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支持文化旅遊產業復甦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蔡甸區文化旅遊產業(以下簡稱文旅產業)復甦和健康發展,根據《武漢市支持文化旅遊產業復甦發展的若干措施》,結合蔡甸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甸區支持文化旅遊產業復甦發展的若干措施
  • 實施地區:蔡甸區
一、給予企業復工復產補助
(一)對賓館、酒店,星級民宿常態化疫情防控給予一次性防疫經費補貼:床位在150張以上(含150張)的,按照5萬元/家給予一次性防疫經費補貼;床位在150張以內的,按照3萬元/家給予一次性防疫經費補貼。
(二)對復工復產的旅遊景區,給予20萬元/家的一次性防疫經費補助。
(三)對轄區內旅行社於2020年1月23日之前簽訂旅遊契約,後因受疫情影響取消團隊旅遊業務並妥善處置退團退費問題的,按照退團實際人數給予2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現有在崗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導遊員,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對未評定為星級導遊的在崗小語種導遊,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減免網咖因疫情停業期間的網際網路專線使用費。積極協調爭取有關電商平台支持,降低KTV行業佣金收費。
(四)對轄區內恢復開放的非國有博物館,按開放性質分別給予侏儒山戰役博物館10萬元,天人合一奇石博物館、海陸空軍事博物館各5萬元一次性防疫經費補助。
牽頭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商務局、中國移動蔡甸分公司、中國聯通蔡甸分公司、中國電信蔡甸分公司
二、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
(一)對區文藝單位、團體所創作的、面向社會公演的抗疫題材文藝演出作品,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個。
(二)對區、街鄉文化單位組織的送戲進景區、送戲進街鄉的公益文化藝術演出活動,給予一次性補助1萬元/場。
(三)參照省“與愛同行 惠游湖北”獎補政策,對我區原未納入範圍的A級景區和非A級景區,實行全免費開放,區級財政給予適當獎補。獎補標準按6萬人次入園額度,給予香草花田、九真桃源、景秀大地各預撥獎補資金80萬元/家,對年終達不到6萬人次的按比例核減,超過6萬人次不另行補貼。對非收費景區後官湖濕地公園、野戰國防園給予各40萬元補貼。
(四)提高“蔡甸人游蔡甸”惠民旅遊獎補標準,對景區按門票視窗執行價獎補比例調整為30%。
牽頭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文聯、區教育局、各街道鄉(開發區)
三、支持爭創文旅產業品牌
(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創建。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0萬元。
(二)旅遊名街鄉、名村創建。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旅遊名街鄉、名村以及同級別稱號的街鄉、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個、80萬元/個;對成功創建省級旅遊名街鄉、名村以及同級別稱號的街鄉、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個、40萬元/個;對成功創建市級旅遊名街鄉、名村等以及同級別稱號的街鄉、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個、30萬元/個。
(三)星級旅遊酒店、精品旅遊民宿創建。對成功創建5星級旅遊酒店的賓館、酒店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家;對成功創建4星級旅遊飯店的賓館、酒店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家。對成功創建的精品3星、4星、5星級旅遊民宿的,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5萬元/家、10萬元/家、15萬元/家。
(四)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創建。對成功創建國家3A級旅遊景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4A級旅遊景區或者省級旅遊度假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遊景區或者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
牽頭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街道鄉(開發區)
四、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
(一)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對我區2020年度利用社會資本、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的文旅重點項目,按照《武漢市支持文化旅遊產業復甦發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對2020年度利用社會資本、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的市級文旅重點項目,按照投資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標準,區級財政按同等標準予以疊加補貼。
(二)對2020年度營業額達到標準,新晉的小進限、小進規的賓館、酒店,由區級財政一次性補貼50萬元/家。
(三)對重大文旅項目實行領導包保包聯責任制,列入區級重點建設計畫,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文旅專項規劃,並與交通專項規劃等其他規劃協調一致。探索採用“點狀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項目用地難題,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發展鄉村旅遊。
牽頭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規劃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和園林局
五、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一)加大對蔡甸文旅宣傳行銷的扶持力度,鼓勵各街道鄉舉辦文旅會節,打造鄉村旅遊亮點;鼓勵旅行社赴省內外重點客源地區開展宣傳推廣和遊客招徠活動;鼓勵旅遊企業自辦推介活動和節慶活動,對上述宣傳行銷活動酌情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不高於活動費用的30﹪,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參與區級行銷活動的,行銷活動經費由區文化和旅遊部門承擔。
(二)支持鼓勵網紅IP、網紅主播宣傳推介蔡甸旅遊,按照其冬粉量、傳播速度、導流能力,給予年度排名前10名的網路平台3—5萬元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和經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
六、對旅行社、酒店招徠遊客的獎勵政策
(一)對組織國內團隊遊客(18人及以上)來我區收費景區旅遊的旅行社,行程為1日游的給予獎勵(補貼)15元/人次,行程為2日游及以上的給予獎勵(補貼)30元/人次;對組織港澳台地區及國外遊客來我區收費景區旅遊的企業,行程為1日游的給予獎勵(補貼)20元/人次,行程為2日游及以上給予獎勵(補貼)40元/人次;對組織旅遊團隊來蔡甸區住宿的旅遊企業給予獎勵(補貼)20元/人/晚;對組織大型商務會議(80人以上)和研學旅遊(200人以上)來蔡甸住宿的,對旅遊企業給予獎勵(補貼)10元/人/晚;對接待上述團隊的區內賓館(酒店),床位在200張及以上的,給予獎勵(補貼)20元/人/晚,床位在50—200張的,給予獎勵(補貼)10元/人/晚。
(二)對組織大型團隊前來我區旅遊的旅行社,按團隊人數另行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1)200—300人大型團隊(含300人),一日游一次性獎勵(補貼)50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獎勵(補貼)10000元;
(2)301—400人大型團隊(含400人),一日游一次性獎勵(補貼)7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獎勵(補貼)15000元;
(3)401—500人(含5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獎勵(補貼)100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獎勵(補貼)20000元;
(4)501—600人(含6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獎勵(補貼)12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獎勵(補貼)25000元;
(5)600人以上,一日游一次性獎勵(補貼)17500元,二日游及以上一次性獎勵(補貼)35000元。
(三)對組織遊客來蔡甸區旅遊、年遊客量1萬人以上、排名前三名的旅行社另行予以獎勵,第一名一次性獎勵30萬元,第二名一次性獎勵20萬元,第三名一次性獎勵15萬元。
牽頭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商務局
以上內容由蔡甸區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解釋,本政策措施與我區原相關政策有重合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並且不重複執行原相關政策。執行時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為止,2021年政策再行研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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