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檢驗與管理》是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船舶檢驗與管理
- 作者:應業炬
-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1日
- 頁數:265 頁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2793395
《船舶檢驗與管理》是一本圖書。
《船舶檢驗與管理》是一本圖書。內容簡介《船舶檢驗與管理》以介紹國內船舶檢驗的歷史和發展過程、驗船組織工作程式等為切入點,重點闡述船舶法定檢驗和入級檢驗的規則、類別、要求、範圍、符號標誌及發證等相關內容,並對船用產品檢驗、...
《規定》指出,國內船舶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由船舶檢驗機構所在地直屬海事局負責,年度監督檢查由所在地直屬海事局實施;所在地無直屬海事局的,日常監督和年度監督檢查由負責船舶檢驗區域協調的直屬海事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船舶檢驗機構資質條件保持情況、質量管理體系或管理制度運行情況等10項。在檢查結束後三個工作...
本規定所稱船舶檢驗是指對船舶、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和船運貨物貨櫃的檢驗。軍用船舶、體育運動船艇、漁業船舶以及從事石油天然氣生產的設施的檢驗,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船舶檢驗管理。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負責對船舶檢驗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依據各自職責許可權開展船舶檢驗監督工作。第...
船舶檢驗是船舶檢驗機構對船舶及其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檢驗、審核、測試和鑑定的總稱。船舶技術證書是證明船舶技術狀況的檔案。船舶只有通過相應的檢驗,才能取得必要的技術證書或保持技術證書繼續有效。船舶檢驗的目的在於通過對船舶及其設備的檢驗,促使船舶公司保持船舶的良好技術狀況,以保證船舶的營運安全和防止污染、損害...
《船舶檢驗人員管理規定》是為規範船舶檢驗人員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締結或加入的相關國際公約制定的規定。由交通運輸部於2023年7月14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4日。意見...
《漁業船舶檢驗管理規定》是交通運輸部部長2019年發布的規定。內容解讀 《規定》共8章41條,分為總則、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檢驗業務範圍、強制檢驗、檢驗技術規範、檢驗管理和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一)釐清漁業船舶檢驗有關各方職責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基礎上,《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漁業船舶...
《國際航行船舶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12月1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局 長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際航行船舶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便利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我國口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關於船舶檢驗質量抽查的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船舶檢驗機構及船舶檢驗工作人員的管理,督促船舶檢驗機構及船舶檢驗工作人員正確履行法定檢驗職責,提高船舶檢驗工作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船舶檢驗管理規定》《漁業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機構資質認可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徵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檢驗局(處),各直屬海事局,中國船級社,各航運公司:為保障水上安全,提升船舶安全監督管理水平,規範船舶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我局擬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為《...
2.權威性。《船檢條例》規定,國家海事局是實施各項檢驗的主管機構。國家海事局2003年頒布的《船舶檢驗工作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定的地方船舶檢驗機構,經中國海事局授權後方可行使船舶法定檢驗業務。3.專業性。從事船舶檢驗的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海事局頒發的《驗船人員...
船舶檢驗 基本修業年限 三年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人文素養,掌握船體建造、船舶焊接、船舶動力裝置等基本知識,具備船舶生產、建造和檢驗能力,從事船體精度測量與控制、船舶焊接檢測和船舶設備安裝檢驗,以及船體建造質量控制、管理與檢驗等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就業面向...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是各類民用船舶新建、改建的主管部門,各級船檢部門是船舶監督檢驗的執行機關。第四條 船舶建造實行國家計畫指導下的巨觀控制,積極發展適航、適用和技術先進的各類標準化船舶。第五條 船舶監督檢驗工作必須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船舶檢驗方式分為:設計圖紙和技術檔案審查、建造檢驗、營運檢驗、公證檢驗和...
