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富策略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富策略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富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富策略精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富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6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10006
  • 成立日期:2008122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將運用多層次的複合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並保證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策略的基本思想是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高收益。依據風險-收益-投資策略關係原理,本基金採用包括資產配置策略、行業配置策略和個股精選策略在內的多層次複合投資策略進行實際投資,高層策略作用是規避風險,低層策略用於提高收益。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執行較靈活的資產配置策略,決定各類投資對象在本基金資產中的比例的依據是巨觀經濟所處的階段和市場估值的合理性。
本基金將定期對巨觀經濟形勢、調控政策動態、市場基本面等多個角度進行綜合分析,結合市場估值區域比較等因素,確定相應安全約束邊際,並據此在基金契約規定的範圍內對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進行適度調整,設定相應的股票、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方式,並輔以適當的流動性資產,以求減小基金系統性風險。具體分析包括:
巨觀經濟形勢分析--跟蹤GDP、通貨膨脹、固定資產投資增速、CPI、進出口額、能源與原材料價格等反映巨觀經濟運行特徵的經濟指標分析;
調控政策動態分析--包括國家相關利率政策、匯率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政策及法律法規分析;
市場基本面分析--對包括國際國內市場的利率預期、貨幣供應量、匯率預期等市場運行指標分析;
市場估值區域分析--對市場估值進行跟蹤,關注權益估值水平變化、收益率曲線、券種流動性等。從股票、固定收益和流動性資產三個方面進一步進行類別資產配置。
2、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對各行業的行業景氣度、行業增長前景、行業盈利能力和行業指數市場表現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重點配置景氣復甦期或者進入穩定增長期的傳統行業,以及處於成熟早期的新興行業,而對於景氣高峰、供給趨於過剩或進入蕭條期的行業則予以迴避。在尋找目標行業及評判行業投資價值上,本基金使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在自上而下的方式上,本基金將把握經濟周期和行業周期的關係;在自下而上的方式上,本基金將把握行業結構的變化對行業投資價值的影響。
3、個股精選策略
本基金依託本公司獨立開發的行業股票優選系統和行業領先企業判別系統,從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選擇各行業內具有可持續增長能力的優質領先公司作為股票投資的重點。
本基金認為單純的價值和成長、大盤或小盤的風格劃分不應該作為對行業領先公司篩選的先決條件。中國經濟的轉型特徵和增長前景,促使本基金用更為開放的視野、動態的眼光和全球化的標準來尋找目前已經確立領先優勢、或未來有潛力成為行業領先的優秀公司。
本基金認為具有堅實的價值基礎,同時擁有持續的價值創造能力的公司,才有可能從激烈的國內、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行業領先。這樣的公司可能是價值特徵突出的現存行業領先企業,也可能是成長特徵矚目的未來行業領先企業;可能是與重化工業投資主題緊密相聯的能源、原材料等行業中的大盤股票,也可能是具有相對比較優勢、傳統文化優勢的紡織、化工和中醫藥等行業中的中、小盤股票。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等。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期限結構變化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國債品種中,本基金側重於對國債品種所蘊涵的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的分析,根據利率預測模型構造最佳期限結構的國債組合;在選擇金融債、企業債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的市場風險以及發行人的資信品質。可轉債的投資則結合債券和股票走勢的判斷,捕捉其套利機會。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槓桿策略、價值挖掘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賣空保護性的認購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等。
本基金將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5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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