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共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6個方面具體要求、276項具體措施。
10月9日,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雲發〔2016〕32號,以下簡稱《規劃》),開啟我省法治政府建設新篇章。
為了適應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建設法治雲南的新形勢、新要求,我省《規劃》比照國家《綱要》的總體框架,分為正文和附屬檔案兩部分。正文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三個部分組成。總體要求部分重點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是《規劃》的核心內容,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和衡量標準,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並明確了每項任務的具體目標和措施;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重點從“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嚴格落實財政保障制度”等6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任務措施分工方案從操作層面對正文內容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將正文的52項任務細分為276項具體措施。
《規劃》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充分體現了中央精神。《規劃》以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思路、新觀點、新要求為指導,緊扣《綱要》,緊密結合雲南實際,在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充實,確保《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在我省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二是突出了服務雲南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的同時,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提出一些針對性、時效性強的改革和法治舉措,為跨越發展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強化了可操作性和可檢驗性。在比照國家《綱要》體例的同時,我省將《規劃》和實施方案合二為一編制,明確了每一項具體措施的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和其他負責的單位,並增加了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便於落實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