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檄文”與“移文”的合稱。檄文多用於聲討和征伐;移文多用於曉喻或責備。“討藥品回扣檄”顧名思義是人們為了對那種醫院藥品購銷環節“把關者”以權謀私、索拿卡要,藥品廠商因之肆意哄抬藥價,從中抽取高額利潤之一部或大部,用於賄賂政府相關(醫政、藥政、工商、物價)官員、醫院(院長、藥劑科長、財務科長、及其下屬、直至醫生)相關人員,推動藥品促銷牟取暴利的一種違法經營和惡性競爭手段的一種討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討藥品回扣檄
- 屬性:“檄文”與“移文”
- 對象:藥品
- 對應:哄抬藥價
發檄原由,全文,
發檄原由
有網民就“藥品回扣”危害之烈、之廣、之久而堂堂衛生部長無知、無能、無為,拍案憤起,敦促衛生部長辭職。
亦有網民回應,竟然壓抑、斥責其為:“不必咒天怨人,作此匹夫之態。世事無常,起伏誰定,只要我輩努力,真相自有大白的一天。屆時尚需政府的推動和支持,目前不必過激行為,徒引不快。”
鑒於如此世風乖戾,是非不辯、人妖顛倒,對貪官污吏、醫匪院霸的禍國殃民的匪盜行徑忍氣吞聲或聽之任之、包庇縱容,於民生疾苦逆來順受或麻木不仁,居然心安理得、心曠神怡,因作“討藥品回扣檄”。
全文
打開醫院大門 再攻藥庫藥局
張玉萍拿出一份公司的“內部策劃案”說道:“為了讓院長認同我們的產品同意進我們的藥,這策劃上寫著,把二十幾個各個醫院的院長、藥劑科主任集中起來,玩保齡球、游泳、吃飯、娛樂、打麻將什麼的,一鬧鬧一宿,然後每個人給‘交通費’什麼的,當然回去之後事也就好辦了,需要解決的問題基本上都開了綠燈。”
醫藥代表乙:“我們跟一些醫生,一些藥劑科主任,一些業務院長們處了一段時間,關係比較親近了,他們都會把一些信息提供給我們。你提供一個信息,他提供一個信息,湊起來就是一個整塊的信息了。”
經過醫院藥事委員會表決通過後,藥終於通過獲得了進人醫院大門的許可證,然而,醫藥代表們的金錢攻關還沒有結束,他們還要繼續打點下一步程式,攻第二關。
張玉萍:“藥進了醫院之後,從藥庫到藥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經過藥庫的‘庫管’,就是倉庫保管員,還得經過藥局的負責人,就是門診藥局、病房藥局的負責人,他們同意這個藥才能擺在藥架上。擺在藥局的藥架上,這還需要過一個關。”
記者:“庫房有什麼作用呢?”
醫藥代表乙:“庫房是藥房與醫藥公司之間的橋樑,庫房如果不打點好的話,庫房可以這么講,藥僅僅是藥事會同意進了,但是並沒有命令我必須進,也就是這個藥並不是我醫院所急需的。一個醫藥代表是不可能,也不敢和庫房的人去講領導與被領導的道理,你只能遷就他,你只能去跟他協商甚至於厚著臉皮去討好他,然後請他幫忙,爭取他答應你晚上到他家裡去進行家訪。”
“家訪的概念是什麼?”
“家訪就是帶點東西或者帶點禮金等,也就是說為了保證暢通,最好每個環節都讓他們心照不宣,心甘情願地進入流程。”
通過一系列的攻關程式,醫藥代表們終於把藥送進醫院擺在了藥架上,然而,這還僅僅是萬里長征的階段性勝利,他們的最終目的是要讓患者出錢購買使用這些藥品。
攻克通向消費者最後關口
前面這些環節都已經打通了之後,最後一個環節就是需要醫生具體在處方上開這種藥了。
記者:“在我們患者看來醫生並不直接賣藥,為什麼醫生在這個過程中那么重要?”
