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格線化服務管理條例

《舟山市格線化服務管理條例》是2023年舟山市發布實施的條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格線化服務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23年
  • 實施時間:2023年7月1日
  • 發布地區:舟山市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舟山市格線化服務管理條例》,該條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條例共六章四十六條,包括總則、格線和格線化服務管理人員、格線化服務管理事項、格線聯動和數位化、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
條例將格線定義為“在城鄉社區、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區域之內劃分,覆蓋所轄空間、組織、人群,集成治理事項、資源、力量等要素的基層服務管理單元”。條例規定了格線的劃分標準,綜合格線的劃分,應當考慮管理寬度、複雜程度、社會形態等因素,一般按照每個格線覆蓋常住村(居)民三百至五百戶標準設定。對治理情況比較簡單的可以適當劃大格線。常住村(居)民在五十人以上的住人島嶼,應當至少劃定一個格線。在劃定格線的基礎上,可以設立微格線,一般覆蓋常住村(居)民五十至八十戶。
條例對格線化服務管理事項作了規定,同時對專職格線員的職責、任職條件和產生途徑進行了規定。為了解決在實際工作中將屬於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隨意推給格線化服務管理人員的問題,減輕格線化服務管理人員的工作負擔,條例具體規定了格線化服務管理人員可以拒絕實施有關法定事項,如超出當地格線化服務管理事項清單的事項,格線化服務管理事項清單中應當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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