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控制

菸草控制

菸草控制是指通過消除或減少人群消費菸草製品和接觸菸草煙霧,旨在促進其健康的一系列減少菸草供應、需求和危害的戰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菸草控制 
  • 類型經濟術語
  • 定義:通過消除或減少人群消費菸草製品和接觸菸草煙霧,旨在促進其健康的一系列減少菸草供應、需求和危害的戰略
主要目標,主要任務,

主要目標

菸草控制關係億萬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項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很大。推進我國菸草控制工作,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菸草控制形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有計畫有重點地全面推進菸草控制工作。
(一)指導思想
推進我國菸草控制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減少菸草需求和控制菸草供給為主線,以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菸為重點,以完善控煙法規、深化控煙宣傳、加強菸草危害警示、提高菸草價稅、廣泛禁止菸草廣告促銷贊助為抓手,著力推進創建無菸環境、預防青少年吸菸、轉變吸菸習俗、提供戒菸服務、打擊非法貿易等重點專項工程,持續降低人群吸菸率,有效減少菸草危害,全面提高公眾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1.依法控煙,全面履約。逐步建立國家和地方公共場所禁菸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強化控煙執法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菸草控制工作法制化、規範化進程。全面履行《公約》明確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在減少菸草需求、供應和危害等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
2.政府主導,各界參與。把控煙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廣泛調動和鼓勵社會公眾參與控煙,強化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各界參與、有序推進”的控煙機制,增強控煙合力,營造全社會參與控煙的良好氛圍。
3.多措並舉,協調推進。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衛生等多種手段,注重各項政策措施的銜接配合,堅持減少菸草需求和減少菸草供應並舉、預防青少年吸菸和促使吸菸者戒菸並舉、規範合法菸草生產和打擊菸草非法貿易並舉,多層面、全方位、大力度協調推進我國控煙工作。
4.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結合國情,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循序漸進,優先抓好重點領域、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控煙工作,改進控煙手段,健全控煙網路,完善控煙機制,加大控煙力度,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各項控煙措施取得實效。
(三)主要目標
1.吸菸率持續降低。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防止青少年吸菸,促使吸菸者戒菸,力爭青少年吸菸率從2010年的11.5%逐步下降到8.5%以下,成年人吸菸率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5%以下,其中:成年男性吸菸率有較大幅度下降,成年女性吸菸率維持較低水平並有所下降。
2.公共場所禁菸全面推行。加快創建無菸環境,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全面推行禁菸,切實減少二手菸危害,力爭使二手菸暴露率從2010年的72.4%逐步下降到60%以下。
3.公眾對菸草危害健康的認識顯著提高。深化控煙教育宣傳,促使吸菸和被動吸菸有害健康成為廣泛共識,公眾對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病和腦卒中以及吸二手菸會導致成人肺癌、成人心臟病和兒童肺部疾病的知曉率從2010年低於25%逐步提高到60%以上。
4.菸草製品非法貿易得到有效遏制。始終保持菸草打假打私高壓態勢,有效控制菸草製品非法貿易量,力爭把非法捲菸占國內市場的比重控制在4%以內,繼續保持全球領先水平。