張玉萍:“比如說我們買電視機,這台電視是好是壞,我作為一個消費者,決定買這台還是買那台,這是我的權力。但藥品,作為真正消費者的患者,得了病以後到醫院去就醫,第一他不懂醫學,第二不懂藥學,第三他也不知道他的疾病究竟需要什麼,所以他沒有能力鑑別,他只能把這個權力交給醫生。”
如此看來,有處方權的醫生才是藥品最終效益的體現者,為了保證自己廠家的藥品能迅速實現價值,醫藥代表們必須直接和醫生進行溝通,打開這最後一關。
記者:“那么你們怎么跟醫生溝通?”
醫藥代表乙:“有的醫生比較謹慎不好第一次就談回扣的事情,要等到第二次、第三次沒人的情況下向他透露這點兒意思。”
“那么多醫生你怎么認得過來?而且你第一次跟他見面怎么能讓他接受你?”
“一般的醫院都有專家欄或者醫生介紹欄,醫生的照片、醫生的姓名、醫生的職稱都在上面,先把每個醫生的面容記在大腦里,然後在下班的時間在病人相對比較少的時間跟他接觸,跟他討論這些問題。一般的醫藥代表,如果進去不談實質性的問題醫生也不會跟你再深地交流下去,再說每個藥廠真的到醫院裡去推銷的話也是帶回扣去銷售,醫生懂得,醫藥代表你沒有回扣跑到醫院去乾什麼?”
張玉萍補充道,“可以說,在整個過程里幾乎90%的回扣款全都給到了這些處方醫生的手裡面。”
“有沒有一個比例?”記者問。
“基本上是在零售價的10%至15%,這是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你少於這個比例你的藥就賣不動,多於這個比例你的藥就會迅速地走,就是賣得非常快。”張玉萍說。
“回扣這一塊能占醫生收入的多少?”醫藥代表乙:“起碼是四分之三!”在醫藥代表那裡,記者見到了張玉萍手裡一沓子有醫生親筆簽名和蓋章的回扣收條。有一位大夫在今年頭3個月裡就收了某製藥公司5000元的回扣款,平均每個月達1660元。
“這些條子主要是開什麼藥?”張玉萍:“主要是交沙黴素什麼的。”記者:“醫生開多少支,你給多少錢事先有沒有協定,有沒有商量?”
張玉萍:“一支兩塊還是三塊,我記不住了。”
醫生坦然拿回扣
由於給回扣屬於政府明令禁止範圍,那么,如何巧妙安全地發放醫生回扣就成了醫藥代表們頗費心機的事。
“這個回扣一般用什麼形式給?”張玉萍:“就是現金。好比看清楚某某醫生說開了50盒交沙黴素,一盒給4元錢,就裝一個200元的信封或者是拿一張紙包200塊錢,在他們在醫院的時候,醫藥代表就在下午三點鐘以後來看病。因為這個時間醫生不忙了,患者也走了,所以這個時間是醫藥代表的黃金時間。看見那個醫生把錢這樣一遞或者是往兜里一揣,醫生就很會意地揣起來了。”
“醫院和衛生部門都不許醫生收回扣和紅包,醫藥代表把錢給醫生,醫生怕不怕?”
在採訪時,一位醫生說,明目張胆肯定不行,做這種事不能在辦公室。張玉萍一言以蔽之,其實在什麼地方都隨便,原則是儘量避免被外人看到。
“這么多年你們有沒有過負罪感?”記者問。醫藥代表乙:“負罪感有時候有。有時候感冒了,醫生一開藥就開100多塊錢自己也嚇一跳,有時候覺得確實是貴了。這時我就想這100多塊錢當中有一部分錢不應該是我支出的。真正治好我的感冒,本來說不定只要花20塊錢,但是我花了百十塊錢。可想想平時自己就是這么推銷藥品的,那一剎那,我感到負罪。”
“人有良知,那么在你這么多年的醫藥代表過程當中,你送回扣有沒有遇到送不出去的情況?”
