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降價令

藥品降價令

藥品降價令在2011年3月初由國家發改委發出,從3月28日起部分藥品降價,特別是主要用於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抗生素循環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調整後的價格比現行規定價格平均降低21%,預計每年可減輕民眾負擔近100億元。藥品降價後,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的價格不得超過這次公布的價格。國家發改委表示,還將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藥品價格,有162個品種,近1300個劑型規格的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從28日起下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品降價令
  • 執行時間:2011年3月28日
  • 涉及品種:162
  • 劑型規格: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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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執行

2011年3月28日起,“藥品降價令”開始執行。包括羅紅黴素片劑、阿莫西林注射劑等常用藥品,共涉及162個品種,1300種劑型規格。
2019年3月11日,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發布《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未中選藥品價格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對未中選藥品價格進行調整。
隨著近期4+7帶量採購相關政策和抗癌藥減稅雙政策出台,部分中選藥品已在非試點區域降價,而未中選的藥品由於市場份額的縮小,降價也成大勢所趨,3月是4+7城市帶量採購的落地時間,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天津、北京、遼寧等4個省份的招采平台對未中選藥品做出了降價要求。

降價藥品

此次藥品調價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統一定價的藥品目錄,共1035個劑型規格,這部分藥品目錄不分藥品生產企業,都需執行統一價格;還有一部分屬於單獨定價的藥品目錄,共230個劑型規格,這部分藥品大部分屬於外資藥企生產。

降價情況

寧夏地區按規定進行降價的91種藥品中,大多屬國家單獨定價部分,其中又以進口藥、合資藥為主,尤其是過了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製藥品,其與普通仿製藥品的價格將進一步縮小。這一結論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院藥劑科的價格對比表上得到驗證:輝瑞公司生產的氟康唑注射劑(200毫克/100毫升),每支價格由368元降至257元,降幅約30%,是該院降價幅度最大的藥品。據悉,該院共有2600個品規藥物,此次列入降價目錄的有113個品規,除20個現行價格已低於國家發改委規定的最高銷售價格外,其餘均已按規定進行降價。
銀川市價格協會在興慶區抽查的34家藥店中,僅國大、方澤古方3家大型藥店已按規定更換標籤、執行降價後價格,其餘31家中,有15家正在比對藥品目錄準備更換價格標籤;另外16家藥店負責人則表示,之前對“降價規定”並不知情,但會儘快按規定降低目錄藥品價格。
其中,諾華的原研藥甲磺酸伊馬替尼(100mg*60片)即格列衛,價格下降調整為7182元,此外,正大天晴、石藥歐意集團未過一致性評價的甲磺酸伊馬替尼也不同程度的調低了價格
瀋陽、大連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執行4+7中選結果(25個)、未中選藥品梯度降價結果(125個),共涉及150個產品。其中原件60元左右的輝瑞的阿托伐他汀鈣片(20mg*7片),在遼寧的梯度降價結果為42.77元;原價200元左右的施貴寶的恩替卡韋片(0.5mg*7片),在遼寧的梯度降價結果為141.53元。

專業分析

有業內人士指出,有些廉價藥一降價就消失,或者換個“馬甲”再上市,但價格卻高出了不少,讓消費者直叫苦。“藥品降價後,由於利潤低,藥廠沒有動力生產,所以它們要么消失,要么想辦法重新‘換臉’上市,價格自然不一樣了”該人士表示。
為何藥物會出現“降價死”。某外資製藥企業駐深藥品推广部負責人李先生透露,藥品零售價下降後,銷售環節自然會把降價的壓力轉接到流通環節,而最終受到衝擊的往往就是生產企業,因此每次降價對中低端的產品打擊很大,而目前中國藥品生產企業的現狀是,很多中小型的企業都在生產仿製藥,大多功能類似,本身利潤空間不大,競爭十分激烈。當面臨降價的壓力時,他們不得不另謀出路。而另謀出路的方法就是生產另一種仿製藥,這樣反過來又會導致該藥物在零售終端銷聲匿跡。

