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

12月2日,湖北省荊門市委召開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荊門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實施方案》包括形成過程、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12月2日,湖北省荊門市委召開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荊門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荊門市市委書記別必雄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圍繞《實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形成過程、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和實施意見建議等方面進行了討論。
別必雄同志認為,《實施方案》注重了巨觀與微觀的結合,注重了與市、縣(市、區)政府職能定位的結合,注重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與地方實際的結合,注重了與荊門十三五規劃、創建全國法治城市、建設生態城市等規劃的結合,該《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別必雄同志要求,在建設法治政府過程中,要抓好五項重點。
一是要強化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完善學法制度;健全行政執法崗位培訓制度;完善政府工作人員法治能力考查、測試製度;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的制度;通過多種形式、採取多種方式,全面的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要強化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方方面面,各級政府要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出現的一些重大問題,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各級黨委要將建設法治政府放在整個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並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聽取政府關於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匯報。
三是要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履職盡責考核的指標體系,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知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建立定期通報。
四是要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宣傳。通過多種形式、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措施、先進經驗、成功的做法,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是要強化結果運用。牢固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領導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夠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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