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點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鄉鎮(街道)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地方性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許可權內水利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措施辦法,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協調跨鄉鎮(街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助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負責行政徵收。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協調縣際河流有關事務。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協調構建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工作職責,建立河長制相關制度。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制定並公布權責清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水務水利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
1.將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市自然資源局;將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劃入州生態環境局興仁分局;將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市農業農村局;將抗洪搶險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劃入市應急管理局;將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職責,水務領域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職責劃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不再保留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2.將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全部劃入局機關。
(十六)職能轉變。
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
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統戰工作、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協助處置水利應急事件。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年度考核、績效評價、技術職稱評聘;負責退(離)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黨建扶貧、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設主任1名。
(二)財務股。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市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資金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設股長1名。
(三)河長制工作與政策法規股。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開展全市江河湖泊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流水生態保護、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協助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水利行政許可並監督檢查。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聯繫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建議意見。協調跨鄉鎮(街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助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擔放管服改革和政務服務工作。設股長1名.
(四)水資源管理股。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開展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協助編制水功能區劃和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承擔水資源費徵收工作。承擔節約用水辦公室具體工作,擬訂節約用水相關規定,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設股長1名(局領導兼任)。
(五)工程建設與監督股。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全市江河乾堤、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擬訂菸葉生產配套水利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督促檢查水利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水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安全監管。設股長1名(局領導兼任)。
(六)綜合運行管理股。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開展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指導並監督跨鄉鎮(街道)調水工程調度管理等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地方性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本部門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設股長1名(局領導兼任)。
(七)水土保持辦公室。
承擔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工作。設股長1名。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行政編制8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負責人4名。
其他事項
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
(一)興仁市水政監察大隊
興仁市水政監察大隊為市水務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水利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解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參與水事突發事件的處理。
(二)興仁市水利水電規劃室
興仁市水利水電規劃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水利規劃發展提供服務保障。擬訂水利水電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開展水利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負責水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施工設計方案、各專題方案的審查審核工作;指導和服務項目規劃建設工作。參與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參與全市各類規劃及評審。
(三) 興仁市飲水建設辦公室
興仁市飲水建設辦公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飲水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保障。擬訂城鄉飲水建設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城鄉飲水工程建設,指導全市飲水工程規劃建設並提供技術服務,負責飲水信息收集、資料管理工作;負責飲水項目的前期工作。
(四) 興仁市灌溉建設辦公室
興仁市灌溉建設辦公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灌溉排澇建設提供服務保障。擬訂全市灌溉建設發展規劃,制定灌溉、排澇、河流治理、煙水建設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大型灌區、中型灌區、小型灌區項目建設,組織實施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排澇工程、煙水配套工程建設,指導小型水利、“五小”工程、高效節水工程、節水減排工程建設;負責灌溉排澇防洪項目信息統計、資料管理;負責灌溉項目的前期工作。
(五) 興仁市水源建設辦公室
興仁市水源建設辦公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水源建設提供服務保障。擬訂水源建設發展規劃,制定水源建設專項規劃;組織實施水源項目建設、煙水水源項目建設;參與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建設;負責水源項目的前期工作。
(六)興仁市水土保持辦公室(掛興仁市水土保持監測站牌子)
興仁市水土保持辦公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治理水土流失提供服務保障。擬訂全市水土流失防治規劃,制定水土保持、水生態項目專項規劃;組織實施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項目建設、水生態文明項目建設,配合實施石漠化治理、生態治理、坡耕地治理、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建設;負責水土保持監測工作;負責水土保持信息統計上報。承擔市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 興仁市防汛抗旱辦公室
興仁市防汛抗旱辦公室為市水務局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務保障。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編制防汛抗旱預案;監督、指導水利水電設施應急調度;指導全市山洪災害防禦和乾旱影響評價工作;指導防汛抗旱項目、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負責防汛抗旱信息收集統計上報。
(八)基層站所,8個水務工作站、3個水庫管理所:
1、大山水務工作站
2、百德水務工作站
3、巴鈴水務工作站
4、打魚凼水庫管理所單列(含木橋水庫),為副科級機構
5、屯腳水務工作站
6、魯皂水庫管理所(含青樹子水庫)
7、法泥水庫管理所(含馬家屯水庫)
8、四聯水務工作站
9、下山水務工作站
10、魯礎營水務站
11、新龍場水務工作站