降價效果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負責藥品定價的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他們的調查,政府多次降價效果明顯,減輕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他舉例說,去年,發展改革委將上海羅氏公司生產的頭孢曲松單價從90多元下調到60多元,降幅達30%多。
經過走訪北京部分醫院和藥房後來了解這家外資公司生產的頭孢曲松銷售情況。在北京協和醫院,這家企業生產的頭孢曲松單價為65.09元。在附近的金象大藥房,這家公司生產的這種藥品單價為65.7元。在石景山區的一家大型醫院,這個藥品的單價也只有60多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本月公布的藥品降價目錄,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生產的150毫克羅紅黴素膠囊最高零售價被降至23.5元。在北京某國家機關醫務室和醫院,這種藥品的價格已經降至23.5元。

社會爭議

這條有利於減輕患者經濟負擔的訊息引起社會的廣泛歡迎,但也有一些人士認為政府干預藥價作用不大,認為藥廠和經銷企業會不再生產或銷售政府降價的藥品,導致“一降就死”的現象。
近幾年來,發展改革委累計27次降低了藥品的最高零售價。但社會大眾反映強烈的“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依然存在。
對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說,過去,為應對政府降低藥價的政策,一些藥品生產廠家、經銷商往往採取一系列手段規避政府降價政策,維持虛高利潤。有的企業不再生產被降價的藥品,或者同樣的藥品改頭換面,以另外一個名稱或劑型繼續以虛高的價格銷售。人們稱之為“一降就死”“一降就沒”。
他說,事實上,現在這樣的招數不靈了。有關部門通過嚴格新藥審批和比價換算公式,有效地解決“一降就死”“一降就沒”等問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告訴新華社記者,2007年新修訂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取消了簡單改劑型的註冊分類,在藥品註冊管理過程中鼓勵創新,要求改劑型的藥物體現新劑型的優越性。《中藥註冊管理補充規定》也根據中藥的特點,進一步明確了對改劑型品種的有關要求,強調必須通過臨床試驗來證明改劑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這就是說,過去那種藥品成分不變,註冊個新名稱繼續銷售的做法行不通了。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人士表示,由於許多抗生素等藥品實際上成分和功效是一樣的,生產的廠家很多,可替代性很強。例如,生產阿莫西林的企業不下20家。不排除由於市場競爭等原因,一些廠家停止生產,退出部分利潤減少藥品的生產。但少數企業停止生產這種藥品不代表其他企業都停產,也不一定會影響市場供應。
他說,政府降價政策出台後,不排除會出現部分藥品暫停銷售的現象。他解釋說,有些經銷企業要和藥廠重新銜接,核定供貨價格,導致短期內某種藥品暫時沒有上架。

主要作用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藥品價格實行必要的監管是各國政府普遍採取的一項措施。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支出,減輕患者藥費負擔,整頓藥品市場秩序,有計畫、有步驟地調整藥品價格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這位負責人說,今後,發展改革委還將按照既定工作計畫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藥品價格。
降低虛高藥價,既需要政府動用有形之手,也需要積極發揮市場競爭的作用。在新一輪醫改中,國家出台了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力求通過引進市場競爭、增加政府投入和完善體制機制等辦法,根治“以藥養醫”和藥價虛高的問題。
過去兩年,安徽等地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利用政府集中招標採購等辦法,有效降低了政府辦基層醫院的藥價。目前,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次均門診費、次均住院費平均下降20%以上,民眾用藥負擔明顯減輕。
要在更大範圍內降低虛高藥價,還有待於公立醫院改革的深入。目前全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剛剛開始,而這場改革涉及醫保改革、醫院收入分配、人事等多項改革,具有一定的複雜性和難度。但人們有理由相信,隨著醫改各項措施的協同推進,藥價虛高的“頑疾”必將得到有效治理。