海南省漁業船舶檢驗技術服務管理辦法 《海南省漁業船舶檢驗技術服務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漁業船舶檢驗技術服務管理,規範漁業船舶檢驗技術服務活動,提高漁業船舶檢驗質量,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制定的辦法。
(3) 如換證檢驗是在證書到期日前 3 個月之前完成,則新證書自換證檢驗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從換證檢驗完成日期算起,客船不超過2 年,貨船不超過5 年;(4) 如換證檢驗到期時船舶不在預定進行檢驗的港口,經船舶檢驗機構認為正當和合理時,可將證書給予不超過3 個月的展期。經展期的船舶在抵達預定進行...
船舶檢查是保障海防安全,維護港口治安秩序,及時發現偷渡、走私等違法犯罪,糾正違章行為的重要措施。它既是港口管理的主要內容,也是一項十分辛苦的業務工作。環節 船舶檢查應著重抓好以下三大環節:1.查什麼?也就是船舶檢查的內容。船檢的對象為證件檢驗、人數核對及船體、設施、貨物的查看;檢查的重點為以下船隻:個體...
普通貨船,系指除客船、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以外的船舶。工程船、高速船、公務船、遊艇和具有新穎特徵的船舶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職責分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負責本市內河小型船舶營運檢驗最佳化的監督管理工作。上海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及各區船舶檢驗分支機構(以下統稱地方船舶檢驗機構)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內河小型...
船舶法定檢驗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 《船舶法定檢驗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是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熊惠軍。
第二節 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澱物控制與管理公約 第三節 國內環境保護法規 第四章 國內海事法規 第一節 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二節 船舶登記和出入境管理 第三節 船員管理有關法規 第四節 船舶值班及監督管理 第五節 船舶安全管理有關規定 第六節 危防管理 第七節 海事處理與行政處罰 第五章 船舶檢驗 第一節 ...
任務六 航海日誌的記載與管理規則 任務七 自動舵的使用規定 任務八 船舶在能見度不良水域航行安全制度 任務九 船舶在大風浪水域航行安全制度 項目四 船舶消防和救生設備管理 任務一 船舶消防設備配置和日常管理要求 任務二 船舶救生設備配置和日常管理要求 任務三 船舶應變部署表的編制 項目五 船舶檢驗與行業檢查 任務...
培養掌握船舶檢驗必須的基礎理論和技能,能從事船體、船機、船舶電器及設備檢驗與技術管理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船舶檢驗及相關技術管理。職業概況 船舶與製圖、船舶原理、船舶動力裝置、船舶結構與強度、船體修造工藝、船機修造工藝、船舶電器、船體與設備檢驗、船舶輪機檢驗、船舶電器檢驗、船體...
船舶檢驗管理信息系統 船舶檢驗管理信息系統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1994年10月31日。成果信息 成果完成人 聶洪生;付子寧;張太芳;林丹;丁立平;顧冬慶;劉建平;徐春香;李躍進;付華;楊寶芳;郎桂蘭;莊惠傑 合作單位 北京市計算中心 ...
(四)十二個月內最近一次船舶安全檢查記錄良好,無重大缺陷;(五)按規定履行船舶進出港報告義務,且未發生謊報瞞報行為;(六)負責船舶安全管理的航運公司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評選為“安全誠信公司”;(七)按期繳納船舶港務費、港口建設費等費稅;(八)在船舶風險分類分級評價良好;(九)船舶檢驗質量良好;...
負責全局船舶修理年度計畫的匯總,掌握修船動態,同時報部備案。另外,對船舶維修進行監督,提供必要的協調和技術支持。3. 2船隊 3.2.1船隊船管科 根據本船隊船舶使用情況和檢驗換證的要求,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下一年年度船舶修理計畫,報局規劃建設科技處後下達給有關船舶,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向規劃建設科技...
按照船舶檢驗要求,全迴轉拖輪每隔5年對其傳動機構裝置檢測一次,更換油水封。每次檢測部位包括:-檢查迴轉機上輸入軸的軸向間隙。如果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應進行調整。-檢查迴轉機上立軸的各支撐軸承狀況,上立軸的軸向間隙,以及傳動傘形齒輪的齒隙。如果不合格,應予以調整。-檢查迴轉機下立軸的各支撐軸承狀況,下立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