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廂區公務員局

城廂區人事局是區政府管理全區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門,負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貫徹執行人事政策法規,對政府系統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和服務,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和工資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城廂區公務員局
  • 類型:政府機關
  • 隸屬:莆田市城廂區政府
  • 職能:區政府和市人事局交辦的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規劃、調配、培訓、管理股,專技管理、工資福利、退休和軍轉安置股,

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
(一)負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貫徹執行人事政策法規,對政府系統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和服務,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和工資計畫。
(二) 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建立健全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不同特點的科學分類管理體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對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進行綜合管理,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鎮(街道)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 綜合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工勤人員)的職位分類、錄(聘)用、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職務升降、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農轉非”等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四)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制度,建立健全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研究制定全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繼續教育,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
(五) 培育、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綜合管理,調整人才分布結構,負責國(境)外和區外人才、智力引進有關專項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組織選拔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六) 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國家規定退休、辭職、辭退人員的待遇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崗位考核。研究與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
(七) 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工作,落實退休幹部“兩項待遇”,引導退休幹部發揮餘熱,為社會作貢獻。
(八) 貫徹執行轉業軍官安置政策,編制軍官與轉業的安置計畫,組織實施軍官轉業安置計畫和培訓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問題,服務自謀職業的轉業軍官。
(九) 負責人事工作的科研、宣傳、信息工作,加強幹部培訓教育和人才開發。對下屬事業單位進行綜合管理與業務指導。
(十) 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人事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規劃、調配、培訓、管理股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總體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公共關係、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檔案起草、信訪保密、安全保衛、資產財務、公共事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工作宣傳報導、信息網路、信息系統建設管理;承擔本部門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計生等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機關效能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制定人事與人才事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增長計畫;參與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監督檢查人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提供人事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區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受理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控告案件、學歷、年齡、工齡、伍齡更改和落實政策工作;管理企事業單位聘用制幹部和錄用幹部工作。
指導全區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研究擬定人才引進、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區直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有關規定。承辦區直單位人才流動調配工作;研究制定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承辦區直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招收、流動和管理工作。
落實執行海外智力引進和國際人才交流和合作的政策、法規,編制智力引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智力引進工作;開闢智力引進渠道,建立國際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關係;指導全區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起項目和成果推廣項目;協調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工作並指導赴國(境)外培訓及勞務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留學人員的申報及選派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博士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回國來城廂區定居專家管理事宜;組織協調在城廂區工作外國專家的獎勵表彰工作;建立智力引進服務體系,管理海外人才資源、留學回國人員和區內外高級專家信息庫;指導和協調有關人事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研究擬定吸引留學人員來城廂區工作和為城廂區服務的有關政策,負責留學人員來城廂區安置、跨部門調整工作;負責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對象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考核、培養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優秀專家;承辦區直單位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農轉非”事宜。
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職務升降、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管理政府機關職位分類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負責區直機關國家公務員股級和區直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的管理;代區政府向區人大提交區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承辦區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落實國家公務員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區政府工作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作。制定考核、獎勵、懲戒、培訓及繼續教育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方案;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國家和省、市、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編制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專技管理、工資福利、退休和軍轉安置股

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設定和崗位指標的管理;建立健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協調、指導和監督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及任職資格證書管理;負責有關職稱考試的組織管理;研究擬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分類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和技術等級考核、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參與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
貫徹執行機關和事業工資制度、政策及標準,推進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定地方津貼、補貼政策;落實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復退軍人、工作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政策;執行工齡計算政策;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退休、死亡扶恤等方面的政策待遇並檢查執行情況;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及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完善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巨觀調控措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管理和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工作,按照國家政策管理來我區安置的退休幹部,落實退休幹部待遇。
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區直單位接收和選調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轉業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問題;研究擬定並協助落實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優惠政策並負責有關服務事宜;組織軍轉安置工作先進單位和轉業幹部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承辦市軍轉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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