醫藥代表乙:“幾乎沒有。”醫生也對此自嘲,這不也是多點收入嗎?現在像形成風氣似的,多開點兒多得點兒,就這個意思。
醫藥代表揮舞起“指揮棒”
據介紹,醫院是藥品的最大出口,在醫藥代表們的工作策略中,一個醫生就是一個客戶,為了讓這些客戶動筆賣自己廠家的藥,醫藥代表們可謂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張玉萍:“我們的重要客戶都叫VIP,對他們採取各種對策,總之不論你用什麼手段,比如贊助出國(開會)或國內旅遊,比如誰的家裡有個大事小情去送上一千塊還是幾百塊錢,最終的目的是讓他們把我們的藥開出去。但是最基本的就是銷售額保證現金回扣。”
記者:“在藥開到病人手裡之前,醫藥代表是不是已經跟醫院或醫生談好了回扣的含金量呢?”
張玉萍:“當然首先做出承諾。比如說你給開出一支我給你30元錢或者40元錢,有人就會動筆給你開藥了。但是也有這種你給他承諾他也不給你開藥的情況,因為他同時還要給別的醫藥代表服務呢。所以我為了讓他動筆,就先給醫生1200元錢讓醫生給我開30支藥。我先給錢,然後下任務,醫生受了錢,我就不停地上他那兒,今天看他開幾支了?明天看他開幾支了?不停地督促你開藥。”張玉萍接著說,“我們還設立過這種獎勵。我們選了150個醫生,這150個醫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是專門開交沙黴素的。我們讓他們每個月每個人至少保持開交沙黴素150盒,到年底的時候比賽一下看看這些醫生誰開得最多。在競賽過程中他開一盒藥能拿到三塊錢,而且年底像排行榜一樣,誰開得最多還要享受到獎勵。這個辦法效果也不錯,150個醫生一個人一個月至少開150盒藥,他們保證我們一個月肯定有兩萬多盒的銷量。”
記者:“你們組織醫生進行開藥競賽?”
張玉萍:“對。”
醫藥代表們的工作流程到醫生這裡並沒有結束,他們還要完成攻關鏈條上的最後一個環節,這就是給醫生銷出去的藥做一個準確的統計。
記者:“你們通過什麼方式知道醫生到底有沒有開過這個藥?開了多少?”
醫藥代表乙:“統計一般是由藥房出具統計單。這其中就是要跟藥房打交道了,要跟藥房主任談一下--你統計一盒我給你多少回扣。”
記者:“所有的醫生誰開了多少都能統計到嗎?”
醫藥代表乙:“能,有的醫院甚至用電腦打出來,電腦列印。”
記者:“也就是通常講的電腦統方?”
醫藥代表乙:“對。一般是一個月的月初或者月尾具統計單。”
記者:“幫助你們統方的人,給你提供信息的人,他的(好處)是什麼?”
醫藥代表乙:“也是根據藥價提相應的比例,一般像十幾塊錢的藥都是一盒提五毛錢,你把相應的費用給他,他把統計單給你,大家就完成了一次交易。”
競爭把回扣越抬越高
記者:“像你剛才講的,藥到了醫院以後要經過那么多環節,這些環節都能夠保證不出問題嗎?”
張玉萍:“當然出問題了。比如說在普三科,其它的藥品為了競爭進來就一次性贊助他們一個會議1萬塊錢。醫藥代表回來跟我們說,我們就掏出來1500元錢去贊助,贊助之後這個普三科的主任就跟我說人家贊助1萬塊錢,至少我兩月之內用他的藥,兩月之後等於把這個人情還完了我回來再用你這個藥。這樣反反覆覆拉鋸的事情經常有。”
實際上在這種競爭的過程中患者的利益已經放到外面了,就變成了醫院和廠家談論條件了醫藥代表乙:“一旦這個環節出現漏洞了,你站在那裡就要想出你今天要採取什麼措施補救,如果你不採取什麼措施補救你將面臨的損失可能就不是這一個環節。”
記者:“為什麼?”
