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荔城區政府的綜合辦事機構,是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具體承擔荔城區政府的政務性和事務性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莆田市
  • 職務: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安排
  • 隸屬: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的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函、電,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各委、辦、局傳送區政府的文、函、電。
(三)辦理各鎮、街道以及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區政府領導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之間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對區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全國、省、市、區人大、政協交辦的議案、提案和批評、建議、意見的執行和辦理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及有關代表和委員反饋。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區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八)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鎮、街道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歸口管理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做好政府系統的有關接待工作。
(十一)負責本辦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保障工作,為區政府領導及本辦工作人員服務。
(十二)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主任(人秘股長)的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有關業務工作。
(十三)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內設6個股室:秘書股、綜合股、督查股、文電股、信息政研股、後勤管理股。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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