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是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6年7月6日
  • 檔案編號:興市府辦函〔2016〕36號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和省、梅屬駐興各單位:
《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6日
興寧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水平,按照《興寧市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興市府辦函〔2016〕24號)要求,參照《梅州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梅市府辦函〔2016〕61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評目標
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用、以評促管的宗旨和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科學評價各鎮(街道)、各部門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和運維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網站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評估機制,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台、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
二、考評對象
考評對象包括各鎮級政府入口網站,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及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網站(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共60個(見附屬檔案1)。分三類進行考評:
第一類:各鎮級政府入口網站(共20個)。
第二類:承擔行政許可職能、對外服務較多的市直有關單位網站(共23個)。
第三類:不承擔行政許可職能、對外服務較少的市直有關單位網站(共17個)。
三、考評內容
(一)建立情況。對是否建立網站情況進行考評。屬於本方案第二條列舉範圍的單位至少應建立一個代表本單位的官方網站。
(二)健康情況。對網站實用情況、信息準確和更新情況、內容健康情況、連結可用情況、欄目維護情況、安全防範措施及商業廣告問題等進行日常監測。
(三)政務公開。主要考評網站的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情況。包括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檔案、信息等,是否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政府網站是否提供線上申請渠道並進行雙軌答覆告知;政府網站公開的信息是否做到要素完整並標註來源、發布時間等。
(四)辦事服務。主要考評網站的行政服務與公共服務能力。包括提供辦事指引、表格下載、線上諮詢、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等服務的水平;推進政府線上服務,業務辦理全流程電子化的程度;申辦人根據自身需求選擇網路、電話、 簡訊或郵件等方式查詢、辦理的便捷性等。
(五)互動交流(回應關切)。主要考評網站的互動交流與回應關切情況。包括利用網站鼓勵民眾參與、傾聽民眾訴求、掌握社情民意、推動政民互動情況;網站領導信箱、線上諮詢、監督投訴、意見徵集等政民互動渠道設定和運行情況;對公眾意見建議的及時受理和反饋情況;就社會關注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廣泛徵求民意情況等。
(六)網站功能。主要考評網站的新媒體、移動版、搜尋功能及平台技術等情況。包括套用無線通信、頁面展示等新興網路技術,利用微博、網路社區、微信等新途徑,增強網站便民服務能力情況;網站使用正版、安全可控軟體產品情況;同步建設網站安全保護系統,完善數據備份以及防攻擊、防病毒、防篡改等安全防護措施情況等。
(七)保障能力。主要考評網站的機構保障、人員保障、經費保障及電子政務支撐等情況。包括網站建設、管理、維護的機構設定、人員落實情況;網站建設、管理、維護經費保障情況;保障網站正常運轉的制度建設情況等。
(八)附加指標。通過設定加分、扣分項,主要考評網站受到宣傳表彰、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情況。
考評指標及權重見附屬檔案2。
四、考評程式
(一)指標解讀。2016年7月,組織全市政府網站培訓,對考評指標及具體評分細則進行解讀。
(二)日常監測。考評方案公布後的第20個工作日至10月,對網站的運行健康情況進行日常監測,每月底將監測發現問題反饋各考評對象整改,5個工作日內整改完成。日常監測按每月計分,取各月平均分計入年終考評結果。
(三)自查自評。2016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考評對象按照考評指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形成年度自查工作報告並填寫自查自評表於10月20日前通過指定信箱提交市政府辦公室,年度自查工作報告、自查自評表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年終考評。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對考評對象網站的綜合採樣、交叉驗證、匯總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評結果,撰寫考評報告。
(五)結果覆核。2016年12月,市政府辦公室將初步考評結果反饋各考評對象。考評對象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辦公室提出覆核申請;市政府辦公室在收到覆核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覆核,並將覆核結果反饋給申請單位。
(六)結果公布。考評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後通報並向社會公布。考評結果進行分類排名,並根據考評分數分為優秀(分值≥90分)、良好(分值≥80分)、中等(分值≥70分)、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分值<60分)五個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政府網站考評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考評工作順利實施。
(二)嚴守紀律。考評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考評過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證考評結果真實、客觀、準確。
(三)嚴格標準。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實事求是地開展自查自評,嚴格按照考評指標逐項進行客觀、真實的評價。對自查工作隱瞞事實或上報信息不準確的,將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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