醫藥代表乙:“只要這個環節斷了,其他的環節相當於都癱瘓了。”
記者:“這樣一來(回扣的)價錢不就越抬越高了嗎?”
張玉萍:“回扣款的價錢是越抬越高。比如說交沙黴素,最開始(回扣)兩毛錢漲到一塊錢,一塊五現在漲到四塊,回扣越來越高。但是不管怎么給,醫藥廠家還是賺大錢,它還是有利潤賺,它還是給得起。”
醫藥代表打通環節的費用從何而來?廠家的利潤又是怎樣保證的呢?據介紹,生產廠家對於醫藥代表的經費管理非常嚴格,像這些醫生拿回扣的收條都要製作成內部費用管理單上交廠家。
張玉萍:“作為跟醫生的這種關係,他們認為這是公司的財富,是公司一定要掌握這個東西。所以醫藥代表要寫一份詳細的、真實的東西給大區經理看。這包括醫生每個月拿回扣的金額,而且有各種名目繁多的消費清單,甚至連醫生的生日,家裡的婚喪嫁娶都會有醫藥代表送禮的記錄。”
記者:“我們看到過很多單子,有醫生畫的正字,有蛋糕,有椅子,有玩具,有現金就是醫藥代表送出去的錢的一個記賬單,這種記賬單是真實的嗎?”
醫藥代表乙:“應該是真實的。作為一個醫藥代表他所經手的一些費用他自己要相應地做賬。這其中有幾個原因,第一他是為了對自己的資金流向進行統計;第二他是為了完成向公司交代資金的流向或者是錢的用途;第三點也是為了自己清楚他所交往的對象,便於他以後其他方面的公關。”
記者:“實際上醫藥代表每個人都有一個這樣的資料庫。”
醫藥代表乙:“是的,而且非常全面。”
記者:“這種資料廠家也掌握嗎?”
醫藥代表乙:“廠家全掌握,有的廠家甚至刻成光碟盤保存。”
張玉萍:“我們一個小小的瀋陽辦事處1999年一年促銷費就270萬,你想想我們全公司十幾個辦事處是多少錢。”
記者:“這些錢也計入成本嗎?”
張玉萍:“對,都是計入成本的。”
為了形象地說明藥品中的水分,張玉萍向記者分析他們廠家生產的一種藥品的價格構成。她畫了一張清楚的表。
張玉萍:“醫院賣給患者的零售價格是63元錢,按國家規定醫院應該是按照藥品的批發價進貨加15%的利潤賣給患者。批發價是54.78元,實際上醫院買藥的時候並不是這個價格買進來的,它是在這個價格的基礎上八五扣到八零扣。比如說我們在這裡乘以85%,它應該是46.56元,醫院掙了除了正常的15%的利潤之外還掙了15%至20%的它不應該得到的利潤。這部分利潤,比如說這盒藥價就是8.22元,下面就是生產廠商獲得的利潤。生產廠商必須拿出來,就這個藥而言必須拿出5元錢來給醫生回扣。”
按照張玉萍的計算,這盒高舒達片劑扣除掉醫生回扣和醫院多得的利潤,實際零售價應在36.95元,這與國家核定的63元零售價相差了26元,巨大的利潤給廠家留下了充分的暗箱操作空間。
記者:“作為醫生來說開這個藥,醫藥代表就給他錢,他有沒有想到這個錢最後是由誰來出呢?”
