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經濟貿易局

荔城區經濟貿易局是荔城區政府部門,負責組織擬定工業、商貿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城區經濟貿易局
  • 地區:荔城區
  • 內設機構:設4個股室
  • 法律: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國民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區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管理全區經濟社團;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三)組織擬定工業、商貿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制訂並組織實施石化、建材、醫藥、電子、機電、流通和飲食服務業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標準、行業法規,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
(五)根據國家確定的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規劃和公布的項目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實施項目的管理和監督,納入全區投資的總體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抓好國家制訂的工業商貿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實施與監督;提出工業、商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施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研究並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擬定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規範性檔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全區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和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編報和省、市下達給我區工業品進出口計畫指標的二次分配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城市副食品生產供應;負責全區牲畜定點屠宰和典當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制訂並實施促進全區工業商貿企業擴大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工商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外貿貨運;推動企業自營出口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技術改造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八)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企業文化建設,協調、組織、指導創名牌活動。
(九)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定。
(十)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產學研”聯合開發、“五新”項目推介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一)研究、制訂全區經濟技術聯合和協作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區際間的區域性橫向經濟技術聯合活動,協調我區有關經濟部門和其他縣(區)及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
(十二)負責戰時和平時支前部隊參戰、拉練、施工的後勤物資的協調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系統的安全生產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貿易局設4個股室:辦公室、商貿股、企業股、項目股。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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