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藍籌

491310N華夏藍籌淨值走勢 盤中估值(估值時間:2010-05-17 11:57:36)最新盤中估值: 1.129(11:57:36)估值漲跌幅 :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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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況

基金類型 上市型開放式基金
華夏藍籌(160311)主頁華夏藍籌(160311)主頁
本期單位淨值(元) 1.452
基金成立日 2007-4-24
發行日期 2007-4-27
發行方式 通過直銷中心與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發行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上市日期 2007-5-28
發行份額(億份) 99.6466
募集資金(億元) 未公布
發行費用(萬元) 未公布
基金管理人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經理 王志華

投資

目標

追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持續增值。

範圍

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權證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產品(如股指期貨)推出後,本基金還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進行投資風險管理。

風格

混合型

策略

基金將堅持穩健投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追求較高的當期收入和總回報。 1、穩健資產配置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上限不超過20%,一般情況下保持在10%左右,以便控制市場波動風險。隨著股票市場的波動,基金管理人還將採取風險預算策略,在市場上漲幅度較大時止贏,在市場下跌較快時止損,以追求絕對回報為目標。 2、債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將在保持組合低波動性的前提下,運用多種積極管理增值策略,追求絕對回報。絕對回報投資組合的目標在於資本金保值、持續性地以絕對正回報的方式實現增值。 3、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申購策略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供求關係不平衡經常導致股票發行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之間存在一定的價差,從而使得新股申購成為一種風險較低的投資方式。 (2)個股精選策略本基金將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個股精選策略,投資於具備穩定內生增長、能給股東創造經濟價值(EVA)的股票。 (3)組合動態調整策略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波動性及其走向趨勢,採用時間平均法調整建倉節奏,控制建倉成本,同時設定止贏止損點,在組合獲利達到既定目標時及時兌現,以實現基金每年的絕對收益目標。 4、權證投資策略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主動進行權證投資。基金權證投資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把握市場的短期波動,進行積極操作,追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穩健的超額收益。
華夏藍籌核心華夏藍籌核心

標準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類金融工具(含可轉債);本基金還可投資於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持有可轉債轉股所得的股票、投資二級市場股票以及權證等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基金持有現金以及到期日在1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此外,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50%。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投資者需注意,登記在深圳證券帳戶內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分紅方式,不能選擇紅利再投資。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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