歷次藥品降價

第1次降價
1998年5月21日,國家計委決定放開維生素C、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等4種藥品價格。
第2次降價
1998年12月11日,國家計委下發《關於青黴素鈉鹽粉針實行政府指導價格的通知》,決定對青黴素鈉鹽粉針實行政府指導價格。
第3次降價
2000年10月26日,國家計委調整氨苄青黴素和羥氨苄青黴素口服製劑等部分中管國產藥品零售價格。
第4次降價
2000年11月21日,國家計委下發《關於乙類藥品價格制定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計委按照藥品通用名稱提出乙類藥品的零售價格指導意見。
第5次降價
2001年4月19日,國家計委公布了阿莫西林等69種抗感染類藥品價格,除青黴素鈉等18種低價藥品的零售價格基本維持現行水平外,其它51種藥品價格均有不同程度地降低,年降價總額約20億元。
第6次降價
2001年12月12日,國家計委制定並公布了383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主要包括抗腫瘤藥、循環系統用藥、神經系統用藥以及治療精神障礙用藥等,降價金額約30億元。
第7次降價
2001年12月15日,國家計委辦公廳下發《關於印發30種抗感染類藥品單獨定價方案(暫行)的通知》,制定了30種抗感染類藥品單獨定價方案。
第8次降價
2001年12月15日,國家計委制定了4種抗感染類藥品補充劑型規格的價格。
第9次降價
2002年5月24日,國家計委辦公廳下發《關於制定公布262種藥品補充劑型規格價格的通知》。
第10次降價
2002年9月24日,國家計委辦公廳決定適當調整制定鹽酸布桂嗪等4種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的價格。
第11次降價
2002年12月10日,國家計委辦公廳制定了阿司匹林等24種藥品單獨定價方案。
第12次降價
2002年12月12日,國家計委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最後一批西藥的最高零售價格。
第13次降價
2003年9月19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制定公布107種中成藥價格的通知》,此次公布價格的107種中成藥均為國家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品種。
第14次降價
2004年5月31日,國家發改委會降低部分抗感染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包括阿莫西林等共24個品種,400多個劑型規格,最高降幅達到56%,降價金額約35億元
第15次降價
2004年7月15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制定了18種藥品的單獨定價方案。
第16次降價
2005年4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調整部分計畫免疫藥品價格的通知》,決定調整卡介苗等部分計畫免疫藥品的含稅出廠價格。
第17次降價
2005年9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在醫藥企業的激烈反對聲中宣布,從10月10日起,降低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降價金額約40億元。
第18次降價
2006年6月5日,國家發改委降低67種抗腫瘤藥品的零售價格,同時規定醫療機構銷售這67種降價藥品的實際加價率必須嚴格限制在15%以內,降價金額23億元。
第19次降價
2006年8月28日,國家發改委對青黴素等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零售價進行調整,共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價金額為43億元。
第20次降價
2006年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對華蟾素注射液等32種中成藥腫瘤用藥最高零售價格進行調整,2006年11月20日起執行。
第21次降價
2007年1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發出通知,調整心腦血管等10類354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其中70%的品種下調價格,平均降價幅度20%,最大降幅85%,降價金額約70億元。
第22次降價
2007年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發出通知,對278種中成藥內科用藥的零售價格進行調整,平均降價幅度15%,最大降價幅度達到81%,調整後的價格將於3月15日正式執行;
第23次降價
2007年5月8日,國家發改委宣布調整260種西藥最高零售價,其中70%的品種價格下調,這是10年來第二十三次調低藥價。
第24次降價
2007年5月1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制定吡喹酮等260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執行檔案: 發改價格[2007]751號
第25次降價
2007年12月29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公布了《關於制定粘菌素等部分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對包括粘菌素、利福平等26種藥品的47個劑型規格的價格進行了調整。與之前24次調價措施“以降為主”的思路不同,此次調價方案中,多數藥品價格較以往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最高升幅甚至超過原價的6倍。
第26次降價
2010年11月30日,發改委宣布:自12月12日起將降低48個通用名,174個品規單獨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幅19%。取消13個通用名,16個品規藥品單獨定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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