張玉萍:“(醫生)不考慮這個。他在開處方的時候,他會想我開哪個藥,我掙得回扣最多。掙得最多是那些拿慣了回扣的醫生的第一考慮。掙得最多的藥,往往是價格最高的藥,而真正花錢的人沒有選擇能力,他只能是接受醫生給他的處方。醫生幫病人掏腰包里的錢,他能掙更多的錢,這樣就形成一個惡性循環。這個直接結果就導致患者拿的是最貴的藥,甚至是醫生能掙到最多錢的藥,但是不一定是適合治這個病人的藥。最苦最苦的還是患者。”
醫院對回扣無計可施
據調查,僅在北京一地就有一萬多個醫藥代表活躍在各個醫院,他們以回扣形式向醫院推銷藥品,不僅增加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也敗壞了醫德醫風,那么醫院的管理者們是怎樣看待醫藥代表的呢?
記者:“對醫生拿促銷費的問題,作為你們醫院來說對醫生有沒有這方面具體的、嚴格的要求?”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繼光:“在醫院內部是有要求的。但是現在由於這是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大家沒有把它作為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對待,以為這個現象比較普遍,大家都有,大家就誰都不首先來杜絕這種情況。”
醫藥代表乙:“用一句話講叫法不責眾。很多醫生跟我這樣講,現在藥品回扣太正常。他說要打擊我、要監管我,他打得著管得著我嗎?醫院裡這么多人都拿回扣要抓不可能就抓我一個。”
記者:“你們感覺到要治理這個問題,要杜絕這類現象難還是不難?”
李繼光:“消極地、被動地制止比較難。我們以前也試驗過,包括安排人員檢查,試圖割斷藥品銷售人員和醫生之間的聯繫等等,目前看效果都不好。”
記者:“很多醫院都明文規定或者聲明不許醫藥代表入內也不管用嗎?”
醫藥代表乙:“規定是規定,那我進去看病行嗎?我拿著個病曆本去找醫生,這個誰也阻擋不了,醫院是個公共場所。”
記者:“醫藥代表在很大程度上成為被譴責的對象,你們有這個感覺嗎?”
醫藥代表乙:“有。藥品存在回扣現象,他們就把這種現象,一方面歸咎於醫生的黑心,另一方面歸咎於醫藥代表。這就是說如果醫藥代表不來,不給醫生送錢,醫生不能去向你們搶錢。所以說無論是社會各行各業,社會上許多相應的部門都把醫藥代表作為重點監控對象。”
記者:“醫生的筆由他的個人意志決定,但是醫生產生的影響可能跟醫院的聲譽連在一起,醫院有沒有辦法控制?”
李繼光:“從醫療規律上講不大好完全控制醫生如何開藥方,因為這畢竟是醫生根據自己的經驗、根據他所面對的患者的病情,由個人決定,是個人行為。但是我們認為醫生的藥物選擇和使用不應該是沒有限制的,應該是有受到很多因素制約的一種個人行為。”
記者:“如果說在規定的用藥範圍內醫生開了處方,但是與此同時他又接受促銷,接受回扣,這個是可以接受的嗎?”
李繼光:“這個我們也不接受,這個問題不是我們醫院能夠解決的,是一個藥品價格問題。藥品企業為什麼要給醫生錢?因為這個藥品價格裡邊有這些錢,如果(藥品的價格)定得合理了,它保證了生產企業、流通企業的合理利潤,保證了國家的稅收,那么就應該沒有錢來做這些事情,如果你還做了這些事情企業就賠本了。”
醫藥代表乙:“定價的時候就要把這部分虛高利潤給降下來。”
記者:“水份沒有了,那么回扣的源頭也就斷了。”
醫藥代表乙:“對。我想應該從這方面著手。就像洪水一樣,你把源頭真正堵住了可能後面的問題都好處理。”
看來要徹底糾正藥品回扣,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把住藥品價格的源頭。事實上自1997年以後中國國家已經連續十次降低了中央管理藥品的價格,降價藥品多達200多種。12月1日《藥品管理法》實施以後,藥品市場的管理將進一步有法可依,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藥品的回扣之風一定會得到有效的遏制,今後誰要在買賣藥品的過程中拿回扣,已經不再是一個違紀問題而是一個違法問題了。同時隨著藥品市場的良性回歸,記者希望醫藥代表們也能夠重新找回他們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