主要任務

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條件和未來趨勢,實現菸草控制目標,必須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任務。
(一)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菸
1.健全公共場所禁菸法律法規。評估我國公共場所控煙法律法規的實施成效,研究制定全國性公共場所禁菸法律規定。推動地方加快公共場所禁菸立法進程,制定出台公共場所禁菸法規。修訂完善部門控煙規章和措施,加快構建多部門綜合控煙政策體系。
2.加大公共場所禁菸執法力度。按照“主體明確、權責清晰、監督有力、運行高效”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共場所禁菸法律法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探索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水平,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鼓勵民間組織、輿論媒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實行違規投訴舉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共場所禁菸監督檢查力度。
3.加快無菸環境創建步伐。全面啟動無菸環境創建工程,率先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無煙辦公樓。不斷擴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覆蓋範圍,努力實現大型活動無煙,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和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二)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1.積極營造全社會參與的控煙氛圍。廣泛調動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等各方力量,精心製作影像、音頻、文字、圖片等各類材料,寬領域、全覆蓋、多形式、高強度地加強宣傳教育,為推動全民控煙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撐和社會基礎。
2.進一步豐富控煙宣傳教育的內容與形式。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雜誌、網路等各種媒體,突出控煙主題,以警示菸草危害、轉變吸菸習俗為目標,有效提高社會公眾對吸菸危害健康的認識,著力培養不送煙、不敬煙、不吸菸的社會風氣,引導公眾減少消費需求,自覺遠離菸草。
3.強化控煙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針對重點潛在吸菸人群,要組織開展“預防青少年吸菸”、“女性遠離菸草”、“轉變吸菸習俗”等專項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各領域知名公眾人物的示範帶動作用,提高控煙宣傳教育的影響力。要強化對控煙宣傳教育工作的評估、考核和獎勵,保障控煙宣傳教育持久深入開展。
(三)廣泛禁止菸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1.廣泛禁止菸草廣告發布。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以及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發布菸草廣告。禁止變相發布菸草廣告。進一步修訂完善《廣告法》和《菸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禁止發布菸草廣告媒介和場所的範圍擴大到網際網路、圖書、音像製品、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場所以及醫院和學校的建築控制地帶、公共運輸工具。
2.廣泛禁止菸草企業促銷和贊助行為。廣泛禁止菸草企業以支持慈善、公益、環保事業的名義,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它方式進行菸草促銷。電影和電視劇中不得出現菸草的品牌標識和相關內容,不得出現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吸菸鏡頭。禁止菸草企業採用任何虛假、誤導、欺騙手段或可能對菸草製品特性、健康影響、釋放物信息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推銷菸草製品。禁止任何形式的菸草企業冠名贊助活動。禁止採用直接或間接的獎勵手段鼓勵購買菸草製品。
(四)不斷強化捲菸包裝標識健康危害警示
1.加強捲菸包裝標識管理。全面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捲菸包裝標識的規定》的實施效果,進一步改進捲菸包裝標識。制定警示作用更強的捲菸包裝標識樣本,嚴格捲菸包裝標識的審批和監管。嚴厲查處違反捲菸包裝標識規定的行為
2.完善菸草危害警示內容和形式。嚴格執行捲菸包裝標識健康警語定期輪換使用規定。增加說明菸草危害健康具體後果的警語,並標明警告主體或依據,提高健康警語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實施《公約》“菸草製品的包裝和標籤”條款要求的健康危害警示。
3.提高健康危害警示效果。按照“大而明確、醒目和清晰”的要求,通過擴大警語占用面積、加大警語字型、增強顏色對比度等,切實提高菸草危害警示效果。逐步實施捲菸包裝印製戒菸服務熱線等相關信息,積極提供戒菸諮詢和幫助。
(五)切實加強菸草稅收、價格和收益管理
1.加強菸草製品稅收管理。按照“抑制菸草生產供應,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總體要求,嚴格菸草稅收征管,確保菸草企業依法按時足額納稅。規範地方政府行為,防止為片面追求地方高稅收對菸草企業採取不適當的鼓勵、支持和保護措施。
2.加強菸草製品價格管理。完善菸草製品價格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槓桿實現控煙目標。嚴格執行國家對菸草製品調撥價、批發價的統一管理,逐步加強對菸草製品零售價的指導力度,防止菸草經營主體利用價格手段促銷菸草製品和追求高額利潤。
3.加強菸草企業收益管理。嚴格控制菸草企業成本費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防止不合理開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堅持按第一類標準對國有菸草企業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加強對菸草企業稅後利潤的使用管理,防止菸草企業盲目擴大生產能力
(六)建立完善菸草製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1.制訂菸草製品成分管制措施。加大菸草製品檢測力度,加強菸草控制科學和技術研究,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提出檢測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的方法、標準和程式,制訂符合我國實際的菸草製品成分管制措施。
2.加強菸草製品質量監督和檢測檢驗。加強菸草實驗室和菸草質檢中心建設,改進檢測檢驗方法,提升檢測檢驗水平。全面加強菸草製品所使用菸葉輔助材料、添加劑等的質量監控,不斷擴大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的檢測範圍和檢測內容。
3.完善菸草製品信息披露制度。修訂菸草製品國家標準,研究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完善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的有關規定。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管,防止菸草企業發布虛假、誤導、欺騙性信息,維護社會公眾對菸草危害的知情權。
(七)有效打擊菸草製品非法貿易
1.鞏固完善聯合打假打私機制。加強菸草、公安、海關、司法、工商、質檢等部門協調配合和地區之間相互支持,共同打擊菸草制假、售假、走私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對收繳的走私菸、假煙實施銷毀,防止流入市場。加強國際及港澳特區合作,有效打擊跨國、跨境菸草製品非法貿易活動。
2.始終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堅持把“端窩點、斷源頭、破網路、抓主犯”作為菸草打假的突出重點,持續加大打假工作力度,摧毀生產源頭制假能力,切斷制假原輔材料供應鏈,消除流通環節運輸分銷假煙網路,加大對犯罪人員抓捕追刑力度,加強對零售市場的監管,最大限度地減少菸草製品非法貿易量。
3.有效提高打假打私能力和水平。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手段,健全情報網路,完善舉報制度,拓寬案件來源。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營造良好執法環境,提高涉煙刑事案件辦理質量。加強菸草專賣執法隊伍建設,開展專賣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提高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八)積極提供戒菸服務
1.健全戒菸服務體系。鼓勵醫院設立規範的戒菸門診,提供臨床戒菸服務。加強戒菸服務公共設施建設,建立覆蓋全國的戒菸門診協作網路,加強合作交流,推動資源共享。建立免費的戒菸熱線,提供簡便可行的戒菸建議和各種戒菸服務信息。
2.提高戒菸服務能力。完善臨床戒菸指南,編制戒菸培訓教材,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戒菸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促進戒菸服務的專業化、規範化。支持開展戒菸藥物和戒菸技術研究開發並推廣套用。
3.加強戒菸服務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戒菸服務進行統籌規劃和監督管理。逐步探索實行戒菸服務產品和服務準入管理。
(九)加快建設菸草監測監控信息系統
1.建立菸草流行監測信息系統。借鑑國際標準和做法,建立統一、規範、權威的菸草流行監測體系,開展專項調查和研究,在居民健康調查項目中,增加菸草使用情況的調查內容。準確掌握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群吸菸率狀況,充分了解菸草消費的人口特徵和行為心理特徵,科學預測菸草流行變化趨勢、消費模式、影響因素及後果,加強菸草危害研究,為制定菸草控制政策、評估菸草控制效果提供系統全面、準確可靠的信息支撐。
2.完善菸草製品生產銷售監測體系。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在菸草製品包裝上印製信息識別代碼,實現全過程、全方位跟蹤和監控。建立菸草製品生產流通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系統,準確把握菸草市場需求和供應動態,有效監測菸草製品生產、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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