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蓋然性
- 相關規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 領域:法律
- 又名:高度蓋然性
蓋然性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質。高度蓋然性,即根據事物發展的高度機率進行判斷的一種認識方法,是人們在對事物的認識達不到邏輯必然...
高度蓋然性規則的理論源自於西方自由心證制度,主張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只須達到“特定”高度的蓋然性即可,即這種高度達到“法官基於蓋然性認定案件事實時,應該能夠從證據...
蓋然性說是指環境訴訟中證明環境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因果關係的一種方法或學說。內容是,如果沒有環境違法行為,就不會發生危害結果;K要有旁證證明環境逢法行為與...
蓋然性推理即“或然性推理”。 ...... 蓋然性推理即“或然性推理”。 [1] 參考資料 1. 金炳華等編.哲學大辭典(修訂本) (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06...
或然性推理亦稱“蓋然性推理”、“概然性推理”。前提與結論間不具有蘊涵關係的推理,即從真前提不能必然而只能或然地推出真結論的推理。在或然性推理中,前提真而...
我國《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3條規定了“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
優勢證據規則又稱為“高度蓋然性占優勢的證明規則”。即當證據顯示待證事實存在的可能性明顯大於不存在的可能性,法官可據此進行合理判斷以排除疑問,在已達到能確信其...
“蓋然性奇點”在這裡的意思可能是指存在某個奇點,其中的蓋然性法則會失效,即是說可以使“可能”成為“必然”。而被稱為“蓋然性偏轉能力者”的人們就擁有這將“...
當今世界各國的優勢證據制度的確立都是建立在客觀事物之間相互聯繫的蓋然性的基礎上,即“當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關聯不是確定無疑的,而是存在這種或那種的可能時”,...
所以自由心證制度將內心確信寄託於蓋然性,讓蓋然性理論介入法官的認識,要求法官按照自己的理智和良心切實排除可能存在的懷疑,然後充分相信出於理性的認識與判斷,並且按照...
但戰爭的暴烈性,戰爭的蓋然性和偶然性卻是其根本屬性之一。從戰爭與政治的關係看,政治是戰爭的母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把戰爭看成獨立的東西,而要看作是政治...
在這種情形下,蓋然性便成為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依據和原因。舉證責任倒置舉證妨礙 編輯 舉證妨礙又稱證明受阻,它指的是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在相對方因故意或...
自由心證存在於證據體系中,就其孤立的行為過程來看,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只有完善了保障程式,特別是相關的證據制度,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抑制法官的主觀性,“高度蓋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