物對肌纖維作用
(1)直接作用:藥物在局部直接引起肌肉纖維損傷、出血、壞死、變性、低度感染、無菌性炎症、肌肉纖維化、形成硬結、纖維帶、肌肉攣縮等而發生肌病。
(2)全身反應:藥物作用可造成肌代謝改變,出現全身性損害,如鈣離子使損傷肌膜的通透性增強,進入肌纖維內,使肌纖維過度收縮或收縮成分破壞。
2.對肌細胞膜的作用
藥物改變肌細胞膜的興奮性,出現肌強直性疾病。
3.對神經肌肉接頭處的作用
藥物作用於神經肌肉接頭處引起重症肌無力和肌無力綜合徵。

臨床表現

肢體近端明顯的肌力減弱、肌無力,以至出現慢性過程發生肌萎縮。典型表現為肌肉疼痛、觸痛、肌痙攣、肌無力、肌麻痹和不安腿綜合徵等。感覺障礙時提示有周圍神經病變。

檢查

行常規肝、腎功能檢查,必要時檢查肌電圖、肌活檢等。

診斷

根據用藥史、結合典型臨床表現肌肉疼痛、觸痛、肌肉無力、行動困難、不安腿綜合徵和扭轉性肌痙攣等,結合相關檢查可協助診斷。

治療

一般無需處理,停藥後症狀自動消失。症狀明顯,或疼痛不能忍受者可予以相應處理。

預防

合理用藥,加強用藥的監督。謹慎使用高危藥物,必要時行藥物代謝酶和藥物作用靶點基因檢測,可疑藥物引起的肌痛和肌病應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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