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莆田市荔城區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莆委[2002]73號)和《中共莆田市荔城區委、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荔城區機構設定的實施意見》(荔委[2002]67號),設定莆田市荔城區財政局。荔城區財政局是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荔城區財政局
  • 地點:莆田市荔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掛靠單位,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區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使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參與擬定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區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財政工作;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本級決算;管理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研究分析全區稅源狀況及其變化;研究提出在國家政策範圍內通過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具體措施和建議;審定有關稅收減免上報事項。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管理財政預算內外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內設9個股室:辦公室、預算股、綜合股、行政事業股、經濟建設投資股、農業股、企業股、會計股、農稅股。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掛靠單位

(一)荔城區人民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辦公室
(二)荔城區人民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
(三)荔城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派駐的紀檢、監察人員編制單列。
機關工勤人員按有關規定核定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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