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職責
校學術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
(一)審定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計畫和質量的評價標準;
(二)審定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的有關學術評定標準;
(三)審議有關規範學校學術道德與加強學風建設的重要事項;
(四)審議學科、教師隊伍建設規劃與學校發展戰略規劃,審議教學、科研以及有關的社會服務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政策與措施;
(五)審議學科、專業設定方案,審議學術機構、院(系)設定與調整方案以及教學、科研成果獎勵辦法,審議學科資源的配置方案;
(六)審議學位授予標準及細則;
(七)評定教學、科研以及有關社會服務的重要成果;
(八)評定學校自主設立的重大科研項目;
(九)審定校學術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組織規程、學科分委會和院(系、所、實驗室、中心)學術委員會章程;
(十)對學校預算決算中教學、科研經費的分配和使用提出諮詢意見,對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提出諮詢意見,對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赴境外辦學和對外開展重大項目合作提出諮詢意見;
(十一)決定或審議學校授權認為應當提交決定或審議的事項,以及其他按國家或學校規章規定應當決定或審議的事項。
成員名單
華中科技大學第三屆學術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 任
副 主 任
程時傑
黃光英
劉獻君
王建枝
熊有倫
葉朝輝
鄭楚光
張金隆
邵新宇
委 員
陳安民
鄧曉芒
黃雲輝
胡元太
金 海
李保峰
李 高
李 亮
李維嘉
繆向水
史鐵林
王國斌
王紅衛
王 擎
王少平
鄔堂春
吳 毅
文志雄
徐曉林
解孝林
肖 奕
張 昆
張勇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