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所有權

草原所有權是指一定社會主體對草原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國家草原所有權是指國家代表全體人民對草原享有的所有權,除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草原之外,草原屬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中文名稱草原所有權
英文名稱grassland ownership
定  義草原所有人對自己所有的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依照我國法律規定,我國草原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和集體。國家所有的草原和集體所有的草原,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使用。草原所有權由縣級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草原所有權證。
套用學科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法學(二級學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草原所有權的唯一主體,集體草原所有權的主體為一定的集體經濟組織,組織中的個人或一定單位不能成為集體草原所有權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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