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曆野獲編
- 時代:明
- 卷數:三十卷+補遺四卷
- 作者:沈德符
內容簡介,創作背景,作品鑑賞,版本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記述起於明初﹐迄於萬曆末年﹐內容包括明代典章制度﹑人物事件﹐典故遺聞﹑階級鬥爭﹑統治階級內部紛爭﹑民族關係﹑對外關係﹑山川風物﹑經史子集﹑工藝技術﹑釋道宗教﹑神仙鬼怪等諸多方面﹐尤詳於明朝典章制度和典故遺聞。所記大都博求本末﹐收其是而芟其偽﹐常者固加詳﹐而異者不加略﹐內容翔實﹐在明代筆記中堪稱上乘之作。為研究有明一代歷史的重要史料。
創作背景
萬曆三十四年到三十五年間寫成了二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版與中華書局版都記載初編為20卷,不過讀者應注意中華書局版僅在“續編小引”記“蓋自丙午丁未間有萬曆野獲編共卅卷”,“卅”即是指30卷,明顯在中華書局版本中前後記載相互矛盾,此乃清代刻本本身記載所誤,中華書局或希望保持原樣或遺漏修訂,讀者當自知),由於書中所記載的多半是萬曆年間的事,加之作者功名不就僅是個秀才,寓“野之所獲”的意思,把這本書取名為《萬曆野獲錄》。萬曆四十七年又編成《續編》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本記載為續編10卷,但中華書局版為續編12卷,兩版印刷所根據的刻本版本不同,因此有所差異,至今已無法探證具體卷數,讀者閱讀時應當注意),與前二十卷合為一書。最初的刻本是明朝的大字刻本,每卷自起止,沒有分類。流傳並不廣泛。到了康熙二十五年,桐鄉人錢枋因為它不便查閱,就依據朱彝尊的舊鈔本,分類編排為三十卷,四十八門,另有《補遺》四卷。三十卷或以官,或以人,或以事,或以物,或以地域等,分類編排,用木活字刊刻發行。四十八門為列朝、宮闈、宗藩、公主、勛戚、內監、內閣、詞林、吏部、戶部、河漕、禮部、科場、兵部、刑部、工部、台省、言事、京職、曆法、禁衛、佞幸、督撫、司道、府縣、士人、山人、婦女、妓女、畿輔、外郡、風俗、技藝、評論、著述、詞曲、玩具、諧謔、嗤鄙、釋道、神仙、果報、征夢、鬼怪、𥘌祥、叛賊、土司、外國。其中列朝、內閣、詞林、禮部所占分量較重。但是,這個刻本有許多條目被遺漏了。
到了康熙三十八年,沈德符的第五世孫沈振,依據這個本子,又匯聚收集諸家藏本,一共蒐集到二百三十餘條,編成了八卷。後來,又根據錢枋的體例,把它編成四卷,附在書後。整本書經過後人一再加工,再也看不出原書的本來面目了。未分類的刻本已經很難見到了,現存的有道光年間錢塘人姚祖恩扶荔山房的,依據錢氏例編為四卷附刻於三十卷後的重刻本。今天流行的本子是1958年北京中華書局根據姚氏刻本出版的鉛印標點本。
作品鑑賞
書中所記載的都是作者耳聞目睹的親身經歷,所以敘述有些史事較《明史》更為詳細,可以補充正史中的缺失錯誤。書中內容十分豐富,從錢枋所分的四十八門中,可以概見。在人物方面,涉及到皇帝后妃、宗室勛親、大監佞幸,內外朝臣、文人士女,山林隱逸、和尚道人。在記事方面,不僅有朝章典故、風土人情,也有文人雅軼、瑣聞遺事等等不一而足。
例如記述嘉靖年間張桂之的橫行霸道,霍文敏的陰險忌恨,徐文征的獻媚取寵,汪榮和、汪鋐的邪諂;隆慶年間高文襄的驕縱恣肆;萬曆年間給事中王元翰的貪戾,以及廢遼府、勘楚獄二事,玩翰的貪婪凶恨都有詳細完備的敘述。清代編修《明史》,有不少傳中所載的事實,其來源皆出於此書。
該書的取材也十分廣泛。在書的自序中,作者說:“餘生長京邸,孩時即聞朝家詩,家庭間又竊聆父祖緒言,因喜誦說之。比成童,適先人棄養,復從鄉邦先達剽竊一二雅談,或從隴畝老農,談說先輩典型及瑣言剩語,娓娓忘倦。”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作者收集素材的渠道不僅來源於祖父、父親的日常言談,來源與家庭相交往的朋友,而且還從家鄉的老人甚至隴畝老農那裡收集素材。所以,此書對正史少敘或不敘的社會見聞、民間情狀,大小統治者的卑劣行狀都有較多的記述。書中描述世風日下,邪諂滔天的情況非常具體,比如“為搏嚴土藩歡笑,光錄寺少卿白肇常至以粉墨塗面”;“江陵公臥病邸第,大小臣工莫不公醮私醮,竭誠祈禱。御史朱璉暑月馬上首頂香爐,暴赤日中,行部畿內,以禱祝奉齋。”
書中還提供了嘉靖、萬曆時期上至皇帝、首輔,下至按院、和尚、塾師、士兵淫風甚盛的普遍情況。成為研究當時出現的《金瓶梅》等小說、《東郭記》等戲劇的可貴的旁證資料。另外,書中關於道釋榮耀,妖妄之說盛行也有詳細記載。這些材料對於研究明代中葉以後神魔小說大量出現的原因也提供了背景材料。作者對歷史事件、人物的評價議論,也都較為公允、客觀,並不片面。例如記述名列正史奸臣傳的嚴嵩,即寫了他貪殘橫恣的劣跡,也寫了他在家鄉做好事,受到鄉人的擁戴。而記述享有剛正盛譽的海瑞被彈劾之事,也寫出他不識時務,不近人情的一面。
作者在書中還對民歌、戲典、小說的演變及其創作的情況有一些記載和議論,也大多比較中肯穩妥。論述了民歌從宣德、成化年間的“鎖南枝”、“傍妝檯”、“山坡羊”三隻盛行於中原的曲目,到嘉靖時流行的“鬧五更”、“寄生草”、“羅江怒”、“哭皇天”、“乾荷葉”、“粉紅蓮”、“桐城歌”、“銀紐絲”等,到萬曆時出現的“打棗兒”、“掛枝兒”的發展過程,提供了明代民歌發展的重要依據。
此書對於所記事件的考證也十分切事,足以徵信。例如第十三卷記載了明朝官員佩戴牙牌的情況:“唐宋士人腰帶之外,又懸魚袋,為金為銀,以別等威。本朝在京朝士,俱佩牙牌,然大小臣僚皆一色,惟刻官號別耳。如公、侯伯為‘勛’字號,駙馬則為‘親’字號,文臣則為‘文’字號,武臣則‘武’字號,伶官則‘樂’字號,惟內臣又別為式。其後工匠等官,雖非朝參官員,以出入內廷,難以稽考,乃制‘官’字號牌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