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財政局是荔城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荔城區財政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荔城區財政局
- 總部地點:荔城區
- 經營範圍:財政
- 公司類型:財政局
- 內設股室:辦公室、預算股、綜合股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掛靠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區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使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參與擬定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區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財政工作;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本級決算;管理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做好鎮財區管工作。
(四)研究分析全區稅源狀況及其變化;研究提出在國家政策範圍內通過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具體措施和建議;審定有關稅收減免上報事項。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管理財政預算內外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負責管理國有資產,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七)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和經濟發展支出、區屬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區級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八)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以及借、用、還的管理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擬定和執行會計委派制,管理會計委派人員。
(十一)監督和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預算內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財政的課題調研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區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財政工作;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本級決算;管理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做好鎮財區管工作。
(四)研究分析全區稅源狀況及其變化;研究提出在國家政策範圍內通過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具體措施和建議;審定有關稅收減免上報事項。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管理財政預算內外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負責管理國有資產,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七)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和經濟發展支出、區屬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區級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八)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以及借、用、還的管理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擬定和執行會計委派制,管理會計委派人員。
(十一)監督和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預算內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財政的課題調研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內設9個股室:辦公室、預算股、綜合股、行政事業股、經濟建設投資股、農業股、企業股、會計股、農稅股。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掛靠單位
(一)區人民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二)區人民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
(三)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四)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二)區人民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
(三)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四)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